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司法救助的意見
時間:2022-06-22 09:44:00
導語:推動司法救助的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進一步做好司法過程中困難群體的有關社會救助工作,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司法救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積極開展對涉案困難群體的生活救助
各鄉鎮要拓寬救助渠道,整合救助資源,逐步建立政府救助與社會幫扶相結合的司法救助機制。人民法院要繼續做好對經濟確有困難當事人的訴訟、執行費用等緩、減、免交工作,認真落實對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社會保障費和勞動報酬等案件先予執行的規定,積極開展對申請執行人的困難援助工作。檢察機關要積極做好涉檢案件中生活困難當事人的援助工作。公安機關要開展對刑事案件受害人生活困難援助工作,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救助制度。縣委政法委要針對涉法涉訴案件中窮盡司法程序但確屬基本生活困難的當事人實行一次性救助,努力使其息訴罷訪。
二、進一步加強法律援助工作
政法機關要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理念,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積極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司法行政機關要認真貫徹實施《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和《省法律援助條例》,進一步建立健全“148”法律服務和律師援助制度,拓寬援助領域,降低援助門檻,努力實現“應援盡援”。人民法院要嚴格執行法律援助的有關規定,切實做好刑事案件中為盲聾啞被告人、限制行為能力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或可能被處死刑的被告人指定辯護人等工作。要加強對當事人的訴訟指導,對文化程度低、訴訟能力弱的當事人,要積極行使法官釋明權,加強舉證指導;對當事人自行取證有困難的,法院要依職權調查收集證據。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要認真做好刑事訴訟活動中法律援助的告知、法律申請的轉交以及配合支持等工作。司法行政、審判、檢察和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的銜接機制,探索建立相關法律咨詢制度,扎實推進各項法律援助工作。
三、建立健全訴訟參與人安全保障機制
政法機關要采取有效措施,在為訴訟參與人參與訴訟提供便利的同時,通過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改進辦案方式,盡可能地降低證人、舉報人和鑒定人可能受到打擊報復的風險。要充分運用各種法律、行政手段,加大對證人、舉報人和鑒定人的保護力度,對打擊報復訴訟參與人的行為要依法予以嚴懲。要加強調查研究,積極借鑒國內外有益經驗,逐步建立健全訴訟參與人人身安全保障機制,為推進法治建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四、切實加強對司法救助工作的領導
各鄉鎮黨委、政府要把加強司法救助工作作為建設“平安”、加強法治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內容,切實加強領導。要進一步加大政法機關開展司法救助工作的支持力度,認真研究制定加強司法救助的工作措施,及時幫助解決司法救助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要健全組織機構,建立縣司法救助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全縣司法救助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委政法委。各鄉鎮和政法部門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要建立縣、鄉鎮兩級司法救助專項資金,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縣級啟動資金為50萬元,由縣司法救助工作委員會審核管理,財政部門核撥,并在每年初撥款補足缺額部分,保證年可用資金不少于啟動資金。財政部門要會同縣委政法委研究制定司法救助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確保專款專用。要明確職責任務,縣委政法委要切實加強對司法救助工作的組織協調;審判、檢察、公安和司法行政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積極開展司法救助工作;宣傳部門、新聞單位和政法機關要加強對司法救助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使廣大群眾知曉司法救助的條件和程序;民政、勞動保障、衛生、工商管理等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積極支持并共同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 上一篇:展開企業服務月活動
- 下一篇:縣為民服務動員會發言
精品范文
10推動網絡安全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