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保與制度并軌指導方案
時間:2022-06-21 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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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完善我縣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新農保試點的指導意見》、省政府《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市政府《關于市級新農保與國家新農保制度并軌的通知》和縣政府《關于縣級新農保與國家新農保制度并軌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
(二)基本原則。并軌工作按照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總體原則組織實施。一是從我縣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與我縣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與農民自愿相結合。
二、目標任務
自2012年4月1日起,我縣新農保與國家新農保制度并軌,5月份全面完成并軌工作。
三、方法步驟
(一)召開會議并出臺文件。5月20日以前召開全縣新農
保與國家新農保制度并軌工作會議,出臺我縣新農保與國家新農保制度并軌相關文件。各鎮、經濟開發區也要召開相應工作會議進行部署。
(二)組織培訓。5月25日前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縣、鎮兩級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培訓;各鎮、經濟開發區對相關工作人員和各村經辦人員也要進行業務培訓。
(三)實施時間。5月底以前完成縣級新農保與國家新農保制度并軌后的養老金發放工作。
四、制度銜接
(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開展前,已參加原農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相關待遇銜接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核算。
(二)在與國家新農保制度并軌前,已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其個人賬戶積累資金繼續累存,并按新標準繼續繳費直至領取,領取時按新標準執行。對已開始領取的人員,其月個人賬戶養老金仍按原標準發放,基礎養老金按新標準執行。
(三)新農保與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參保信息管理。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建立統一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并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二)加強經辦能力建設。要按照“機構、職責、人員、經費、
場所“五到位”要求,加強縣、鎮經辦機構建設,縣級經辦機構人員要按照市政府2008年第9次常務會議精神,按照每新增1萬名參保繳費人員多配備1名工作人員的比例配備工作人員。各鎮、經濟開發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經辦機構建設。要將新農保經辦機構人員工資和人員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建立與服務人群和業務量掛鉤的經費保障機制,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運用現代化管理方式開展新農保工作。
(三)加強輿論宣傳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針對新農保并軌工作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具體政策,通過印發《現行新農保與國家新農保制度并軌宣傳提綱》等形式,廣泛進行宣傳,為做好新農保并軌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各鎮、經濟開發區也要通過召開會議、發放“明白紙”和利用廣播喇叭、宣傳欄張貼宣傳材料等形式,讓農民了解政策界限,明白并軌內容,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群眾的參保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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