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鄉村振興運動成功經驗及啟示
時間:2022-10-31 11: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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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借鑒思路
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代表大會中明確指出,我國已經步入了新時代,處在新的歷史方位之中,必須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早日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這是黨做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鄉村振興戰略作為我國新時代農業農村未來發展的總藍圖,是解決“三農”這一關系國計民生問題的總抓手,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1]。2018年1月2日,由中共中央、國務院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高度凝練了“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針,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我國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2]。日本與我國相鄰,同屬東亞文化圈和小農經濟區,在地理位置、要素稟賦和發展脈絡上存在著一定的共性;2個國家的經濟發展長期都是在“發展主義至上”理念進行;社會發展模式大致都屬于“趕超式現代化”[3]。研究日本鄉村振興運動,對我國的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借鑒思路。國內學者對日本鄉村振興運動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日本政府布局鄉村振興運動的政策研究。日本通過加強立法工作、建立健全相關體制機制、推動農地改革、促進農業規模化生產以及發揮農協多元化功能等來推進日本農業現代化轉型,解決農民人口老齡化問題和“空心村”等問題[4]。(2)對日本鄉村振興運動的目的、影響因素和實施重點進行研究。通過土地因素、勞動力因素和資本因素來推動日本農村產業融合發展,促進日本社會的經濟發展,將縮小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提高農業的收益轉化率和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等作為實施重點[5,6]。(3)引導日本農業協同工會(JapanAgriculturalCo-operatives)來協助推動鄉村振興運動,具體包括建設優美社區、對協會成員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指導、集體銷售農產品和開展相關金融保險業活動[7]。(4)深入分析日本通過發揮農業多功能性和美麗鄉村的建設來加快鄉村振興運動[8,9]。通過對日本開展鄉村振興運動的背景、歷程和措施等方面進行總結歸納,分析鄉村振興戰略的國際經驗,以期為我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借鑒。
2日本推行鄉村振興運動的歷史背景
2.1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20世紀50年代的日本糧食產量匱乏,日本政府通過加大對生產資料的投入,提高土地生產率,使得糧食產量增產效果明顯。但是,隨著城鎮一二產業的發展和日本糧食統購統銷制度的實行,農產品價格上漲趨勢被抑制,農民收入始終無法得到提高,農業部門的收入也相對減少,導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數據顯示[10],農民家庭平均收入占社會整體平均收入的比重從1955年的77%下降至1960年的68%。城鄉收入差距擴大、城鄉發展不平衡成為日本當時的主要矛盾。2.2農業生產以超小規模自耕農為主體。二戰后日本實施了農地改革,先是強制要求地主將土地轉讓給佃戶,但收效甚微;后來則將租佃地低價轉讓給佃農,實現了地主制度的瓦解。1952年頒布的《農地法》,標志著“碎散的家庭小農私有”的農地制度以及小規模經營的農業生產格局的形成[11]。1950年日本農戶所經營的土地戶均規模為0.82hm2,到1980年農戶戶均土地經營規模擴大到1.01hm2。以超小規模自耕農為經營主體,農戶經營規模過小導致日本農業和農產品在國際上的競爭處于劣勢。2.3農村青壯年勞動力流失嚴重。隨著日本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快速發展,日本國內大量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向城鎮和第二三產業轉移。數據顯示[12],1965年日本國內總就業人數較1955年增加了837萬人,其中從事二三產業產業的人數占總就業人數的比例較1955年提高到77.2%;從事第一產業的人數較1955年減少了410萬人,占總就業人數的比例較1955年下降了15.4%。農村青壯年勞動力的嚴重流失導致第一產業從業人員多為高齡老人和婦女,勞動力供給嚴重不足。逐漸形成了以兼業農戶為主的農村勞動力,并向城鎮和非農產業轉移。2.4日本農產品市場受到嚴重沖擊。1955年日本加入GATT(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當時日本政府為了加快融入全球自由貿易體制,加強工商業發展和工業商品的出口,采取了擴大農產品進口規模的措施。大量農產品的進口嚴重影響了日本本土糧食的投入產出能力,最終日本的農產品市場嚴重受挫。1955~1959年日本進口農產品的比例上漲了49%;有43%的農產品品種完全對外開放,1963年該比例達到了92.1%[13]。2.5農村生態環境污染嚴重。20世紀50年代日本推行高投入高產出的發展理念,使得城鎮化和工業化得到了快速發展。同時伴隨著大量的工業垃圾和生活垃圾投放到了生態環境中,嚴重破壞到水質、土地和植被。在此期間日本境內發生了“琵琶湖事件”“米糠油事件”“痛痛病事件”“水俁病”等事件,均于排放有害物質造成環境污染有關,給日本農村受污染的居民造成了嚴重的身體傷害和心理傷害。
3日本推行鄉村振興運動的歷程
日本的新農村建設實施共經歷了3個發展階段,分別為第一階段(1956~1966年)鄉村振興運動,第二階段(1967~1978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實施,第三階段(20世紀70年代末~21世紀初)“造町運動”。3.1第一階段:鄉村振興運動初期。1956年日本開始實施鄉村振興運動,這個階段鄉村振興運動的工作重點是改善鄉村生產生活條件,加強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同時通過財政傾斜政策,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提高農民收入水平和激發鄉村發展內在動力。具體內容包括:劃定新農村建設區域;成立農村振興協會;加大對新農村建設的財政投入;出臺專項法律來提供保障。這一階段的鄉村振興運動經歷了7年,完成了劃定建設村莊的基礎設施建設,包括農田水利、通電通廣播和公共設施等,以及完成了耕地整治工作,提高了農產品產量和耕地利用率。農民的總產值從1955年的16617億日元提高到1962年的24381億日元,總產值同比增加了7764億日元,農戶的年平均純收入增長高達47%[14]。3.2第二階段:經濟社會發展計劃。1967年日本開始實施“經濟社會發展計劃”。這個階段鄉村振興運動的工作重點是主張城鄉協調發展,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和居住環境,推動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努力適應國際經濟發展趨勢。同時加大就業崗位的提供,提高社會福利水平。具體內容包括:加大政府投資;改善鄉村環境;為失業農民提供大量就業崗位。該階段大概持續了12年,期間通過政策保障和財政支持,日本鄉村建設發展取得了非常明顯的成果,不僅提高了農業農村現代化水平和農業生產力,同時農民的收入水平也大大提高。到了20世紀70年代初,日本就已經基本實現了水利化、機械化、良種化和電氣化。在此期間日本的農業生產總值從1967年的41661億日元提高到1979年的115640億日元,共增加73979億日元,增幅比例高達178%。而到了1979年,日本農戶的年平均收入達到了533萬日元,比城鎮普通家庭的年平均收入高出13%[14]。3.3造町運動(20世紀70年代末~21世紀初)。1979年日本開始實施“造町運動”。具體內容包括:因地制宜開發培育具有當地特色的農產品;對農產品進行粗加工,提高其附加值;激活農協組織的作用;加大對農業人才的培養。通過“造町運動”,有效降低了城鄉差距;2002年日本農戶的年平均收入達到550萬日元,其中非農收入在其收入比例中占86%[15],已經超過城鎮家庭,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同時還刺激了農村地區的消費購買能力。把青壯年吸引在了農村,不僅有效改善了生態環境和鄉村景觀的保護開發,還提高了農村福利水平和農民健康。
4日本推行鄉村振興運動的經驗
4.1明確發展目標,加強立法建設。日本政府在1961年出臺了《農業基本法》,此項法律旨在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為了對《農業基本法》進行修訂和補充,日本在1961~2000年又相繼出臺了《離島振興法》(1961年修訂)、《山村振興法》(1965年)、《半島振興法》(1985年)、《促進特定農山村地區農林業發展基礎整備法》(1993年)和《過疏地區自立促進法》(2000年),這5項法律統稱“地區振興五法”。將人口流失嚴重和經濟發展能力偏弱的離島山村地區作為政府重點發展對象。在《農業基本法》的基礎上這些法律政策規定了不同特殊地區農業農村發展的具體目標與措施,實現了促進特定鄉村區域發展和縮小城鄉發展差距的目標。上述法律法規通過搭建框架、完善內容和推動實施等步驟,使得日本鄉村振興有了法律保障,確保了政策推行的良性延續。加強立法,明確發展目標是促進日本農業農村發展的重要經驗,為日本推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了扎實的法律制度保障。4.2建立機制,統籌政策資源。建立機制,統籌政策資源促發展,由上至下理清了日本政府推動鄉村振興計劃的工作機制,實現了各方統一聚焦與農業農村的發展。(1)成立了鄉村振興聯席會議機制,督促各級地方政府制定鄉村振興具體工作規劃,保證自上而下的鄉村振興計劃有序進行。(2)為了進一步提高政策資源利用率和加強橫向交流,日本政府在農林水產省的基礎上增設了鄉村振興局,其主要工作內容為研究制定鄉村振興總體規劃和各具體政策,并組織開展相關項目。(3)成立了農業振興科,旨在協調農民、地方團體、農協組織、林協組織和漁協組織等農村合作組織之間的協調工作,鼓勵他們積極參與鄉村振興計劃,加強中央和地方的有機政策銜接。4.3重農愛農,發揮農協作用。在鄉村振興運動過程中,日本農民自發形成組織了日本農業協同組合,并逐漸發展成了由中央農協、縣級農協以及基礎農協組成的三級結構。這些農協組織利用聯合農戶的方式,為農戶提供及時全面的精準服務,形成了集農業、農村、農戶3種組織三位一體的綜合社區組織,有效促進了生產和市場的有機銜接。首先農協為參與農民提供經濟、貸款和福利等全面綜合的服務。其次日本政府鼓勵農協積極參與農村基層治理。最后,政府實行對參與農民提供稅收和補貼等資金方面的優惠政策。據統計,日本農民所生產的農業產品80%以上是農協代為銷售的[16]。4.4一村一品,帶動鄉村發展。日本在鄉村振興計劃中有關產業部分最為重要的一環無疑是“一村一品”政策。該政策第一環節是挖掘當地優勢資源項目,將其打造成質量優、口碑好的世界一流產品。第二環節是政府通過財政投入,同時引入民間資本,努力延伸特色產品的產業鏈、供應鏈和價值鏈,獲得流通環節的利潤,同時促進農產品加工、自然景觀開發和鄉村旅游等。最后一個環節是日本政府在2010年開始實施的《農林漁業經營主體使用本地資源開拓新業務及促進使用本地農產品的相關法律》。該項法律旨在通過建立農業投資融資平臺,解決微小企業融資難和鄉村創業人員資金缺口大、信息不對稱等問題。日本政府通過“一村一品”計劃和相關產業融合,有效阻止了鄉村人口外流,還有效回流帶動了大批返鄉勞動力進行創業,并逐步發展富有地方特色的農業特色產業項目。
5日本推行鄉村振興運動對我國的啟示
5.1加強立法工作,穩固政策推行。日本鄉村振興取得的巨大成效依托于出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保障頂層政策的順利推行。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已經提出了“三步走”戰略,到2050年全面實現鄉村振興。在未來30年里,還應該根據我國實際國情,完成鄉村振興戰略的頂層政策設計,具體細化相關發展方案的路線圖和規劃圖。改革開放40年的經驗及實踐證明我國許多農業農村政策較為成熟,通過借鑒日本鄉村振興運動過程中的立法經驗,將一些重大決議和措施上升到法律法規層面,例如“精準扶貧”“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補齊短板”“完善鄉村治理機制”“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等,可以有效保障鄉村振興相關政策推行的穩固性。5.2做好量體裁衣,發展特色產業。產業振興是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有力推動劑。指出:只有產業振興了,才能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讓農村成為農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園和讓農民過上幸福美滿的日子[17]。產業振興中最關鍵的就是農村三產融合,即突破傳統的一二三產業邊界,以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為目標,通過農業與二三產業的交叉、互補、協同發展等形式,培育出新業態、新經營主體和新內涵[18]。更要確定一二三產業在產業價值鏈中的所占比重,以農業為核心,把二三產業的經營方式和組織形式滲透到農業中來,從而促進一二三產業的深度融合,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19]。我國在未來鄉村振興戰略具體實施中,首先應當堅持三產融合,改善生態環境,努力挖掘地方特色產業,提高農業經濟效益和農民收入,并進一步提高所產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其次由政府牽頭,積極開展農超對接活動,幫助農產品流入超市和市場。三是依托“互聯網+”,改變傳統農產品銷售模式,促進產業發展,鼓勵地方農村與阿里巴巴、京東等電商平臺開展合作,打造特色農產品專屬供應商和地方農產品品牌,開辟農產品銷售新模式,從而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加快推進三產融合,為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扎實的產業基礎。同時圍繞產業融合新業態,以產業融合園區和田園綜合體等為載體,提升鄉村在文化、教育、科技、休閑和保健方面的價值,鼓勵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的技術集成、商業模式創新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20]。5.3堅持人才導向,培養鄉村骨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堅持以人才培養為導向,加強其要素積累,優化其要素配置,提高其要素報酬,實現鄉村人力資本與鄉村振興戰略的有機融合。第一是要繼續推動農村人才培養機制改革。培養一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新型職業農民的培養主要是依靠鄉村地區公立學校建設和鄉村地區職業教育的深入。在涉農職業院校里選拔適應當前發展需要的農林人才,加大農林教育專項投入,逐漸形成“國家+農村+學校”的三級教育培養機制。第二是要提高農村勞動力就業質量,打造本土優秀人才隊伍,鼓勵農民創業,同時營造積極創新的創業氛圍,為返鄉大學生、鄉村精英等人才傳告良好創業環境,激發他們的就業活力,為農村現代化建設塑造攻堅力量、為鄉村振興提供動力引擎。第三是構造標準化評價體系和人才管理機制。鄉村人才大致包括管理人才、技術人才和經營人才,應該針對這三類構造不同的標準化評價體系。
作者:蔣雨東 汪濤 王德平 單位:西南科技大學生命科學與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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