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村建設保障意見
時間:2022-09-24 04: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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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實施意見》,決定實施“**省新農村建設人才保障工程”。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實施“新農村建設人才保障工程”的重大意義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目標是“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實現這個目標,關鍵是要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提高農民的整體素質,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社會主義新型農民,造就一支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的農村人才隊伍,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人才保障。農村人才是農村先進生產力的代表,是推進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力量。省委省政府歷來重視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工作,特別是近年來,采取了許多有效措施,培養了大批優秀人才,對推進農村經濟增長方式轉變、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實現農業現代化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我省農業人口比重大,農村人才資源匱乏、總量不足、結構分布不合理、農民整體素質不高,勞動者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和適應現代市場的能力還比較低,缺乏就業和創業的本領,這些問題已經成為制約我省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因素。實施“新農村建設人才保障工程”,就是要通過整合各類資源,調動各級各部門的積極性,大規模培養培訓農村人才,大幅度提高廣大農民的整體素質,充分發揮直接服務于“三農”的各級各類人才的作用,以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農村人才隊伍建設,使農村人才隊伍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階段性任務相適應,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相協調。
二、“新農村建設人才保障工程”的指導思想和主要內容
按照中央和省委關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我省實施“新農村建設人才保障工程”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和科學人才觀,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委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戰略部署,以農村人才資源能力建設為核心,以培育現代新型農民為目標,以市場為導向,以加強農村各類人才隊伍建設為著力點,抓住培養、吸引、使用三個環節,整合資源,創新機制,優化環境,努力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造就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和分布合理的農村人才隊伍,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新農村建設人才保障工程”涵蓋農業發展、農村進步、農民素質提高等各個方面,主要內容包括八項子工程:
(一)基層黨員干部隊伍建設工程。加大農村基層黨員干部培養培訓力度,深入推進“雙培雙帶”工程,繼續實施“萬名基層黨員干部培訓工程”,每年培訓20萬名農村干部和黨員骨干。分期分批對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進行輪訓,有條件的地方可依托省內高校開展學歷教育。改進農村基層干部選拔方式,積極推行“公推直選”和“兩推一選”,做好選派優秀機關干部到后進村和貧困村擔任村支部書記試點工作。做好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工作,加大在農牧民中發展黨員的工作力度,著力改善農村黨員隊伍結構,進一步提高農村黨員素質,使廣大黨員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為農村基層干部開展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積極開展試點,區別不同情況,逐步提高村干部的報酬。(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責任單位:省人事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
(二)農村教育基礎工程。全面推行教師任職資格制度,加大對農村教師的培訓力度,保證教師培訓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小學、初中45歲以下教師5年內全部達到國家規定學歷,高中教師的合格率提高到80%以上。大力發展農村職業技術教育,提高農村初、高中畢業生職業技能和就業能力。完善農村教師管理機制,嚴格落實農村教師基本編制,各市縣新增教師優先滿足農村學校的需要。建立城市學校教師到農村基層服務制度,逐步將支教經歷作為高級職稱續聘和考核評優、獎勵的基本條件。鼓勵各市州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組織骨干教師和緊缺專業教師到農村學校巡回授課,流動教學。根據建立高校畢業生貸款政府代償機制的精神,每年與500名品學兼優的貧困大學畢業生簽訂協議,安排到鄉鎮學校工作5-6年。(牽頭單位:省教育廳;責任單位:省人事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三)農村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程。實施農村衛生人才執業資質制度,到2010年,使全省60%以上的農村衛生人員取得助理醫師以上執業資格。開展農村衛生人員學歷教育,積極推進“醫療衛生大中專畢業生進農村計劃”,依托省內大中專醫學院校,對取得資質在鄉村和鄉鎮衛生院從事醫療衛生工作的農村衛生人員進行中專以上學歷教育,利用5年時間,定向培養在職本科、專科學歷人員1萬名,中專學歷人員2萬名。繼續實施“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建立健全農村衛生人才管理制度,推行以崗位管理為主要內容的用人制度,實行全員聘用,合同管理。逐步清退鄉鎮衛生院非專業技術人員,所需人員從具有醫學大專以上學歷(護理專業為中專以上)的人員中有計劃地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補充。鄉鎮衛生院負責人采取公開選拔的方式,績效掛鉤,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管理。按照《**省鄉鎮衛生院衛生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組織實施好評審工作。堅持“以縣為主、分級負擔”的原則,建立鄉鎮衛生院經費保障機制,逐步實現全省所有鄉鎮衛生院人員工資由財政全額供給。落實鄉村醫生勞務補助,對承擔公共衛生任務的鄉村醫生(每行政村一人),經考核合格后,按人均每月100元的標準發放定額勞務補助。(牽頭單位:省衛生廳;責任單位:省人事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
(四)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人才智力援助工程。到2010年,農業科技人才的總量達到3.2萬人,農業技術研發領域的高層次人才達到全省高層次人才隊伍總量的15%,農村一線技術人員達到農業技術人才隊伍總量的60%以上,實現每個行政村有1-2名農業技術推廣人員,每個鄉鎮有一支比較健全的農業科技服務隊伍。省內農業院校要根據新農村建設的需求調整學科專業設置,加大農業科技人才的培養力度。在農村鄉鎮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職稱評定時,免外語、計算機考試。在各類科技人才的評優評獎及申報項目工作中,擴大農村一線科技人才的比例。建立省內高級專家對口幫扶制度,探索鼓勵各類人才到農村基層服務的長效機制,研究制定城市各類人才到農村基層服務辦法。建立選派科技副職制度,每兩年選派一批科技人才到縣、鄉(鎮)兩級擔任科技副職或助理。推行科技特派員工作,每年從涉農部門和大專院校、科研院所選派技術人員到農村開展技術指導服務。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就業,今后省級部門招考公務員原則上從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中錄用。每年招募1200名高校畢業生到鄉鎮從事為期兩年的“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活動,到2010年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達到6000名。實施高校畢業生進村(社區)服務計劃,每年選拔2000名高校畢業生進村(社區)擔任村(社區)主任助理。加大國內外人才智力引進力度,“十一五”期間,聘請國內外專家舉辦農業技術培訓班150期,培訓農村各類人才2萬人次。(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人事廳;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農牧廳、省衛生廳、省扶貧辦、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科協)
(五)農村實用人才開發及勞動力培訓工程。每年組織160萬人次農民參加實用技術培訓,到2010年,實現農村實用人才達到全省農村勞動力總數6%以上的目標,農村種養加能手達到50萬人,農村技能型人才達到10萬人,農村經營能人達到10萬人,每戶掌握一兩項實用技術,每位有勞動能力的農村婦女至少掌握一項實用技術。重點抓好農村經營能人的培養,結合特色產業、優勢產業扶持農村經合組織。完善農村人才評價機制,研究制定種植、養殖、加工、建筑、經營、經紀人才等農村實用人才認定辦法,開展農村實用人才職稱評定工作。對取得職稱的中高級農村實用人才,由政府每年發給一定的工作補貼。制定優秀農村實用人才獎勵辦法,加大農村實用人才的獎勵力度。把農村勞動力轉移作為農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之一,“十一五”期間,全省勞動力的輸轉量比“十五”期間有較大幅度增長。積極開展農村勞動力輸出前職業技能培訓和引導性培訓,促進勞務輸出由體力型向技能型轉變,由季節型短期輸出向常年穩定型輸出轉變。“十一五”期間有組織地培訓農民工100萬人次以上,經培訓鑒定考核合格后,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具有資質的培訓、鑒定機構直接發放“培訓證”和“職業資格證書”。推廣發放“培訓券”、政府購買培訓名額等方式,將培訓費用直接撥付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鼓勵農民工參加職業技能鑒定,適度減免鑒定費用。(牽頭單位:省農牧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責任單位:省人事廳、省扶貧辦、省商務廳、省鄉鎮企業局、省供銷社、團省委、省婦聯、省工商局、省財政廳)
(六)農村文化人才隊伍建設工程。加強農村文化人才的教育培訓,“十一五”期間對鄉鎮文化專干輪訓一遍,加強對“村村通”技術人員的培訓。到2010年,實現全省鄉鄉有文化專干,全省所有行政村有文化活動室或農牧村書屋。面向社會招募文化志愿者,建立文化志愿者信息庫,定期選派志愿者下鄉開展工作。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農村文化人才職稱評定工作,鄉鎮文化站負責人在取得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中公開競爭上崗,聘任使用。建立文化幫扶活動獎勵激勵機制,把下基層幫扶活動與文化專業人員的職稱評定結合起來,納入年度考核內容,成績優異者可破格晉升職稱。(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省廣電局、省人事廳、省財政廳)
(七)農村政法人才隊伍建設工程。整合政法系統各部門的資源,加大農村政法人才培養力度,不斷提高農村政法人才隊伍科學文化素質和業務水平。開展上級政法機關和基層政法單位干部雙向掛職鍛煉工作,省、市兩級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每年選派100名優秀年輕干部到縣級及其以下基層政法單位進行為期一年的掛職鍛煉或幫助工作,全省縣級及其以下基層政法單位每年選派100名干部到省、市兩級政法機關掛職鍛煉。每年培訓基層派出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負責人各100名,每年對全省所有鄉鎮派出所民警進行不少于15天的集中培訓,5年內對現有司法助理員輪訓一遍。全面推行司法任職資格制度,加大司法考試輔導培訓力度。加大對民族地區基層政法干警的培訓力度,切實解決民族地區基層法官、檢察官斷檔的問題,每年舉辦一期甘南藏族政法干警藏漢雙語法律培訓班。(牽頭單位:省委政法委;責任單位: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八)少數民族地區人才隊伍建設工程。加大對少數民族地區人才培養的支持力度,在各類人才培養培訓計劃中,對少數民族地區人才培養確定相應比例。制定鼓勵各類人才到少數民族地區工作,特別是長期工作的優惠政策。依托省內高校為少數民族地區開展在職干部本科和大專學歷教育,每年選拔150人,5年內培養750人。加大對少數民族地區教師、醫療衛生人員及各類“雙語”人才的培訓力度。根據民族地區重點行業、支柱產業的人才需求,每年有針對性地舉辦3個短期培訓班,每期各30-50人,5年培訓450-750人。在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工作中,逐年擴大少數民族選調生的比例,增加向少數民族地區分配選調生的比例。認真落實少數民族地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的優惠政策。(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責任單位:省民委、省人事廳、省委統戰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農牧廳、省扶貧辦、省財政廳)
三、加強領導,確保“新農村建設人才保障工程”各項任務的落實
(一)明確各級各部門在實施“新農村建設人才保障工程”中的責任。“新農村建設人才保障工程”由省委省政府統一領導,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省委組織部牽頭抓總,有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省市縣鄉四級聯動,分級推進。省委組織部是“新農村建設人才保障工程”的牽頭抓總單位,要加強宏觀指導、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省直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結合本部門的職能,對每一項子工程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市縣兩級也要從實際出發,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要建立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聯席會議制度,牽頭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每半年召集一次聯席會議,研究工程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各責任單位要主動配合、積極參與,共同完成好所承擔的工作。宣傳部門要通過各種有效載體,積極宣傳實施“新農村建設人才保障工程”的重大意義,大力宣傳農村優秀人才的事跡和各地各部門的先進經驗,重點圍繞各項子工程的實施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形成關心、支持、參與“新農村建設人才保障工程”的社會氛圍。
(二)強化“新農村建設人才保障工程”實施的督促檢查。各級黨委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每年要制定“新農村建設人才保障工程”年度工作計劃,并在每年年底對實施情況進行自查驗收,結合人才工作報告制度,將本地本部門實施“新農村建設人才保障工程”的情況于12月中旬上報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組織力量對各地各部門實施情況進行調研督查,及時了解并研究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定期通報情況。各地各部門也要建立督查機制,確保各項重點任務落到實處。
(三)完善“新農村建設人才保障工程”的投入機制。探索建立政府、社會、用人單位和個人多元化的農村人才開發投入體系。鼓勵社會資金和外資以多種形式投資農村人才培養、發展農村民辦教育、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等,并依法享受相應權益。繼續實施現有各類農民培訓項目,積極整合現有涉及農村人才培養的各類資金,原有經費投入渠道、數量不變,進一步完善資金管理使用辦法,提高資金使用整體效益。各級涉農金融機構要支持農村人才資源開發,采取小額擔保貸款等形式,支持農村人才就業創業。加大各級財政對農村人才資源開發的投入力度,各級財政結合本地實際,設立專項資金,并逐年有所增加,用于當地農村人才資源開發。
實施“新農村建設人才保障工程”是人才強省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把農村人才隊伍作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基礎性、先導性重大任務和事關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戰略任務來抓。要把實施“新農村建設人才保障工程”納入本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布局,進行統一部署,按照“一把手”抓“第一資源”的要求,把實施“新農村建設人才保障工程”情況納入省直有關部門和市縣鄉三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責任制,作為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內容,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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