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和完善村會計制度意見
時間:2022-04-28 0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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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健全和完善村會計委托制的指導思想;健全和完善村會計委托制的基本原則;健全和完善村會計委托制的工作目標;健全和完善村會計委托制的主要內容;健全和完善村會計委托制的工作要求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針,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要求、實行村會計委托制,必須堅持民主自愿原則、通過實行村會計委托制,規范村級財務管理,提高村務、財務公開水平,改善農村黨群干群關系,堵塞農村財務管理漏洞,從根本上解決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機構設置、完善人員配備、建立三級監督機制、規范辦工作、實行會計電算化、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盡其責,密切配合、加強監督,規范管理、完善制度,保障實施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為加強我市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強化監督制約機制,有效遏制農村新增不良債務,維護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經市政府研究決定,現就健全和完善村會計委托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健全和完善村會計委托制的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針,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要求,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和保障村民權益的前提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遼寧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完善農村集體財務管理體制,促進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的規范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二、健全和完善村會計委托制的基本原則
實行村會計委托制,必須堅持民主自愿原則,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方可施行;必須堅持“三權不變”原則,在會計核算辦法不變的前提下,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不變。
三、健全和完善村會計委托制的工作目標
通過實行村會計委托制,規范村級財務管理,提高村務、財務公開水平,改善農村黨群干群關系,堵塞農村財務管理漏洞,從根本上解決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農民利益,從源頭上預防和控制腐敗行為,控制非生產性開支,杜絕新增債務,壯大農村集體經濟,促進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長期穩定。
四、健全和完善村會計委托制的主要內容
1、明確機構設置。按照省、市相關文件要求,各鎮(區)成立村會計委托辦公室(以下簡稱辦)。辦設在鎮(區)農經站,負責村集體經濟組織委托資金項目的日常會計核算、財務管理、財務審核、監督及部分檔案管理等工作。
2、完善人員配備。辦主任由鎮(區)農經站長擔任,辦按各村實際業務量設置記賬會計和現金會計。辦的人員配備,必須堅持權、錢、賬分離原則,必須堅持直系親屬回避原則。辦人員必須定期接受業務培訓,取得上崗資格,持證上崗。辦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任何單位不得隨意調換。
3、建立三級監督機制。一是群眾監督。村集體經濟的每筆收、支必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監督,并簽字蓋章后方可報賬;二是鄉鎮辦監督。辦會計對每一筆村級收支原始憑證在入賬前進行嚴格審核監督,審核原始憑證是否符合相關規章制度,手續是否齊全,對不符合規定或手續不齊全的票據,要堅決退回或補辦;三是審計監督。市農經總站和鎮(區)農經站定期或不定期對村級財務進行審計或檢查,同時監督辦人員是否履行職責。
4、規范辦工作。根據村級財務規章制度要求,要健全財務預決算、貨幣資金管理、財務審批、票證管理、結算資金管理、財產物資管理、民主理財、檔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使用規范的收支憑證,定期核算,及時公開。
5、實行會計電算化。各鎮(區)要積極創造條件,加大投入,加快農村財務電算化管理步伐,盡早實現會計電算化,并建立健全電算化管理制度,規范操作行為。
五、健全和完善村會計委托制的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鎮(區)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從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結合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把健全和完善會計委托制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
2、各盡其責,密切配合。各鎮(區)要加大對村會計委托制工作的投入,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辦公經費。組織、監察、農業、財政、人事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加強指導,努力提高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的工作水平。
3、加強監督,規范管理。加強村會計委托辦的監督檢查,成立由市監察局、財政局、審計局、農經局、農經總站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每年對各鎮(區)村會計委托辦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行為。
4、完善制度,保障實施。為強化村級會計核算,確保村會計委托制的規范管理,結合*實際,由市農村經濟局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