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村建設基金創立研究論文

時間:2022-10-13 11:12:00

導語:新農村建設基金創立研究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新農村建設基金創立研究論文

內容摘要:農村嚴重的資金外流,不僅是當前我國農村投融資體制所存弊端的集中體現,同時也是影響農村經濟發展的直接原因。本文在深入分析我國城鄉關系、支農體制、農村金融和支農資金使用效果的基礎上,提出了創立新農村建設基金的思路,并就基金的主要類型提出構想。

關鍵詞:新農村三農問題投融資基金

從理論上講,金融體系的模式選擇一定要服從服務于實物經濟中產業部門發展的需要;在實踐上,我國十幾年的金融體制改革,確實強化了城市金融服務功能,但卻旁落了農村金融服務功能,農村的融資環境目前已變得十分惡劣。廣大農村作為改革的“試驗田”發展了多年,但由于城鄉“二元結構”矛盾突出,加上體制機制等多方面的原因,致使農村缺乏投資,農業發展緩慢,農民無力消費,“農村貧窮、農民困苦、農業落后”的狀況沒有得到有效改變,“三農”問題仍然成為經濟運轉中的重大問題。

創設新農村建設基金的必要性

農村金融服務是貧困農民尋求發展的重要支持,投資和消費將是新農村建設的兩大主線,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首先要做好金融工作。

(一)從城鄉關系分析

2004年,總書記提出“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反哺農村”的戰略部署,至此,在政治層面形成了建設新農村的強勁動力,中央連續幾年頒發了含金量很高的“1號文件”;在經濟層面各級政府也已陸續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那么在金融層面如何支持新農村建設呢?面對涉農金融支持作用弱化的情形,基金是農村金融的突破口。

(二)從支農體制分析

“三農”問題的核心在于增加農民收入難。究其原因,主要是:“城鄉二元結構”的矛盾催生了城鄉兩種社會環境、兩種發展環境;農民勞動創造的價值無法通過市場交易得到真正體現,使農民長期陷于高投入、低產出的怪圈之中;支農體系脆弱、農民融資困難、農業經營落后。

在財政支農方面,中央財政為增強支農力度,出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全面取消農業稅,從靜態看,這無疑是惠農的重大舉措,但從動態看,中央的政策效應已被持續上漲的農資價格所抵消;積極推進農村綜合改革試點,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完善并加強“三補貼”政策,而補貼落到農民手上則微乎其微,據調查2004年蘭州農民每畝地得到糧食直補2元左右,2005年也只有3元多一些;積極支持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重點支持農村“六小”工程等項目建設;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改革范圍擴大到全國40%的縣(區),中央和省級財政補助標準分別由10元提高到20元,這在西部一些省份配套資金很難落實;繼續加大對農村公共衛生、義務教育、科技發展、環境設施、便民服務和文化設施建設項目的支持力度。以上后四條規劃,需要龐大的支出,盡管國家的支持力度不斷加大,但僅靠各級財政的剛性投資仍然難以有效推動新農村建設。

在銀行支農方面,目前我國涉農金融既有政策屬性的、商業屬性的,也有合作屬性的和便民屬性的。表面上構成了完整的農村金融體系,但實際上這些金融部門都由政府主導建立,功能定位重疊不清,根本不能滿足農村金融市場的需要,甚至制約了農村金融的改革發展。農業發展銀行自1998年3月起,專營農副產品收購資金的供應和管理,主要服務于城市糧棉油購銷企業,對農業發展的支持不足;農業銀行自1997年以后,日漸收縮縣及縣以下業務,機構和網點大幅度減少,貸款權限上收,資金大量流入城市,其在農村的金融主導地位不復存在;農村信用社商業化趨勢明顯,其幫農、扶農的作用尚未體現;郵政儲蓄銀行只存不貸的缺陷導致農村資金也流向城市。農民、農村中小企業貸款難,得不到基本的金融服務。鑒于此筆者從創新金融著眼,只好另辟他路提出創設基金的構想。

(三)從活躍的農村民間金融市場分析

農村民間金融存在的形式靈活多樣,適應了農村經濟主體多樣化的需求。現階段我國農村民間金融較為活躍,表現形式包括合會、民間借貸、集資、農村合作基金等;農村民間金融已占農村借貸市場的很大份額。據國際農業發展基金的研究報告,中國農民來自非正式市場的貸款大約為來自正式信貸機構的4倍。民間金融以絕對的優勢占領農村借貸市場;農村民間金融具有天然契約信用優勢。民間借貸多以親緣、社緣、族緣、地緣關系為基礎,借貸雙方信息對稱,利率靈活多樣,設限條件簡單,多以信用貸放為主,這些優勢正規金融無法比擬。據此可因勢利導,組織匯集民間金融的力量催生新農村基金,為“三農”經濟發展服務。

(四)從支農資金的使用效果分析

我國財政支農資金目前已達4000億元,但據對2006年相關的八組數字測算,支農資金使用管理中的黑洞非常大,投入效果較差。如果把財政支農資金直接轉化為新農村建設基金,必將改變財政資金使用中的弊端,簡化撥款環節,降低資金運行成本,提高支農資金使用效益。

創設新農村建設基金的類型

聯合國農發基金總裁博格表示:“中國正在進行的建設新農村戰略將使農發基金與中國政府成為更緊密的合作伙伴”。農發基金目前已在西部農村實施5個扶貧項目,這些項目通常以農村婦女為特定目標,通過小額信貸,幫助她們獲得農田改造、水利和糧食、經濟作物、畜牧以及魚類生產等方面的發展資金。我國在推進新農村建設中,必然要向農民提供更多且還款期限靈活的小額金融服務,這正是基金功能的優勢所在。借鑒國外成功經驗,結合我國農村實際需要,擬設以下基金類型:

(一)新農村發展基金

基金應主要來自各級政府的財政資金。由于我國大多數縣級財政缺乏安排生產和事業的能力,地方農業的發展很大程度上依賴上級財政,因此除當地政府出資形成農業生產基金外,中央政府對效益外溢的地方農業生產項目也應給予資金支持。基金來源的另一途徑是國家外匯儲備。我國已有1.8萬多億美元的外匯儲備,而國際金融危機的爆發和國際儲備貨幣匯率的經常變動,使儲備的管理變得異常艱難。如果將一部分儲備資產投資于新農村發展基金,一方面將緩解國家儲備管理的壓力;另一方面還可使儲備資產發揮應有的作用,減少儲備資產閑置而造成的浪費。

基金一部分用于通常意義上的農業生產,包括農業科技投入、引進國外先進農業技術、農業服務體系建立和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等方面。這部分資金的使用應借鑒目前銀行發放小額農貸的做法,在完善的農戶征信體系沒有建立起來時,利用政府部門出面建立的信用村、信用鄉(鎮),對信用社發給《信用證》的農戶優先授信,尤其是優秀戶。在西部地區農村家庭,近年來大量男勞動力轉移到大城市,留在農村進行農業生產的主要是婦女,而根據部分地區農村婦女貸款的實踐證明,償還率極高,因此,基金也可對信用優良的農村婦女直接發放貸款。由于基金的這種使用方式能給農戶帶來直接收益,所以應收取利息。另一部分用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包括道路建設、集中供水、污水處理、農業生產活動與生活分開、農業養殖活動與生活分開等,而這部分的投入應逐漸加大。由于這部分基金的使用屬于新農村社會公共產品的提供,因此,應當采用低息、無息、基金貼息和基金補貼、基金直接投資的辦法。尤其是西部農村地區,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嚴重不足,必須大量用基金直接投資和基金補貼的辦法,逐步縮小東西部農村的差距。

(二)農村互助基金

設置該基金的目的是解決當前農村小額信貸不完全適應農業生產的需要,不能真正照顧到最貧困而又最需要貸款的農民這一問題。基金主要來自于自愿參加基金會的農民入股,股份額度可根據參加者的經濟狀況確定不同的檔次,但正常情況下股份額必須同貸款額相對應。

本基金是一種互助性質的,其使用權僅限于基金會員,只為會員提供貸款服務。為了吸引更多的資金入會,基金的使用必須有較好的效益,因此貸款要付息,且利息要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息,這樣才能動員更多的農村民間資本進入基金中來。其好處是:使農村民間金融組織由地下轉向地上,有利于國家加強管理,抑制高利率;使基金組織的資金來源有了可靠保證。借鑒國際金融機構的貸款做法,還可根據參加者的經濟狀況制定不同的貸款利率,對極其貧困者可適當降低貸款利率。

(三)為農民建立“四金”

為農民建立“四金”(養老保險金、失業救濟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不僅是黨和政府以人為本、惠農濟農的最好體現,而且也是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的需要。新農村建設必須把農民老無所靠、看病難、建房難等一系列突出問題統籌考慮,總結吸取城市社保方面的教訓,及早著手建立農民“四金”。“四金”的建立應按比例從兩方面籌集,一部分由農民定期繳納,一部分由各級財政專項補貼。至于農民繳納的部分,可通過改革土地征用政策進行籌集,比如征用了農村土地,除了一次性經濟補償部分外,其余補償部分逐年撥付到農民“四金”賬戶,視同農民個人繳納,這樣就形成了穩定的資金來源。

(四)教育基金

教育基金是一種民間公益基金會的形式。設置本基金的目的主要是針對我國中高等教育收費越來越高,而西部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的情況下,幫助農村貧困家庭提高文化素養,實現消除貧困和農村的可持續發展。基金應主要來自于國內外各階層的捐款,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村委會、民間組織、中介機構、慈善機構、義演活動、國際機構及個人等,同時應將原來“希望基金”的來源渠道整合到助學基金中來,這主要是因為希望基金面對的就是農村。

希望基金主要用于西部地區農村校舍、文化站、圖書館、幼兒園的修建,中小學計算機及網絡設施建設,農民培訓,資助貧困生和貧困教師,資助教師進一步深造,定期開展一線教師和學校管理人員與教育專家對話,資助大學生志愿者赴西部支教支農等。建立該基金,還可以與助學貸款掛起鉤來,實現信息對稱。即由于該基金組織長期深入農村貧困地區調查研究,比較了解貧困學生本人及家庭經濟信用狀況,因此,對基金組織充分掌握情況的在校貧困大學生,在向銀行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時提供足額的抵押或擔保,使農村貧困學生能及時獲得銀行的信貸支持,就讀大學并完成學業。同時由于基金的擔保,可以減輕銀行必須深入鄉鎮進行貸前調查的工作,降低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成本,還可增加貸款的安全保障程度,提高銀行發放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積極性。

此外,還有:以工代賑基金。亦叫“農民自立自強基金”。該基金資金全由中央和地方財政籌措。主要用于支持農民自發組織開墾農田、建設水利、興修公路、綠化家園等的勞務獎勵和專項補貼,這種支出可有效調動廣大農民自力更生建設新農村的積極性。搶險救災基金。我國近10年來,各種災難密集發生,危害性越來越大,而且重災區往往在農村。2008年我國發生“5•12”汶川大地震充分證明了這一點。可見,在縣一級設立搶險救災基金具有重大意義。該基金由兩部分籌集,一部分是把現在民政部門所支配的財政資金轉化進來,一部分是吸納社會救助金。用于專門應對農村的突發災害,既可以防止民政部門使用資金中的漏洞,又可以使受災農民得到及時救助。

參考文獻:

1.王連德.構建欠發達地區良性金融生態環境問題研究[J].金融參考,2006

2.蘇士儒.農村非正規金融發展與金融體系建設[J].金融研究,2006

3.常興華.西部地區農村教育發展的現狀和問題[J].經濟要參,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