道德與法治論文范文10篇
時間:2024-01-05 12: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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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與法治感恩教育論文
我中華泱泱大國,自古以來就有“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的千古佳話,我們這個偉大的民族是一個禮儀之邦。感恩,一直是我國人民的優良傳統,也是基本道德準則。
一、課堂是教育的主陣地,要通過課堂活動實施感恩教育
1.通過深度挖掘教材,尋找感恩源泉。在小學階段的《道德與法治》課程中,感恩題材的文章比比皆是,翻開教材,從文章題目上就能感受到祖國之恩、養育之恩、自然之恩......教師要深度挖掘教材,引領學生讀通文本,從教材中找尋感恩的源泉,比如《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孩子們就會感受到為人父母的不易,進而也會在家庭中學會承擔責任。這些具有教育意義的文章以及鮮活的案例都會激發學生感受濃濃的“恩”,深深的“愛”。2.通過觸動心靈的教育,培養感恩意識。教育家夏丐尊先生曾說:“沒有情感,就沒有教育。”《道德與法治》學科的最大特點就是通過文本中鮮活的案例,觸動學生心靈中最柔軟的那塊心田,通過情感教育,培養他們感恩意識,增強情感體驗,由此產生共鳴。比如《師德教育篇》學習的時候,我就激勵他們說說身邊的老師,孩子們一說到老師在他們成長過程中給予的關愛,點點滴滴的付出,就都滔滔不絕,當《長達后我就成了你》的歌聲響起的時候,他們心中滿滿的對老師感激之情,也知道老師像園丁、如紅燭、似春蠶的為了學生默默付出,由此他們知道怎么回報老師,尊師之情溢于言表。3.就地取材,實施感恩行動。感恩教育中培養學生知道感恩只是一個層次的教育,教師著眼點重在就地取材,引領學生把感恩落實到行動中,所以我們要充分整合教材和身邊的資源,抓住一切契機用行動說話。比如在學習《美麗的校園》一課,我帶領學生漫步校園,邊看邊講,讓他們感受校園的溫馨、校園的美麗、校園濃郁的書香、校園的整潔....之后,課間地面一片紙,有學生跑過來撿起;一片樹葉飛落在稚嫩的小手上;墻角的備品有人悄悄收拾好;花園內的椅子有人擦過了.....激勵學生用實際行動感恩老師,感恩學校,“學校是我家,美麗靠大家!”不再停留在口號上。
二、生活中處處有感恩,以生活為源泉,實施感恩教育
1.著眼生活,享受點點恩澤。生活中處處有感恩,我們要發掘孩子生活中的點滴,讓他們感受生活中令人感動的一切事物,當看到春暖花開,感謝大自然賦予人類以生命;秋天碩果累累,感謝上蒼給予人類收獲與成功;課堂上老師的諄諄教誨,感謝恩師給予的精神食糧;看到餐桌上的豐盛食物,感謝父母的辛勤勞作......通過身邊的一切事物,激發他們感受到感恩是一種享受,一種幸福,引領他們走進生活,細細品味。2.通過多媒體再現感人場景,鼓勵感恩行動。科技現代化使得多媒體以其獨特的優勢縱橫在課堂上,成為師生的寵兒,當需要感受先烈的壯舉,就播放《飛奪瀘定橋》視頻,用血肉之軀搏來今天的幸福生活,怎能不珍惜;教學《想想他們的難處》,可以運用多媒體再現智障的舟舟、身患盧伽雷病的霍金,同情與尊敬之情油然而生,他們的堅強引領學生不斷進步;類似這樣感人的場景,能激勵學生人格完善,把感恩落實到言行中。3.通過游戲活動,親歷情感體驗,實施感恩行動。《道德與法治》課標中明確指出:“要注意引導學生從自己的世界出發,用多種感官去觀察、體驗、感悟社會,獲得對世界的真實感受,讓學生在活動中探究,在探究中發現和解決問題,要及時鼓勵學生的各種嘗試和有創造性的思考,引導學生得出有價值的觀點或結論。”由此可見,通過游戲活動,使得學生親歷情感體驗,實施感恩行動。
三、緊緊抓住一切實踐契機,實施感恩教育
初中政治思辨性教學探索
[摘要]在初中階段的道德與法治課堂教學過程中,教師需要以學生實際情況為基本出發點,目標明確地培養學生在思辨方面的能力,讓學生能夠有機會全面激發自身思辨意識、鍛煉自身思辨能力,促進綜合素質健全發展。
[關鍵詞]初中政治;教學方法;思辨性教學
“思辨”包括思考與辨析兩方面能力,這兩方面能力所包括的內容既包括學生思維方式的變化,也體現出了學生潛在思維品質的展現。在教學過程中,教師需要將自身的積極引導功能充分發揮出來,讓學生能夠全面把握分析、比較、歸納、應用等思維形式,使之在遇到具體現象或者事物之際,能夠以更為自主的姿態完成分析與評價。教師在道德與法治課堂教學時,對規則和條文單純說教的說服力是很弱的,教師要給學生提供更為優良的思辨情境,使學生在這方面的能力得到切實發展。
一、生活情境使學生樂于思辨
給學生提供生活化的思辨情境,保證大家既樂于思辨,又敢于思辨。這是極為必要的做法,它是確保師生良性互動、生生及時互動的基礎,同時也是調動學生參與積極性、鼓勵學生多思、多問、善辯的前提。在此基礎之上,學生可以意識明確地形成獨立思考問題的能力,產生不畏于權威、不懼于現實的批判性思維品質。當接觸到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公平正義有關內容時,教師便可以給學生安排下述富于生活化色彩的思辨情境:同學們,大家是否可以將生活之中出現的一些不公平現象列舉出來,并提出可行性的、具體的處理此類問題的方法。接下來,教師組織學生進行小組形式的討論,并要求小組成員選出代表匯報討論的成果。然后教師按照學生所給出的討論成果,擇選出其中的兩至三個典型事例進行重點說明。比如有的小組提出:當前社會存在收入分配不公平的問題,少勞未必少得,多勞未必多得;有的小組提出:生活中存在競爭機會不公平的問題,同樣的崗位,有些人有優先入選的機會;還有的小組提出:在家庭之中,父母對待子女也有不公平的現象出現。學生所提出的現象包含范圍比較廣泛,教師可以引導學生對這些典型的“公平性”問題做出更加深入的思辨,使學生享有足夠的思辨空間。學生在利用思考和討論之后能夠得到如下結論:若想使生活與社會的公平得到維護,一定要全員參與、全員努力,最終走向相對公平的狀態。事實上,在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一些不夠公平的事情,雖然人人都非常渴求公平,可絕非意味著公平可以自然實現,愿望想要轉化為現實一定要有一個全員積極參與的過程。總的說來,在上述案例啟發與應用過程中,正是由于教師為學生提示了富于生活化色彩的問題情境,才使學生將道德與法治學科的學習和生活中的經歷聯系起來,由此讓思辨性學習有章可循,不至于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的胡亂猜想。
二、核心任務使學生明于思辨
小學道德與法治課傳統文化滲透路徑
摘要:優秀傳統文化是民族寶貴財富,具有教化和熏陶人的作用。小學道德與法治課與其有相通之處,當前這門課程實際教學中,利用優秀傳統文化卻比較少,民族文化浸潤和陶冶情操作用未能得到很好的發揮。這門課想要達成素質教育目標,促進學生道德素養與法治意識增強,能與優秀傳統文化結合,通過在課堂中有意識滲透教育,豐富學生精神世界,情感進一步升華,使德育價值更高。本文圍繞小學道德與法治課展開討論,分析在這門課中推進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意義,并提供了滲透與開展優秀傳統文化教育路徑。
關鍵詞:小學;道德與法治課;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滲透路徑
優秀傳統文化優秀之處在于,其是前人思想文化的結晶,蘊含著傳統美德、正確價值觀、優秀的道德素養等,具有很高的教化與陶冶人的價值。小學生教育要培養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道德與法治課是主要陣地,這門課程的教學目標與優秀傳統文化有共通之處。因此,道德與法治課中要積極推進優秀傳統文化教育,使其感受民族文化魅力,在浸潤中提高道德素養,確保人格健全,并能知法守法,健康快樂成長,增強學生的民族文化自信。
一、道德與法治課中優秀傳統文化的教育意義
優秀傳統文化中積聚著民族精神,包含傳統美德、人文情懷、優秀品質等。學習優秀傳統文化既能使其感受民族文化魅力,從而產生自豪感,形成文化自信,抵御不良文化沖擊,擔負起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使命。優秀傳統文化以仁義禮智信為主要內容,對小學生具有熏陶作用,可促使其道德水平的提升,思想品質逐漸趨同,教化價值極高。小學道德與法治課目標是培育德才兼備的素質人才,讓學生領會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并自覺去踐行,這就有必要與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當代小學生每天都會接觸到良莠不齊的網絡信息,學生的三觀容易受其影響。道德與法治課是德育主戰場,也是保證立德樹人目標實現的根本,強化這門課的教學成效是重中之重。道德與法治課幫助小學生建立正確道德觀與法治觀,并引導其在社會實踐中踐行,成為一個有道德有法治觀念的人。從上述內容看出,道德與法治課和優秀傳統文化有共通之處,聯系十分緊密,這種情況下尋找兩者結合點,在課程教學中有效開展優秀傳統文化教育。立足于優秀傳統文化做好道德與法治教育,這是培養核心價值觀的主要途徑,也能使學生在民族文化浸潤中正確深入認識道德與法治,發揚傳承民族精神,并提高道德素養與水平,且做到懂法與守法,能夠用法律武器維護自我權益[1]。小學生三觀正,法治意識強,不但有利于個人夢想達成,而且有利于中國夢早點實現。
二、道德與法治課優秀傳統文化教育路徑
自由意志與法研究管理論文
論文關鍵詞:自由意志;法的精神;德、法整合
論文摘要:在黑格爾的法哲學體系中,自由意志是法的出發點和主體,法是自由意志的定在。作為法的不同發展階段的抽象法、道德和倫理,是自由意志由低到高、由自在到自為的發展過程。因此,道德、法律、倫理都是自由意志定在的不同形態和不同階段,它們的辯證運動構成了一個有機整體和辯證過程。由自由意志與法的精神的內在關聯以及法與德的有機整體性可知,社會治理的合理性,不是抽象的德治或抽象的法治的合理性,而是道德—法律、德治—法治的生態整合。
在黑格爾法哲學體系中,自由意志是法的出發點,法的概念邏輯地涵攝著道德、法律與倫理。法是理念的自由,是意志的現實的形式或具體化,是自由意志的定在。黑格爾以自由意志的辯證發展過程為主線,在對法的理念及其現實化的研究過程中,展現出其法哲學體系的豐富內容。黑格爾的法哲學思想為我們研究道德與法律的關系、實現道德規范與法律規范的協調、德治與法治的整合,提供了形上基礎和理論依據。
一、自由意志:法的出發點和主體
在《法哲學原理》中,黑格爾將意志作為法哲學體系的理論起點和精神實質,用意志自由將道德、法律、倫理統攝為一個有機整體和辯證過程。
1.意志是客觀精神領域內運動的主體。在客觀精神領域內,運動的主體是意志。意志作為主體不是空洞的、毫無內容的抽象形式,而是一個具有豐富內容的實體。意志是法的出發點,是自由的現實形式和具體概念,意志就是指自由的意志,自由也指意志的自由;自由是意志的基本性質和實體,也是法的基本性質和實體;法是意志的具體形式,也是理念的自由,是“自我意識著的自由的定在”,[1]法的不同形式就是意志發展的不同階段,同時也體現了自由在其發展中的不同規定。
傳統法律文化與法治資源論文
[論文關鍵詞]法治傳統法律文化借鑒
[論文摘要]推進中國法治進程,不僅需要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經驗,也要重視對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揚棄。中國的傳統法律文化在價值取向、內容和形式方面都蘊含著現代法治的資源。
如何設計和建設當代中國的法治大廈,無疑是一個政府和民眾都非常關注的問題。達成共識的一點是必須要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經驗,因為盡管各個國家法律產生的歷史條件不同,但作為法律制度則有共同之處。正如當代美國法律哲學家埃德加·博登海默所說:“我以為,任何值得被稱之為法律制度的制度,必須關注某些超越特定社會結構和經濟結構相對性的基本價值。在這些價值中,較為重要的有自由、安全和平等。”“盡管社會秩序會因社會和經濟制度的特定性質不則呈現出不同的表現形式,我卻依然相信,一種完全無視或根本忽視上述基本價值中任何一個或多個價值的社會秩序,不能被認為是一種真正的法律秩序。”①的確,學習和借鑒是非常必要的,但似乎另一點沒有引起人們足夠的重視,那就是如何從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中吸收養分。筆者認為,建設當代中國的法治社會,要充分吸取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合理因素,這不僅是因為傳統法律文化已內化為民族精神和民族心理的一部分,而且無論在思想層面,還是在制度層面,中國傳統法律文化都有值得我們汲取的法治資源。
一、在法律價值取向上,整體、系統的法律價值觀具有借鑒價值
在思維方式上,強調整體性、和諧性、統一性,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顯著特征。從先秦諸子的天人之辨,到漢代董仲舒“天人合而為一”命題的明確提出,再到宋明理學家“萬物一體”論的形成,整體觀鮮明地貫穿于中國古代思想史的全過程。《中庸》說:“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這種整體思維方式對中國傳統法律的價值取向和運轉模式都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中國傳統法律的運作模式是,實現太平盛世,僅僅依靠法律是不夠的,“禮樂政刑”交相使用才是合理可行的選擇。《禮記·樂記》稱:“禮以道其志,樂以和其聲,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禮、樂、政、刑,其極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隋書》稱:“夫為國之體有四焉,一曰仁義,二曰禮制,三日法令,四曰刑罰。”②后來,白居易,朱熹、丘浚等人也有類似的論述。明丘浚說:“禮樂者,政刑之本;刑政者,禮樂之輔。”③“德禮政刑四者,王道之治理之具也。”④可以看出,在中國古代思想家的眼中,禮、樂、政、刑各有其功能和作用,禮樂啟人向善,政刑懲奸止暴,四者各司其職,交相為用,形成一于運動的、系統的整體,從而使自然、社會、人生得以和諧,法律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在價值取向上,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強調“集體本位”。中國古代以家庭和家族作為社會的基本構成單位和國家政權的社會基礎,個人是家族的縮影,國家是家族的放大。法律的功能首先在于確立和維護宗法等級制度,在確認社會總體利益的前提下來規定個人的權利義務。
不可否認,這種系統的法律價值觀一定程度上導致了人倫道德對法的精神的閹割和整體性對個體性的淹沒。但蘊含其中的“以整體的觀點發揮法在治國和維持社會秩序中的作用”的理念,對于推進我國的法治進程仍有借鑒意義。其一,法治是一個系統工程,是一個由法治原則、法治制度、法治組織、法治觀念、法治過程共同構成的整體,是一個由合乎法治要求的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法律監督共同構成的整體,甚至是法治內部各要素及其整體與社會協調統一的整體。只有單項發展,沒有全面推進,是不能建成現代法治的。其二,在司法實踐中,應注意防止單純懲罰主義,既重視依法審判,也要重視思想教育,勸人悔過自新,導人向善。其三,就法治的驅動模式而言,中國法治化應當走政府推進型與社會推進型相結合的道路,既需要國家和政府自覺地擔負起正確引導法治方向的時代責任,也需要社會民眾的廣泛參與,使依法治國擁有牢固的社會群眾基礎,進而保證法治旺盛的生命力和動力來源。其四,當前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時,至少在一段時間內仍須把社會的安全和秩序擺在重要地位,而不是只強調個人權利與自由。現代法治已形成了一套普適性的價值體系,包括正義、安全、權利、自由、秩序等等。然而,在不同的法治模式中,體現這套價值體系的具體內容卻可以有所不同。中國的傳統社會結構具有獨特性,中國的傳統文化強調的是群體、親情、和諧的思維方式和生活方式,法律所要實現的首要價值不是別的,而是社會秩序。當前,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情,傳統的群體本位的價值取向和心理慣性的影響,以及體現這種價值取向的習慣法或民間法在調整社會生活中的作用,都要求我們在推進法治的進程中,不能一味地追究排他性的個人本位,而是要同時高度重視社會的秩序和安全,以保障社會的穩定與發展。
古代儒學與當今法治分析論文
論文摘要:現代法治概念主要來源于西方社會,引進西方法治理念對于樹立法治在中國的權威是必要的,但法治的完全西化卻會使法治在中國因水土不服而名存實亡。儒學對國族文化有著深刻巨大的影響,從儒學之“仁”、“禮”入手,尋求傳統文化之于現代法治建立的意義所在,有助于中國現代法治內在傳統根基的建立。同時,古代儒學也因與現代法治的交互契合而獲得新的精神內涵。
論文關鍵詞:儒學法治仁禮
一
在中國從古至今的所有思想學說中,儒學之于國人猶如基督教之于西方人,是對中華民族產生影響最大的學說。儒家文化獨生成于華夏沃土之上,產生于春秋,由孔子創立。在“禮崩樂壞”的背景下,孔孟上承周文教化,通過“損益”改造,將禮樂法規轉化為人自覺的道德實踐,從而奠定了儒家內圣外王之學的基調。荀子鑒于戰國列強競雄、法家崛起的新情況,隆禮重法,溝通儒法,突破了孔孟儒學的傳統。經秦朝幾近毀滅性的打擊后,儒學在漢初無為而治的氛圍中得以復蘇,至漢武帝時,董仲舒順應時需“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儒學逐漸成為中國歷代封建王朝進行封建統治的思想支柱。隨后,由于老莊之學的宗教化并借黃老遺風而流行和佛教的傳入,儒學曾一度“獨尊”不再,但經韓愈的道統論及李翱的復性說后,儒學再度復興。宋明儒家面對佛老盛行、儒學勢微的局面猛然覺醒,重建孔孟道統,傳統儒學進入到另一個發展階段。
儒學在中國古代的發展雖是一波三折,但其歷史連線始終沒有中斷。儒學的生生不息除了依靠于儒者們的不懈努力外,還得益于儒學自身所具有的極強的再生能力和容納、同化別種文化的能力,以及長時間生存于宗法農業社會土壤之上的國人的民族認同心理。儒家文化所倡導的“仁”“禮”“義”等千年來始終貫穿于國人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從飲食男女到經濟政治。儒家倫理法的“思想形式經封建統治集團的認可而成為長期占主流地位的統治思想,并在其不斷的社會化、政治化、法制化過程中逐步形成一種法文化的心理積淀和傳統,成為中華民族的固有法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而且是起主導價值的部分”。[1](P137)在現代法律制度的構筑過程中,盲目地割斷歷史的內在聯系而建立的法制只可能是空中樓閣。離開一定法律傳統形成的現代法治的內在歷史根基是不牢固的,“法律的精神應體現民族精神”。[2](P471)我們可以從橫貫中華數千年史、占據國人文化主導地位的儒家文化中尋求法治的根基。
二
治國方略分析論文
一
鄧小平同志在把發展生產力作為社會主義根本任務時,確提出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的同時必須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他指出,解決這一方面的問題,一靠法制,一靠教育。實現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必須通過法律來規范,但道德作為調整人們行為的一種手段,在社會生活中對法律的實施卻起著一種輔助的作用。黨的十四屆六中全會決議指出,我們所要建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與社會主義的基本政治制度、經濟制度以及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相結合的市場經濟。這里所強調的就是在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在法律建設的同時加強德治。無論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設和完善,市場秩序的維系,法律的維護與實施,人們在社會生活中的行為等,都離不開德治。因此,“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依法治國”,“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以德治國”,這是整個治國方略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這一剛一柔,如鳥之雙翼,車之兩輪,缺一不可。
縱觀古今中外發展歷史,治理國家都離不開嚴厲的法治和良好的德治,從來都是道德與法律并用,只不過根據歷史不同條件和當時需要或輕或重,或偏或倚。在中國古代治國方略中,十分注意德治,使德治成為中華民族文明傳統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繼承一切優秀文化傳統遺產,并發揚光大,是可持續發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德治是以倫理道德為統治手段的社會管理模式,即以德性作為管理國家調控社會的必要手段。在中國古代,以德性手段調控社會,主要表現在運用綱常倫理、理想人格等教化民眾。
(一)通過重視道德教育,使綱常倫理內化為人們心性中的良知良能,最終使人們“從心所欲而不逾矩”。傳統德治的積極內涵就在于對道德教化與對培育和提高民眾的基本道德素養的重視。孔子說過:“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政》在孔子看來,用“政令”和“刑罰”來威懾,禁止民眾作壞事,不觸犯法律,但不會有羞恥之心。如果用道德和禮節來引導和規范民眾的行為,民眾就不但有羞恥之心,而且能逐漸成為有道德的人。孟子講:“人之有道也,飽食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于禽獸。”說明人一旦衣食無憂,就必須會精神懈怠,如果不進行教育,就容易行為放蕩,做出不道德的行為。
(二)通過圣賢理想人格對人們的召喚,呼喚出人們“本心”中的圣賢潛能。“人皆可以為堯舜”的信念影響人們努力修養心性,完善人格。傳統德治的要旨,是“治者”作為道德表率和示范的作用來教育和感化“被治者”。實行德治的關鍵,在于統治者的德性修養。孔子說:“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顏淵》他又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子路》“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論語·為政〉)孔子的治國思想內涵,強調治者的道德修養,并對治者的德行有著較高的要求,以行為的“正”,作為治理國家的先決條件,具有一定道理。吸收這一傳統德治的積極因素,遵守法律,依法辦事,發揮領導干部的表率和示范作用,不僅能垂范地世,而且可以感化人民群眾,激發起人民群眾的道德感。
(三)反對“暴”與“虐”,提倡“寬猛相濟”的統治方略。孔子總結了歷史上的統治經驗,又鑒于奴隸主暴虐統治的現實狀況,認為“尚力”者不得善終,“尚德”者終有天下。就德治與法治而論,孔子明顯尚德治。但并不是完全否認刑罰,反對法治,而是主張實行以寬為主,“寬猛相濟”的統治方法。他認為:“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左傳·昭公二十年》)孔子主張的“仁政”,反對“暴政”但又不能沒有刑罰,刑罰的實施要“寬猛相濟”軟硬兼施的兩手策略。傳統社會的法律、政令體現的是封建專制君主及其所代表的統治階級的意志,是鎮壓勞動人民的暴力機器,與我們要建設的法治國家的性質是根本不同的。社會主義的法治,是體現廣大工人階級和人民群眾的意志。
剖析現在高校學生憲政意識狀態論文
論文摘要: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而作為祖國棟梁的當代大學生,其憲政意識將直接影響到我國法治建設的進程。本文對226名在校大學生憲政意識進行了隨機抽樣調查,并作了較為詳盡的統計和理論分析,提出了提高當代大學生憲政意識的對策。
論文關鍵詞:憲政意識:調查;依法治國
一、引言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的法制建設取得了重大發展,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史上寫下了輝煌的篇章。人們欣喜地看到一個以憲法為根本,包括一系列重要法律在內的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框架已經建立,政治生活,經濟生活,社會生活的主要方面已有法可依,全國人民在黨的領導下正走向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
依法治國的根本是依憲治國,依法辦事首先應當是依憲辦事。當代大學生是將來社會的精英,他們的憲政意識直接影響到推進我國法治建設的進程。其憲政意識如何呢?為探究這個問題,本文從五個方面即對憲法關注程度,憲法理念,憲法功能,公民的基本權利,憲法實施等,以問卷調查的形式對當代大學生的憲政意識進行了測試和分析,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到了當代大學生憲政意識的整體狀況,提出了增強當代大學生的法治觀特別是憲政意識的有效途徑。
二、調查結果與分析
教育局教研室上半年工作總結
一、上半年工作總結
(一)出色完成線上教學任務
1、全區111342名學生(含高三歷屆生)全部能進行線上學習,我區是全市最早實現線上教學全覆蓋的縣區。
加強對防疫一線醫務人員子女、貧困家庭子女、留守兒童和殘疾兒童等四類人員的包保指導,確定包保教師,一對一地給予他們生活和學習上的幫助。
2、區教研室發揮自身教學科研的優勢和名師工作室作用,承擔了省教育廳基礎教育應用平臺五個學科和市名師空中課堂的小學一、二年級的教學視頻錄制任務,骨干教師們精心備課,精雕細琢,努力呈現高質量的課堂教學,共完成了155節省、市“名師空中課堂”在線教學的錄制任務,從反饋的信息看,制作的資源受到廣大師生的歡迎。
3、“停課不停研”,在線教研打破空間限制,實現了教學資源共享,助推線上教學工作,全區近5000余名中小學、職業學校教師在疫情期間參與了線上教學活動,教師的專業水平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線上教學期間,做到“停課不停育”,區教育局指導各校把疫情防控與線上教學工作結合起來,五育并舉,在線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確保了學生在居家學習生活期間的健康成長。
儒家德治思想與歷史價值研究論文
一、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內在邏輯及其缺陷
任何一種有生命力的理論的產生,都是基于解決現實中某種問題的需要。孔、孟、荀生當春秋戰國之亂世,運用自己的學說幫助明君圣主結束各國紛爭、建立有序社會,是他們共同的目標,也是先秦儒家德治思想得以產生和發展的動因和基礎。這樣,便有了先秦儒家德治思想內在邏輯的一個最初的、也是最基本的元素:建立一個符合理想的社會。
孔子心目中的理想社會是一個類似周朝制度的社會:“周監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論語·八佾》)孟子心目中的理想社會是王治:“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仁義,頒白者不負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饑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荀子心目中的理想社會可以稱之為“政教之極”:“臣下百吏至于庶人,莫不修己而后敢安正,誠能而后敢受職。百姓易俗,小人變心,奸怪之屬,莫不反愨。夫是之謂政教之極。”(《荀子·君道》)
從上可見,孔、孟、荀對理想社會的具體描述雖各有不同,但有一點是共同的,這就是社會有序,人民安居樂業,教化盛行,人人道德高尚。正是從這個角度,我們也可以把孔、孟、荀追求的理想社會稱之為道德社會。
那么,這種理想的道德社會如何才能成為現實呢?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內在邏輯由此往下推衍。對于這個問題,孔、孟、荀的共同回答是:實行德治!
孔子率先提出了他的德治主張:“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論語·為政》)孟子亦在其《孟子》一書的開篇中亮明自己的德治主張:“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并在《公孫丑上》中繼續闡發這一主張:“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運之掌上”。荀子把德治進一步發展為禮治:“禮之所以正國也,譬之猶衡之于輕重也,猶繩墨之于曲直也,猶規矩之于方圓也,正錯之而莫之能誣也”。(《荀子·王霸》)以禮治國是荀子的治國之道的一大特色,但在先秦儒學那里,禮是德的外在表現,所以,禮治的實質仍是德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