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執行與審計項目工作計劃

時間:2022-12-13 1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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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執行與審計項目工作計劃

在審計項目計劃執行中,要科學組織實施,搞好審計過程各個環節的有機銜接,創新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確保按時完成任務;要嚴格遵守審計法規,認真落實方案要求,突出重點審計內容,全面完整上報審計發現的問題,切實提高審計質量,有效防范審計風險;要著力提升審計成果水平,注重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加強綜合分析,提出針對性建議,發揮好審計建設性作用。年中追加和調整的計劃,另行安排下達。

一、市級預算執行審計項目

根據《201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審計工作總體方案》確定。

(一)市財政局具體組織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以推動健全統一、完整的預算體系,促進嚴格預算約束,規范財政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圍繞市級預算執行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關注預算編制、執行、調整和決算等環節,重點審計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非稅收入管理情況、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情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情況、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落實情況、轉移支付資金管理分配情況、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情況和政府債務管理情況。財金科負責市級預算執行審計的總體協調、督導及對口聯絡工作,負責制定201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審計工作總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二)市地方稅務局2013年度稅收征管情況審計。根據省廳全省地稅系統審計工作方案要求,以促進依法治稅、完善征管機制、提高稅收征管質量為目標,由財金科指導,經貿科牽頭,有關科室配合,對市地稅局2013年度稅收征管情況進行審計。重點檢查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和稅收征管質量情況,通過對房地產、交通等重點行業,營業稅、耕地占用稅和契稅等重點稅種稅款征管情況進行重點審計,著力揭示和反映地稅部門在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政策,履行征管職責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從完善稅收征管制度、健全征管機制角度,提出改進建議。組織、指導全市地稅系統審計。配合省廳對及所轄、地稅局稅收征管情況的延伸審計。按省廳方案要求,5月10日前向省廳上報市局和全市匯總審計結果。

(三)市直部門單位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以促進部門單位嚴格執行預算,深化財政改革,推動部門預算公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結合經濟責任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由局機關統一調配力量,對市城鄉建設委、規劃局、國資委、經信委等10個部門單位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重點關注年初預算、追加預算的執行情況,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情況,支出預算執行情況,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資金結轉結余情況,著重對“三公”經費支出、公務卡強制消費、會議活動經費等事項的審計,查處揮霍浪費、超范圍超預算支出、違規收費以及未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等問題,促進部門單位嚴格執行預算,加強財務管理。

(四)市級財政支農支出專項審計調查。以保障惠農政策貫徹落實為目標,由局機關統一調配力量,對全市2010年至2013年市級安排財政支農支出進行專項審計調查,主要調查市縣兩級財政、農業、畜牧等部門及部分項目單位,摸清財政支農支出規模、投向及項目總體情況,反映財政支農資金投入取得的主要成效,揭示和反映支農項目在政策執行、資金分配和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五)市級財政扶持企業資金專項審計調查。以促進理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企業關系,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目標,由局機關統一調配力量,組織對2010年至2013年市級財政扶持企業資金進行專項審計調查,主要調查市財政局、經信委、商務局、科技局、中小企業局、貿易辦等部門和部分企業。重點審查資金設立是否符合公共財政職能定位和國家產業政策,資金分配撥付程序是否合規,跟蹤資金流向檢查有無擠占挪用和滯留閑置的問題,分析資金使用績效情況,提出改進建議。

(六)擬采用的跨年度審計成果。

1.2013年全市城鎮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

2.海域使用及資金管理績效審計結果(配合省廳審計)。

各有關科室和人員應加強協作配合,務必于4月底前完成審計實施階段的工作,5月10日前提交所承擔項目的單項報告、匯總報告,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前(或同時)提交法制科審理,5月20日前辦公室提交審計結果報告,6月10日前提交審計工作報告。涉及省廳統一組織的項目,要按省廳方案要求的時間上報審計結果。

各有關科室要加強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回訪和督促整改工作,確保“兩個報告”涉及的問題按期落實。8月20日前,各科室提交審計結果落實整改情況報告及具體材料,辦公室、財金科審核匯總后于8月底前提出整改報告,報局領導審核后提報市政府。

二、2013年省廳統一組織審計項目

根據《省審計廳關于印發全省統一組織審計項目計劃的通知》(魯審辦發〔2013〕5號)確定。項目計劃截至2013年6月,下半年有待追加。

(一)體育彩票公益金專項審計。按照省廳部署,以摸清我市體育彩票公益金收支余情況,規范體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和使用為目標,由原行事科在去年審計基礎上,繼續對全市2009年至2013年體育彩票公益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補充審計。審計結果2013年3月15日前報省廳。

(二)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跟蹤審計和審計調查。按照審計署的部署,以摸清全市中小學校舍安全總體情況和工程建設情況,促進改造后校舍達到安全標準要求和三年規劃改造任務按期完成為目標,由投資審計中心在去年審計基礎上,繼續對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和審計調查。審計結果2013年1月底前報省廳。

(三)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按照審計署的部署,以促進中央、省關于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部署要求落實到位,推動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為目標,由原農環科在去年審計的基礎上,繼續對全市2013年度各類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進行跟蹤審計。審計結果2013年1月底前報省廳。

(四)大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工程專項審計調查。按照省廳的部署,以保障建設資金安全有效使用,提高灌區內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水平為目標,由投資審計中心在去年審計的基礎上,繼續對我市米山水庫灌區2008年至2013年建設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審計結果2013年4月底前報省廳。

(五)第十屆中國藝術節場館建設跟蹤審計。按照省廳的部署,以規范項目管理,提高投資效益為目標,由投資審計中心對我市的十藝節場館(國際會議中心改造工程)建設情況進行跟蹤審計,重點關注資金使用、項目管理和工程質量等情況,揭示存在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改進意見和建議。2013年5月底前,向省廳報送截至2013年4月底的跟蹤審計結果。

(六)抽調人員配合省廳審計我市4個國外貸援款項目。包括省城建環保二期項目(市水務集團),生態造林項目(林業局),職業教育發展項目(職業學院),城市交通發展戰略伙伴關系示范項目(市公共汽車公司),2013年3至5月完成。由外資科負責配合和審計。

另外,省審計廳在去年審計基礎上,繼續對我市兩個項目直接進行補充審計:1、省直管縣市財政狀況審計調查,2013年3月底完成;2、市海域使用及資金管理績效審計,2013年1月下旬完成。

三、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

以確保項目管理規范、決算真實、合法、完整,節約政府建設資金為目標,由投資審計中心抓好政府投資重點建設項目的跟蹤審計和結算決算審計,對隱蔽工程、現場簽證和工程量驗收進行現場監督,對建設項目管理、工程結算和竣工決算及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工程承發包、現場管理、資金撥付使用等環節存在的典型性、苗頭性問題,嚴肅查處投資建設領域重大違法違規和嚴重損失浪費問題,促進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不斷規范管理,確保投資效果。首批安排下列10個項目:

1.對5個政府投資項目進行跟蹤審計。直接審計的工程項目:市區綜合交通樞紐工程、東部濱海新城規劃建設工程、南水北調段工程、市看守所拘留所遷建工程、新圖書館及群眾藝術館建設工程。按項目進展進度實施。

2.對5個政府投資項目進行結算或決算審計。直接審計的工程項目:環翠樓公園改造工程、塔山公園改造工程、市車管所新建工程、國家糧食儲備庫工程、全市河道治理工程。在下達審計通知書后2―3個月內完成實施階段審計。

四、經濟責任審計項目

根據市委組織部委托項目計劃確定。以摸清家底、揭露問題、明確責任、促進發展、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確保國有資產安全、為有關部門加強干部監督管理提供參考依據為目標,把握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兩個重點,全面監督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過程和效果,重點關注重大經濟決策、經濟責任目標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落實、國有資產安全完整、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情況,加強對會議、出訪、接待活動等行政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審查,重點揭示單位財政財務收支中不真實、不合法、資金使用效益差和違反領導干部廉政規定等問題,公正評價法定代表人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合理界定其應負的經濟責任,著重從制度層面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完善單位管理。第一批審計單位41個:

1.上年跨年度實施4個:市房管局、市民航局、市公安局、市地方鐵路局。

2.本年安排35個:經濟開發區管委、經濟開發區管委、景區管委、旅游度假區管委、南海新區管委、師范學校、環翠區法院、市國資委、市港務集團、市電力辦、市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局、市法制辦、市保密委、市機要局、市招生辦、市教研中心、市婦兒醫院、市社會福利院、市衛生監督所、市外商投資服務中心、市駐韓辦、市中韓交流中心、市高等級公路管理處、工業新區財政局、市漁港漁政監察支隊、市公安交警支隊、市高創中心、市國際投資促進中心、市審計局、市行業管理辦公室、高區高創中心、經區人事勞動局、引黃調水局、監獄、公安工業新區分局、市職教辦。

以上項目由局機關各業務科室分別或統一調配力量組織實施。上年結轉的項目應于3月底完成。其他項目,屬在財政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的單位或者沒有下屬單位的規模較小單位的審計,現場審計時間要控制在1周之內最長不超過2周;部門系統性行業性審計、大中型企業審計,現場審計時間不得超過2個月;開發區管委等其余項目現場審計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

3.授權下級審計機關審計2個:高區高創中心授權高區監察審計局審計;經區人事勞動局授權經區審計局審計。6月底前完成。

五、交辦項目

1.市殘疾人聯合會近三年財務收支及有關專項資金審計(調配力量實施,3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