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稅管理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3 07: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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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稅管理存在問題
一、征收力度不大,應收盡收不到位。
1、缺乏過硬的征收手段,征收成本大,效果差。如: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和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因執收主體自已征收效果甚微,只能采取委托代征方式,按征收數超額累進支付代征手續費,代征手續費一般要超過國家規定標準。
2、行政干預大,隨意減免。執收單位未按規定程序越權減免基(資)金收入,有的由領導出面批條子,隨意減免或緩交,導致應收不收或少收。再加上各地政府為招商引資,確保重點項目而頒布的一系列規費減免的非稅優惠政策,收入流失較大。
3、征管部門不重視、不跟蹤問效,導致非稅收入流失。部分征管部門對改制、轉制和國有股本投資等國資企業無償占有專營權、經營權及其他無形資產,擅自處置國有資產、降低國有股權比例、不同股同利分紅等現象不及時關注、跟蹤問效,致使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收益流失較大,有的甚至還將國有資產經營收益任意處置,謀取小集體利益。
二、票據使用不規范。
1、混用票據。少數單位對收費(基金)票據和內部往來結算收據的使用規定的政策界限分不清楚,收費不開具規定的收費(基金)收據,而是用內部往來結算收據和地稅部門的服務性統一結算收據收費,人為混用、串用票據。
企業所得稅管理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企業所得稅管理,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指導思想是: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依法治稅,全面推進企業所得稅科學化、專業化和精細化管理,不斷提升企業所得稅管理和反避稅水平,充分發揮企業所得稅組織收入、調節經濟、調節收入分配和保障國家稅收權益的職能作用。
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主要目標是: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認真落實企業所得稅各項政策,進一步完善企業所得稅管理和反避稅制度及手段,逐步提高企業所得稅征收率和稅法遵從度。
二、總體要求
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的意見
為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進一步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不斷提高所得稅征收管理的質量和效率,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意見》(國稅發[20*]88號)和《四川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加強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的意見》(川國稅發[20*]95號)文件的要求,并結合*國稅的實際,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目標和要求
今后一段時期,全市國稅系統企業所得稅管理的總體目標是:全面貫徹實施《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效落實企業所得稅各項政策,進一步完善企業所得稅管理與反避稅的制度手段,促進收入恢復性增長,逐步提高企業所得稅征收率和稅法遵從度。
為達到上述目標,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總體要求是:分類管理,優化服務,核實稅基,完善匯繳,強化評估,防范避稅。
二、重點工作
按照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總體要求,在全面推進的基礎上,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略析財政稅收體制創新的計策
一、當前我國財政稅收體制改革中存在的問題
1.體制機制不夠完善
財稅管理的性質要求財政稅收管理工作者具有相對穩定性,然而當前一些地方的財稅管理工作者事實上主要是上級領導指派的或者兼職的。一遇到更換領導,財稅管理工作者往往也會跟著被更換。甚至一些地方在選派財稅管理人員的過程中,根本不考慮工作實際,常常僅憑個人的感情去辦理,甚至將一部分素質較低下的人安排到財稅管理崗位中,無法真正發揮財稅管理和監督的作用。
2.中央與地方分配關系尚未完全理順
由于分稅制體制尚不夠健全,規范化的轉移支付制度尚在建立之中,財政對于地區以及城鄉差距所具有的調節能力相當有限。因為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不夠健全,造成能用在公共服務均等化方面的資金量有限,造成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的收入和公共服務差距非但未能縮小,反而還有所擴大。
3.預算體制覆蓋面過窄
企業所得稅調研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于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在新的形勢和條件下,如何進一步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大力提升企業所得稅精細化、科學化水平,是當前乃至今后一段時間國稅工作的重中之重和亟待解決的問題。我們對近年來徐州國稅在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方面的主要措施、取得成效以及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調研,并提出了在新稅法框架下如何進一步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基本思路和具體舉措。
一、近年來徐州市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具體舉措和工作成效
自**年企業所得稅分享體制改革以來,徐州市國稅部門不斷提升企業所得稅精細化、科學化管理水平,企業所得稅管理工作朝著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的方向邁出了新的步伐。
一是企業所得稅收入大幅增長。**年以來,全市共組織企業所得稅收入584331萬元,其中**年收入34527萬元,2003年收入38178萬元,2004年年收入55379萬元,**年收入110804萬元,**年收入132463萬元,**年收入212980萬元,為全面完成稅收收入任務,保障徐州地方財力持續增長,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在組織收入工作時,我們一是抓好房地產業企業管理。由于徐州市投資環境的改善,一些中小型房地產開發企業陸續來我市投資,截止到**年底,全市房地產企業1103戶,較**年同期增加515戶,僅07年房地產行業就繳納稅款22872萬元,同比增收15940萬元,增長207.17%。二是抓好所得稅稅源管理。截至**年底,納入國稅部門管理的企業所得稅戶數達到18110戶,同比增加4712戶。三是加大對虧損企業監管。如**年開展對02-06年連續虧損三年或累虧1000萬元以上企業以及06年虧損50萬元以上的企業進行了服務性調研,調減虧損額8789萬元,補繳所得稅65萬元,滯納金4萬元。四是穩步推進中小企業核定征收。截止到**年底,全市的核定征收企業戶數達到8017戶,占全市所得稅戶數的44%,同比增加2240戶。
二是所得稅稅基管理進一步得到有效控管。一是加大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力度。按照總局提出的“轉移主體,明確責任,做好服務,強化檢查”的要求,強化納稅人申報前的宣傳、培訓、輔導工作,積極探索引入稅務師事務所參與匯繳,不斷提高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質量。二是做好企業所得稅審批和取消審批后的后續管理。密切關注企業的生產經營全過程,加強對企業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損失的真實性審核管理。對企業的減免稅、待彌補虧損、廣告費扣除、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國產設備投資抵免、工效掛鉤企業工資發放等需要延續管理的事項,通過建立臺賬并追蹤每年的變化情況,實行動態管理。三是積極探索建立“四位一體”所得稅稅源管理聯動機制。加強所得稅稅收分析、稅源監控、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各環節的有機銜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全市所得稅虧損面降到34%,納稅面達到66%,評估面達到18%,申報面接近100%,所得稅征管質量明顯提高。四是與地稅部門的協調配合進一步加強。與地稅召開專題聯席會議,對管理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溝通和協調,在核定征收、征管范圍、貨物運輸企業代征稅款信息傳遞、房地產行業管理、納稅評估指標體系建立等方面達成共識。
三是企業所得稅分類管理邁上新臺階。對納稅人在屬地管理的基礎上實行分類管理,是稅收管理科學化、精細化的重要途徑,是提高企業所得稅征管質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近年來,我們切實加強企業所得稅分類管理,不斷提升所得稅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一是細化分類管理辦法。在將企業分為重點稅源企業、一般稅源企業、核定征收企業、匯總納稅企業四大管理類別的基礎上,根據納稅人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再將每一管理類別中的納稅人按照門類、大類、中類、小類進行細分,并按所屬的行業小類維護相應的4位行業代碼,從粗獷式的大類管理逐步向精細的行業中小類管理過渡。二是加強重點企業管理。除了按照省局要求確定了省級重點稅源企業外,又將年度實際繳納企業所得稅額超過100萬元的企業、或者年實現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0萬元的企業、或者年銷售收入超過5000萬元的企業,確定為市級重點稅源企業,按季(月)分析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和稅源變化情況。以**年為例,全市年繳納所得稅500萬元以上的企業達到33家,入庫所得稅稅款17.9億元,同比增收5.12億元,增長為53.16%,占全市全部所得稅入庫稅款的84%。三是重點突出行業管理。按照企業的行業種類劃分,與地稅部門通力合作,逐步建立了11個行業大類、23個行業中類的納稅評估參考指標體系。四是重視就地監管質量。通過召開行業性座談會形式將財產損失稅前扣除、技術開發費加計抵扣、國產設備投資抵免、備案管理等政策宣講,了解企業在執行政策方面存在的問題,提高匯總納稅企業的納稅意識。同時加強對匯總納稅企業的納稅評估和納稅檢查,對評估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就地補稅,堅持逐級匯總納稅申報和反饋制度。五是強化中小企業所得稅管理。目前鑒于國稅部門征管的所得稅納稅人中中小企業占到95%以上,但所征稅款卻不足10%,中小企業中虧損面接近90%的情況,我們以強化中小企業所得稅管理為突破口,按照總局提出的“管好稅基、完善匯繳、加強評估、分類管理”的要求,通過加強基礎管理、深化納稅評估、突出檢查力度等手段,堅持稅源分類管理、多種評估方法并用和稽查評估聯動,不斷提高稅基監管水平,努力提升稅基監管實效,著力突破稅基監管難點,進一步提升所得稅精細化、科學化管理水平,全市企業所得稅管理質量和效率明顯提高,稅收收入不斷攀升。
探索地方稅收管理權限革新
摘要:目前我國存在稅收立法權高度集中、執法權劃分錯位等問題,應該在統一稅政前提下,賦予地方適當的稅收管理權,以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分步實施稅收制度的改革。
關鍵詞:地方稅管理權限稅收管理體制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分步實施稅收制度改革……在統一稅政前提下,賦予地方適當的稅收管理權”。當前,加快地方稅管理權限改革,建立和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分稅制財政體制,對于正確處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系,調動中央與地方兩個積極性,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就我國地方稅管理權限的改革進行初步探討。
一、地方稅管理權限的概念和內涵
地方稅管理權限是指建立地方稅收制度,執行地方稅收制度,保衛地方稅收制度的權限。地方稅管理權限具有相對性、特定性、規定性的特征。所謂相對性是指,地方稅管理權限是相對于中央稅管理權限而產生的;所謂特定性是指,地方稅管理權限是由特定分稅制財政體制所決定的;所謂規定性是指,地方稅管理權限是稅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
地方稅管理權限包括;地方稅收立法、執法、司法等內容。三者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互為條件、互相作用,共同構成地方稅管理權限。其中地方稅收立法是核心,地方稅收執法是關鍵,地方稅收司法是保證。
出口退稅審批報告
現行出口退稅政策充分考慮我國當前國情國力,對增強我國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擴大出口份額、增加就業機會、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和諧發展發揮著極其重要作用。面臨省轄市局下放生產企業出口退稅審批權和即將下放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審批權的新形勢,面對當前出口企業日益增長、退稅業務量日趨壯大的現實壓力,如何做好出口退稅審批權下放后的出口退稅工作,應成為縣級局當前出口退稅管理部門工作考慮和工作安排的重中之重。加之做好出口退稅審批權下放后的出口退稅工作事關退稅工作、國稅工作乃至當地政府整個經濟工作,這就迫切要求縣級局出口退稅管理部門全面分析和了解當前出口退稅工作的情況,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應對改進措施,切實提升出口退稅審批權下放后縣級局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一、縣級局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的現狀
(一)新《對外貿易法》的實施和進出口經營權實行備案、登記制,外貿出口自由促進了外貿主體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基本形成外貿公司、工業內資出口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三輪齊驅、共同發展的格局,由此帶來出口企業數量眾多、外貿出口大幅增長、出口退稅業務工作量猛增的特點。
(二)審核力量薄弱,政策業務水平亟待提高。出口退稅政策業務工作一直以來均由省市國稅局直接負責管理,縣級局相關人員對出口退稅管理介入不深、鉆研不透,熟悉出口退稅業務骨干奇缺,特別是出口退稅審批方面可以說是個盲點,尤其是縣級局所屬基層分局稅收管理員對相關政策業務知識的欠缺更為嚴重。審批權下放縣級局后,縣級局退稅管理將涉及申報、審核、審批、開票退庫等出口退稅工作全過程,縣級局退稅管理部門將在本就難以承載的工作壓力下再度增加責任風險不小的退稅審批工作量,加上政策不熟悉,新手較多,無法與退稅管理工作量相匹配,將使得縣級局退稅職能崗位設置無法細化,科學化精細化管理難以落實到位,甚至會出現疲于應付的局面,總之,審批權下放將對縣級局退稅管理部門帶來極大的挑戰。
(三)對出口企業管理力度不夠。由于多年以來由上級局直接管理出口退稅工作的慣例,約定俗成地造成縣級局所屬基層分局管內銷、省轄市局退稅處和縣級局退稅管理部門管外銷的模式,由此帶來的后果是縣級局所屬基層分局對外貿出口企業和100%外銷企業不夠重視,而省轄市局直接審核審批相關出口業務卻鑒于管轄范圍大、人員力量不足又不具備管戶的職能,由此造成各級國稅機關對出口企業的管理力度均不夠,尤其對于出口不退稅產品和外地本地出口不退稅的產品的征稅不能實施有效監督,導致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的缺位。
(四)出口企業財務人員業務素質跟不上出口退稅政策更新速度。由于經濟形勢不斷發展,相關出口退稅政策也不斷發生新的調整。相當多的出口企業財會人員政策掌握不扎實,不能很快適應變化,導致財務處理不夠及時和準確。另有一部分企業操作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人員與財務人員協調不到位,人員不固定,個別企業甚至需在退稅部門的輔導下才能完成每月的退稅申報工作。
企業所得稅管理思考
企業所得稅是我國現行稅制中的主要稅種之一,也是我國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所得稅分享體制改革以來,揚州市國稅系統企業所得稅征(監)管戶逐年增長,已由**年底的143戶增加到**年的1257戶、**年的3268戶、**年的5251戶,**年的7404戶。征管戶數急劇增長,給企業所得稅征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由于國稅機關對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長期缺位,一套科學的有序管理運行機制還沒有真正形成,所得稅信息化運用仍相對滯后,稅務干部對所得稅業務生疏,企業所得稅征管實際與新體制下的新要求差距很大,現狀不容樂觀。
一、征管現狀
1、戶源結構與征收方式。截止到**年9月底,揚州市國稅局共有企業所得稅征管戶9070戶。按戶源結構劃分:戶源主要分布在工業、商業兩大行業,其中工業3077戶,商業3327戶,分別占總戶數的33.92%、36.68%。其次,分布在各類服務行業的企業共1956戶,占總戶數的21.56%。隨著房地產熱升溫,房地產開發行業的發展也較快,目前已有513戶注冊登記。按征收方式劃分:查賬征收6519戶,占總戶數的71.87%,核定征收2551戶,占總戶數28.13%。按所得稅納稅人繳納的流轉稅稅種劃分:繳納增值稅的7138戶,占總戶數78.70%,繳納營業稅的1932戶,占總戶數的21.30%。
2、收入情況。分享體制改革前,**年,揚州市國稅局共入庫企業所得稅稅款38860.4萬元。其中:江蘇油田26000萬元,二電廠1815萬元,儀征化纖2593萬元,煙草公司6639萬元。**年全市共入庫企業所得稅稅款85061萬元,其中:江蘇油田43737萬元,二電廠9442萬元,儀征化纖4060萬元,煙草公司13948萬元。從收入結構看:這四戶企業占主導地位,**年、**年其收入分別占總收入的95.33%、83.69%。由此可以看出,分享體制改革后,揚州市國稅局企業所得稅收入仍主要集中于少數重點稅源企業,新增企業雖然數量多,但是呈現虧損戶多,規模小,收入少的特點。
3、管理機構狀況。揚州市國稅局是國地稅分設以來一直保留企業所得稅專門機構的省轄市。但所屬各縣(市、區)國稅局、市直各管理分局沒有專門的所得稅管理機構,只在稅政科或綜合業務科配有一名兼職的管理所得稅人員,他們自身還要負責大量、繁瑣、責任重大的金稅工程及增值稅業務,實質上全市除市局有四人專門管理所得稅,其它則為兼職管理人員。
二、存在問題
地方稅收管理權限健全措施論文
論文關鍵詞:地方稅管理權限稅收管理體制
論文摘要:目前我國存在稅收立法權高度集中、執法權劃分錯位等問題,應該在統一稅政前提下,賦予地方適當的稅收管理權,以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分步實施稅收制度的改革。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分步實施稅收制度改革……在統一稅政前提下,賦予地方適當的稅收管理權”。當前,加快地方稅管理權限改革,建立和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分稅制財政體制,對于正確處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系,調動中央與地方兩個積極性,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就我國地方稅管理權限的改革進行初步探討。
一、地方稅管理權限的概念和內涵
地方稅管理權限是指建立地方稅收制度,執行地方稅收制度,保衛地方稅收制度的權限。地方稅管理權限具有相對性、特定性、規定性的特征。所謂相對性是指,地方稅管理權限是相對于中央稅管理權限而產生的;所謂特定性是指,地方稅管理權限是由特定分稅制財政體制所決定的;所謂規定性是指,地方稅管理權限是稅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
地方稅管理權限包括;地方稅收立法、執法、司法等內容。三者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互為條件、互相作用,共同構成地方稅管理權限。其中地方稅收立法是核心,地方稅收執法是關鍵,地方稅收司法是保證。
試探中國地方稅管理權限改革途徑
摘要:目前我國存在稅收立法權高度集中、執法權劃分錯位等問題,應該在統一稅政前提下,賦予地方適當的稅收管理權,以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分步實施稅收制度的改革。
關鍵詞:地方稅管理權限稅收管理體制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分步實施稅收制度改革……在統一稅政前提下,賦予地方適當的稅收管理權”。當前,加快地方稅管理權限改革,建立和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分稅制財政體制,對于正確處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系,調動中央與地方兩個積極性,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就我國地方稅管理權限的改革進行初步探討。
一、地方稅管理權限的概念和內涵
地方稅管理權限是指建立地方稅收制度,執行地方稅收制度,保衛地方稅收制度的權限。地方稅管理權限具有相對性、特定性、規定性的特征。所謂相對性是指,地方稅管理權限是相對于中央稅管理權限而產生的;所謂特定性是指,地方稅管理權限是由特定分稅制財政體制所決定的;所謂規定性是指,地方稅管理權限是稅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
地方稅管理權限包括;地方稅收立法、執法、司法等內容。三者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互為條件、互相作用,共同構成地方稅管理權限。其中地方稅收立法是核心,地方稅收執法是關鍵,地方稅收司法是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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