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服務合同范文

時間:2023-04-08 17:16:36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外包服務合同,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外包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將部分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外包給乙方進行勞務服務外包項目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明確乙方從事勞務服務外包的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工作人員自行負責其指定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

(二)甲方應為乙方員工提供符合政府勞動保護條例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和各項安全生產條件。對于首次上崗的乙方員工,甲方將對其進行安全和操作規程方面的培訓,并將相關培訓資料和要求發給乙方。

(三)甲方應尊重乙方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因民族和性別不同歧視乙方員工。

(四)甲方有權抽查復檢經過乙方認定體檢合格的乙方人員,對于復檢不合格的乙方員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同時乙方必須保證出勤人數,不影響甲方的生產;甲方有權抽查乙方員工的勞動合同、身份證明等,乙方及其員工應配合甲方的抽檢。

(五)乙方員工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

1.乙方員工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所負責的工作不能正常運行,或不能保證工作質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2. 乙方員工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和勞動紀律的;

3. 乙方員工不能提供真實有效的健康證明、身份證明的,或提供虛假的健康證明、身份證明的;

4. 乙方員工在工作中謾罵他人或斗毆或以肢體、拳腳相擊的; 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換,同時乙方必須保證出勤人數,不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工作的進展;對于乙方支付員工的工資低于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其立即改正。

(六)甲方應承擔標準工時之外的加班費用。

(七)甲方指定包括人力資源等相關專門部門的管理人員作為本合同實施的協調人員。

(八)甲方應派專人負責乙方員工出勤名單及時間的核查與勞務費用計算的審核。

(九)甲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和支付方式及時支付乙方勞務費用。

(十)甲方應對知悉的乙方有關信息、數據和資料(包括但不僅限于技術、財務、銷售方面的信息、數據和資料)及其他信息負有嚴格保密的責任。

(十一)確保甲方提供的崗位不會導致職業病的產生。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應保證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資質,提供甲方有關生產、營業執照等資質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乙方應保證嚴格遵守有關的中國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特別是有關員工勞動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時承諾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產、勞動衛生等各項指導原則。

(三)應根據甲方工作需求,選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員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點工作,同時承諾不派出或使用童工。

(四)乙方應為派到至甲方的員工辦理合法的勞動用工手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并簽訂勞動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員工的其他有關證明的原件或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履歷表、學歷證、身份證和健康證等)的復印件,并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有效性。同時乙方應承諾遵守《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五)除經甲方特殊的同意情況外,乙方員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身體健康,精神狀態良好,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證;

2. 具有初中或以上學歷。能有效和清楚地口頭和書面表達自己;

3. 未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

4. 未患有職業病鑒定委員會鑒定的職業病。

(六)教育乙方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工作規章制度。(七)乙方在本合同的執行期內應保守甲方的各項商業秘密,不得將有關資料透露給任何第三方。乙方應教育員工保守甲方的各項商業秘密,如因乙方員工的原因(經甲方允許事宜除外)導致甲方有關的商業秘密泄露,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乙方應根據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按月支付其員工的工資,為其員工按規定投繳社會保險及支付其他國家規定相關費用,乙方支付員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最低工資規定。

(九)乙方應遵照甲方的制度進行生產管理,并且處理員工與勞動、人事相關的事宜,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員工離職和違紀處理等。

(十)乙方應教導其員工嚴格按照甲方的工作安排,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等標準進行工作。

如員工出現工傷,未達到傷殘等級評定標準的,產生的費用由我司承擔;達到傷殘等級評定標準的,產生的費用由貴司承擔90%,由我司承擔10%(我司承擔費用總額不超過單個員工全年服務費總和)。

(十一)除非征得甲方許可,乙方不能隨意調換其員工的工作崗位,更不的隨意召回其員工(乙方員工辭職除外)。

(十二)因乙方員工所造成乙方外包工作崗位的空缺,乙方應自接到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補齊。

三、費用的結算及支付:

(一)甲方按照甲乙雙方所約定的標準和方式為乙方員工結算勞務服務費用:

根據雙方的約定:甲方依照乙方外包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的性質與特點結算勞務服務費用:具體結算標準為: 元/人/月。本費用包含乙方員工的工資、保險、福利、獎金、乙方的管理費用等雙方所明確的費用。

(二)乙方管理人員應及時與甲方相關管理部門確認員工的工作表現。

(三)甲乙雙方同意上月 日至上月 日為勞務費的正常結算周期,乙方向甲方開具相應金額的勞務發票,甲方于每月 日前按時付給乙方上月度勞務服務費用。

(四)正常情況下,乙方應保證按甲方的工作安排計劃完成生產。

(五)如甲方發現乙方的工作人員態度、工作方式、工作能力有不足,乙方應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更正。

四、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提供虛假資質證明材料,不具備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質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員工的有關證明材料,又無正當理由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予以賠償。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拖欠員工工資,或支付員工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規定,甲方可責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予以賠償。

(四)甲方無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勞務服務費用超過 個工作日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五)乙方違反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其他規定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 起,至 年日止。合同期滿前 日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終止本合同,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本合同期滿前 日內簽署新的合同。

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

七、甲乙雙方除因書面協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權利和義務轉讓給其他第三方。

八、爭議及未盡事宜:

(一)關于本合同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相悖的,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三)任何一方就對方針對本合同項下任何條款的違約行為的自動棄權或重復性棄權不應被視為是對下一次針對同一條款的違約行為、或針對其它條款的違約行為的棄權。

(四)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所在地區勞動力價格及用工成本進行顯著調整(如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員工福利待遇發生顯著變化的等等),甲乙應本著友好平等協商的原則,積極予以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篇2

關鍵詞:公共服務;合同外包;交易成本;風險防范

中圖分類號:287.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7217(2010)06-0093-05

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出于減少財政開支、遏制政府規模、提高行政效率等目的,公共服務合同外包被許多國家廣泛采用。當前,公共服務合同外包已經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制度化途徑之一,在促進公共服務市場化改革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公共服務合同外包,就是政府將原來由自己生產的一部分公共服務項目,通過簽訂合同契約,由政府提供相關經費或硬件設施的方式,交與市場主體或社會組織主體完成。公共服務成本除直接的生產成本外,還包括市場交易成本和組織內部的交易成本。科斯(Coase,R.H.,1937)認為“由于交易活動的稀缺性,作為一種制度安排的市場運行是有成本的,即市場交易成本”。同樣,由于管理活動的稀缺性,政府公共服務合同外包存在一定的管理成本,它由承包人的成本(提出的標價)、合同管理成本、轉移成本及某些收益抵消構成。

一、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的條件與交易成本

(一)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的條件

關于公共服務合同外包適用范圍始終存在一定的爭論。凱文?萊弗里(Kevin Lavery)提出了適用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的三個基本條件:(1)服務是硬性的,即服務的產出和質量能夠被界定;(2)監督成本不是很高,即政府有能力監督和控制私人承包商的行為;(3)存在一個提供服務的競爭市場。根據這三項基本條件分析,凱文認為在美國地方政府公共服務事業項目中,垃圾收集是最適宜進行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的項目,而圖書館服務屬于相對不適宜的項目。表1是美國地方公共服務實行合同外包的可能性即適宜程度分析。

不過,從美國的公共服務合同外包實踐來看,理論上測量出來的公共服務合同外包可能性較高的項目與現實中的應用并不一致。在實際的操作中,公共服務合同外包比率較高的項目很多是那些在理論上認為外包可能性較低的項目。2002年美國地方政府層面外包比率最高的17項公共服務中,有11項屬于高交易成本類型,占64.7%,除第一名車輛拖拽與存放屬于低交易成本類型之外,前2~7名均是高交易成本服務,外包比率從81%~65%不等;相反,交易成本低的、在理論上被認為是最適合外包的服務只有3項,僅占全部17項中的17.6%。這也就是說,在具體的公共服務合同外包中,政府不僅需要考慮交易成本這一重要的影響因素,還需綜合考慮制度環境、政治因素、歷史文化、企業偏好等諸多因素。其實,政府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的本質是把市場競爭機制引入到提供公共服務的過程中,用競爭代替政府壟斷,從而形成一個競相提高服務質量、降低服務成本的局面。

(二)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的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是達成一筆交易所要花費的成本,是新制度經濟學的核心概念。科斯在《企業的性質》中認為,交易成本是“通過價格機制組織生產的最明顯的成本,就是所有發現相對價格的成本”,“市場上發生的每一筆交易的談判和簽約的費用”及利用價格機制存在的其他方面的成本。科斯認為,一種制度或組織是否有效率,主要看這種制度或組織能否節省交易成本,也就是說,交易成本是解釋制度或組織經濟績效的關鍵。他開創性地把交易成本概念應用到各種經濟制度和組織比較分析中,建立了一個全新的分析體系。

公共服務合同外包是政府部門根據公共服務項目的不同性質,在政府“內部生產”與“市場購買”之間進行權衡作出的選擇,作為政府組織與其它組織的交易活動,必然存在著交易成本。由于市場的不確定性與復雜性、人的有限理性的客觀存在,必然使得交易雙方信息不對稱,在機會主義動機的驅動下,擁有信息優勢的一方很可能會利用這種信息不對稱,從而使得信息劣勢的一方承擔因為前者的機會主義行為而帶來的交易成本。因此,在公共服務合同外包中,政府不僅需要考慮生產成本,而且必須考慮和控制交易成本,因為這直接關系到公共服務效率的高低。公共服務合同外包中的交易成本主要有以下幾項:尋找合適的承包商的費用;撰寫合同及與承包商談判的費用;合同實施過程中,由于合同或契約的不完全性而引發的費用,如承包商的機會主義引發的成本;監督成本;其他成本,例如機會成本、試驗成本、腐敗成本等。

二、公共服務合同外包中的交易成本變量

在現實的公共服務中,政府專注自己的核心職能,而將非核心的部分任務通過合同外包的方式轉交給專業化的市場主體承擔,自己只承擔財政籌措、業務監督、績效評估等責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政府組織的彈性和運營效率,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務。但是,由于公共服務合同外包中的交易成本存在變數,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的優勢并不是輕而易舉就可以實現。

(一)公共服務合同外包不一定能降低交易成本

隨著公共服務合同外包實踐的深入,人們發現公共服務合同外包并不是一把萬能鑰匙,做出外包抉擇需要認真研究并審慎決策。雖然很多學者認為,采用公共服務合同外包有利于降低公共服務成本,減少地方政府財政開支,但到目前為止卻還沒有充分的數據可以表明,由專業化的市場主體或社會組織提供公共服務,效率一定比公共部門自己生產的高。反對實施合同外包的學者們認為,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的成效其實并不如人們所想象的那樣明顯,采用合同外包需要支付額外的交易費用,合同招標還存在尋租腐敗等的負面效應,間接消耗的交易成本會大大抵消節省的生產費用,從而降低合同外包的實際效果。他們甚至認為,合同外包對費用的節省主要來自于犧牲服務水平和質量,合同外包對費用的節省只是暫時的,反而容易影響服務期限和服務環境,合同外包能提高效率的想法只是一種幻覺。在垃圾收集、供水等一些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由私營部門提供服務確實要比由公共部門提供更有效。但上述情況更多的是由于私營部門能夠及時并廣泛地采用新技術、實施靈活高效的雇傭政策以及存在著規模經濟效應等多種復雜因素共同決定的。雖然公共服務合同外包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一條途徑,但它并非一路坦途,合同外包的過程可能出現一系列的問題,不一定能夠有效地降低提供公共服務的成本。

(二)公共服務合同外包中存在不確定性成本

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的風險,是由于外包過程中市場環境的復雜性、對外包預測估計不足等原因造

成實際外包結果與預期目標相背離的一種可能性。由于信息的不對稱性,政府對服務外包的預測活動往往估計不足,所以,外包風險在很大程度上不可避免。總的來說,公共服務外包風險主要有:(1)來自法律方面的風險。目前我國還沒有用以規范外包業務運作的完善且統一的法律法規。(2)錯誤設定服務成本底線的風險。合同定價約定了政府給付承包商的報酬,進行合同定價要求政府能夠正確核算組織內部經營成本,從而設定出服務成本底線。但是部分的隱性成本在進行核算時很容易被忽略,使得成本核算出現偏差,直接影響到合同定價的準確性,導致合同不能順利履行。(3)文化差異溝通以及內部人員抵制的風險。公共服務外包后,政府不僅面臨著與外包承包商不同價值觀的磨合問題,而且還不得不面臨原有公共部門人員對外包的抵制的風險。(4)“權力尋租”的風險。合同招標過程中可能會出現腐敗問題,某些官員將公共服務對外招標視作和尋租的機會。(5)承包商退出外包的風險。承包商若退出外包,政府則面臨如何處理與原外包商的關系,以及如何避免內部信息泄露的風險。另外,在尋求下一個合適的承包商的過程中,又會有增加交易成本的風險。(6)存在事后監管不力的風險。政府與承包商簽訂合同后,由于缺乏專門的技術人員對服務提供過程中的技術問題進行監管,往往不能對合同履行的情況進行有效監督。

以水務行業的合同外包為例,當前我國水務行業的服務外包的項目越來越多,如自來水公司呼叫中心服務外包、水費賬單寄發外包、自來水公司管道維修外包、供排水工程的代建代管、供水和污水處理項目外包、水務監管部門對污水處理水質指標定期檢測的外包等等,但是這些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的項目中,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并沒有足夠的能力、精力進行精確的成本測算,上面所述的風險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比如,在法律方面,雖然出臺了一些條例和辦法,如《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等,但并沒有形成較為完善的法律體系,也沒有一體化的行業規制機構;在服務成本方面,政府不僅很容易忽視原有水務單位的一些無形資產,以過低的價格進行外包,而且也很難精確地測算承包商的實際運營成本,如外資控制的地方水務項目向威立雅水務集團等外資水務公司支付高昂的顧問咨詢費如何界定,特別是涉及到一些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費附加于水務之中時,真實的運營成本更是被復雜化;在內部人員抵制方面,如果政府實行合同外包導致內部原有人員收入、待遇下降,甚至下崗、失業,來自內部人員有形或無形的抵制也就在所難免;在文化溝通方面,隨著各種資本進入水務行業,特別是外資的進入,不同觀念的碰撞也在所難免;在監管方面,現代技術發展日新月異,很多高新技術不斷被用于水務行業,而政府自身并不了解一些復雜的高新技術,對其監管更多也就流于形式等等。

(三)公共服務合同外包難以合理界定交易成本

在理論上,公共服務合同外包涉及某種服務的性質、政府供給的成本及需求狀況等多方面交易成本的考量。但在實際操作中,這種交易成本的考量在政府決策中所占的分量并不高,對其準確程度的把握亦有欠缺。究其原因,不僅是因為很少有政府部門能夠真正準確把握內部組織提供公共服務的成本總量,而且在傳統的政府預算中,一般只注重工資、硬件設備等顯性的投入,許多靈活性的活動和隱性成本卻并不重視,導致許多成本費用并未納入預算當中。在可行性調研中,政府部門也很少能夠做到盡可能多地考察提供服務的有資質的承包商。在這樣的背景下,外包交易成本衡量的精確度大打折扣,而以此為基礎作出決策的合理性也必定存有質疑。許多政府部門的決策往往并非依靠理性的分析而是基于政治背景或依隨事件進展而作出的,作出的抉擇也沒有充分考察多種可能的選擇方式,沒有一個長期通盤考慮,而是隨著相關領導層關注點的變化而變化。在合同管理中,政府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沿用傳統組織的合同管理方式,忽視政府內部適應性的變革和政府職能的轉變,合同雙方往往需要花費巨大的時間、精力相互磨合,最終導致了低效率。再次,許多地方政府公共服務的合同外包缺乏競爭性,偏重于對投入的細化,而產出的衡量和效率的評估十分欠缺,這就意味著政府很難把握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的真正效率并對其進行科學的績效評估。

三、控制公共服務合同外包交易成本的對策建議

針對上述公共服務合同外包中的交易成本變量,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控制公共服務合同外包中的交易成本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人手:

(一)大膽而細致地采用公共服務合同外包

合同外包在我國政府改革中有很大的開拓空間,堅持以市場機制來改造政府,嘗試以合同外包等方式提供公共服務替代政府直接提供的方案,是提高公共部門效率的一個有效途徑。比較過去公共服務市場化程度相當有限,基本由政府包辦的做法,我國提供公共服務的效率還存在大幅度的提升空間。因此,各級政府應該大膽嘗試服務合同外包,不能因為合同外包過程中存在一些不確定因素而全盤否定合同外包。同時也要學習和借鑒先進國家的經驗與教訓,盡可能地追求效率與公平。由于不是所有服務項目進行合同外包都能節約交易成本,因此,外包的成功奏效有賴于多方面的條件因素,如公共服務項目的性質以及市場的競爭程度、政治及國家制度因素、地理與文化因素等方面。政府在決策時,必須對該服務項目進行謹慎的可行性分析,仔細考量諸多的影響因素,認真分析利弊,切忌“一個模式”和“一刀切”。政府公共服務外包決策應遵循如下原則:如果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的總成本(生產成本加上由此產生的交易成本)高于政府內部提供的生產成本和交易成本,則政府不適宜采用合同外包方式,而應傾向于自己生產,即采用“縱向一體化”的策略;反之,政府則可以將公共服務轉移給外部承包者,即實行公共服務合同外包,政府專門集中于核心職能和服務。

(二)建立公共服務合同外包風險防范機制

規避風險是公共服務外包成功的重要保障。為了成功進行外包活動,公共部門在外包決策、選擇外包服務商、激勵監控與評價外包成果等各個環節都應該進行風險管理,以防范外包活動中的風險轉化為現實的成本。最重要的防范措施是建立服務外包風險防范機制,降低交易成本:

(1)完善法律規范。通過制度規范交易雙方行為,約束承包方的機會主義,從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維系社會公正。就目前我國現實狀況而言,單純依靠承包組織的自律功能難以凈化公共服務外包市場,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已是當務之急。

(2)建立外包風險預警機制,即在外包決策前,要注重外包的可行性分析,關注外包可能的風險來源,并估計其可能產生的后果,實現前饋控制,盡可能減少外包風險損失的發生。

(3)建立外包風險動態監控機制,即實時監測,對外包活動進行全過程動態監控與管理,并對外包

成果進行及時評估。當出現外包風險時,要加強現場控制,使外包風險的損失降到最低。

(4)建立控制外包風險的激勵約束機制。實行公共服務外包時,公共部門與服務外包承包商之間是一種委托與關系。因此,要在公共部門與承包商之間建立一種符合雙方利益的風險共擔的激勵約束機制,實行反饋控制,可以最大限度地防范外包風險。

(5)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社會監督是抑制機會主義傾向的一種重要方法,其中,建立和完善信用檔案制度、公開承包方的誠信記錄是一種有效的社會監督方式。過去政府對外包的管理往往是依賴于事后調解、司法仲裁等手段,這對預防失信行為效用有限,信用信息的公開可以有效地預防失信行為,促使外包管理者遏止自己的機會主義行為,主動降低交易成本。

(三)建立較為公平和合理的風險分擔機制

再完善的風險防范機制也無法完全杜絕風險的發生。因此,在政府和承包商之間必須建立較為公平、合理的風險分擔機制,及時解決公共服務合同外包中可能出現的爭端。特別對于時間跨度較長的合同外包項目,外部環境復雜多變,沒有較為公平、合理的風險分擔機制很難保障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的成功。公平合理的風險分擔機制應堅持以下原則:由對風險較有控制力的一方承擔相應風險、由控制風險成本較低的一方承擔相應風險、所承擔風險程度與所得回報要相適應。由于政府與承包商在公共服務合同外包中擁有不同的職責功能,所應承擔的風險也應有所區別。政府主要承擔由于政治、法律、經濟和社會等宏觀方面原因引起的風險,如國家政策風險、法律風險、利率變化風險、通貨膨脹風險等,承包商則主要承擔由于微觀市場因素引起的風險,如開發風險、建設風險、驗收風險和運營風險。對于不可抗力風險,政府和承包商都無法有效控制,應由雙方分擔。具體說來,最終的風險分擔方案可以分為政府與承包商獨立承擔、優先承擔、共同承擔和具體分析等多種方案。風險分擔的具體方案必須寫入外包合同,并作為界定雙方責任和分配利益的法律文件,明確相應的責任主體。不過,由于所有公共服務合同外包風險最終都是政府的,向公眾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務是政府應當承擔的固有責任。因此,從理論上說,政府不僅應該與承包商以平等的市場地位就項目風險進行合理劃分,在承包商無法承擔相應的風險時政府最終還得承擔起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

(四)提高政府對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的控制能力

在現代社會,政府不僅是服務者,還是監督者。政府應該做一個精明的買家、有能力的人。作為一個服務者,必須用完善的法律體系去保障政府決策的公開性及合同招標的公平性。作為一個監督者,政府對承包商實施監督的方法多樣,如固定比率的監測、定期隨機抽樣檢查或追蹤公眾輿論的評價等。監測的目的是在合理的價位上獲取良好的服務。在監督的過程中應該把握尺度,過于松散的監測可能會導致服務質量的下降,過于嚴苛的監督又可能流于微觀管理。在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的現實操作中,由于外包項目的復雜性和專業性,外包商往往占有信息的優勢,使得管理者的監測工作變得相當困難。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手段彌補監測方面的不足,確保承包商按質按量如期地履行合同,減少交易成本:

(1)不斷提高政府自身對公共服務外包的監督能力,迫使承包商履行質量保證承諾。如聘用有技術和業務專長的政府雇員進行合同外包監督;設立績效保證書,在對績效做出承諾的同時設立一定數目的保證金,如果達不到承諾的績效,保證金則予以沒收。

(2)盡可能尋找社會責任較高的承包商簽定合同外包。政府公共服務畢竟不同于市場中較為純粹的商品,承包商在追求利潤的同時也應該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政府應該尋求那些社會責任較高的承包商,因為擁有相近的價值觀可以為公眾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如以公共利益為宗旨的非營利組織是政府公共服務合同外包比較合適的承包者。

篇3

第一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a、負責與船東簽訂勞務外派協議,負責向乙方解釋本外派合同,說明工作性質和內容。維護乙方在外派期間的合法權益。

b 負責辦理派遣乙方赴外輪工作的有關出國手續。負責辦理乙方的外籍證件。辦證費用根據甲方與船東或其管理者簽訂的合同約定執行。

c 對乙方有絕對領導權,有責任監督乙方在派出期間的行為。勞務合同范文節選!

2、已訪義務

a 身體健康,具有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的遠洋船員資格。

b 絕對服從甲方領導,同意并服從甲方與船東或其管理者簽訂的勞務外派協議,同意并承諾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c 遵守所服務的船舶所有者或其管理者的規章制度,服從上級船員的指揮。遵守國際法規,為個人行為負責。

d 必須具備海員證、護照、船員服務簿、船員專業訓練合格證書、適任證書(高級船員)等有關證件。所有證件應當符合中國海事局對船員的要求。負責提供甲方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及辦證用照片(自費)等。

第二條、合同期限及合同的履行

1、本合同期限為___個月(在船期間)。合同起止日期按甲方與船東或其管理者簽訂的協議執行。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擅自離船終止服務。

2、乙方在合同期內因任何個人原因請求辭職均視為違約,由此產生的下船交通費用由乙方自負,同時扣發全部合同獎金。

3、乙方如遇配偶或直系尊親病危或舉喪之事,要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離船。下船的交通及食宿費用甲、乙雙方各負責一半。

a 本合同屆滿時,如船舶在航行中或停靠不方便之港口,則合同自動延續到船舶到達船員可以離船之港口。合同屆滿時如船舶在遠離中國之港口,且幾個月后才能抵達遠東港口,乙方有義務繼續履行合同直至船舶回到遠東地區方便下船之港口。

b 乙方因工傷、病,且有醫生證明或由于船舶原因及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在船工作的,從下船之日起,合同自行終止。

c 本合同期內,根據船東安排調遣乙方到其它船舶工作,乙方應服從安排,本合同繼續履行。

d 乙方在船上工作時間為 8 小時/天,每周七天。因船上工作需要加班時,除非得到船長的批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大副、大管輪每天上午安排、帶領、監督本部船員工作)。

第三條、乙方待遇

1、在合同期內實行國外工資制,外幣工資標準按本合同本條第二款的標準執行。

2、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資標準(以美元計算):a=b+c

a 合同工資總額:_ usd____(美元____元整) /月

b合同獎金:___usd____(美元____元整) /月。

c實際每月留船薪:usd____(美元____ 元整) /月

3、乙方的合同獎金,在合同履行期間,暫由甲方保管,待乙方完成合同后,由甲方代船東或其管理者一并發還(不計利息)。如乙方違約,則根據合同規定,酌情扣發部分或全部合同獎金。

4、乙方因正常履行合同上、下船的交通及食宿費用(指接到甲方通知從實際居住地至集結地和返回中國下船港至實際居住地),按甲方規定的標準由甲方負擔。

4、甲方與乙方為勞務關系。合同期內乙方在國內的其他福利待遇及其家屬生活問題與甲方無關。

第四條、違約條款

1、 乙方在合同期內因違反船東或甲方的規定或國家外事紀律,發生酗酒鬧事、打架斗毆、玩忽職守、消極怠工、無理取鬧、不服從指揮以及工作不稱職等原因而被遣返,甲方有權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合同獎金。同時有權向乙方追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

2、乙方因走私、販毒、吸毒、或違反船舶停靠地法律、法規而被刑事處罰或罰款時,刑事責任乙方自行承擔,罰款由乙方自負。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全部合同獎金并向乙方追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乙方承諾完全同意本合同規定的薪酬標準,并承諾在合同期內不向任何組織就船員薪酬問題提出要求,不接受任何組織或在其影響下由船東或管理者支付的額外報酬。對于在國際組織強行要求下船東或管理者支付的合同工資以外的報酬,乙方有義務全額將此報酬返還船東或管理者。違反本規定者,甲方有權以此數額為標準從乙方合同獎金中扣除,同時保留向乙方追償因此而產生的其他經濟損失的權利。

第五條、勞動保護與保險

1、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與船上其他船員同等的勞動保護權利。甲方按船東規定發給乙方工作服或工作服費用。

2、甲方保證船東或其管理者為乙方辦理合同期間的人身意外保險。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傷、亡,甲方負責向船東或其管理者索要保險公司按規定賠付的保險金,并全部交付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傷、病住院,醫療費用由船東或其管理者支付。甲方負責督促船東或其管理者按合同規定執行。

3、甲方不得挪用支付給船員的因工傷、亡賠償金;乙方也不得向甲方索要超出船東或其管理者賠付標準以外的補償。

4、乙方在船期間,由于潛在的疾病突發或乙方有意隱瞞的舊病復發,其在船期間的治療費按甲方與船東或其管理者簽訂的合同規定辦理,甲方不再負責其再次發作后的治療費用。

乙方在上船前及合同終止后發生的疾病及意外人身傷害與甲方無關。

6、乙方在合同期內罹患、發現的下列疾病,醫療費用由乙方自負:

各種性博_艾滋病;鑲牙;乙方在未上船前已經患有的各種慢性疾博_

第六條、雙方商定補充條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于_____年___月__ 日在____ 簽訂,共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解釋權在甲方。

3、甲乙雙方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該仲裁為終局仲裁。

甲方:中海海員對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外派勞務合同附件:

關于因公傷亡保險賠償金分配的聲明

姓名:

職務:

所服務船舶名稱:

本人在__________ 輪服務期間,如果因意外身亡,根據保險合同應得人身保險金,按如下百分比,在表格所列親屬中分配。本人在船上應得的工資余額及其他私人財物,全部歸(妻子_ 父母_ 子女_ )所有。勞務合同范文節選!

序號_ 姓名__ 與本人關系______ 聯系地址/電話_________ 百分比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

乙方手印:

篇4

關鍵詞:社區公共服務合同外包 長株潭城市 對策建議

一.引言

從20世紀80年代初以來,由于受到財政危機、信任危機和管理危機的影響,西方發達國家為了提高公共服務效率、改善公共服務質量紛紛掀起了公共服務改革的浪潮。在這場變革浪潮中,公共服務事業提供機制的市場化變革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將競爭機制引入到公共服務,實行私營機構承包公共服務,就是公共服務合同外包[1]。公共服務進行合同外包因為能夠削減政府規模、節省成本、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效率,而受到了西方發達國家的廣泛推崇,很快這種合同外包的方式成為了政府以及學術界研究的熱點[2]。

我國在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代,政府部門幾乎包攬了所有的大小事務,無所不能、無處不在。我國的公共服務是屬于被政府自然壟斷以及行政壟斷的行業,政府對公共服務有絕對的控制權。政府在對公共服務進行管理時完全排除了市場機制的干擾,提供的政策是高額的財政補貼和價格低的方式[3]。我國"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要把推動服務業大發展作為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戰略重點,不斷提高服務業比重和水平。

二.社區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的內涵與作用

1.社區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的內涵

服務外包是從上世紀80年代后期的美國開始,逐漸蔓延到日本、歐洲等國家,現在已發展成為全球企業界的一股產業轉移潮流,是指依據服務協議,企業將某項服務的持續管理或開發責任授權給第三者執行,這樣企業通過購買外部服務供應商的專業化服務技能及專業知識來擴大其服務層面,從外包合作中獲得收益,并促使企業更專注于其所擅長的核心業務[4]。社區公共服務合同外包是指企業或者個人以政府合作方的身份加入到為社會或者公眾提供公共服務的行列中來,企業或者個人只需要具備了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通過政府部門的業務招標,就能夠與政府部門簽訂合同,分擔政府部門的部分公共服務工作[5]。

2.社區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的作用

社區公共服務合同外包其實屬于政府部門的一種先進的管理理念,社區公共服務合同外包并沒有像政府指令般僵硬,它的實施是在政府與私營組織共同協商的基礎上雙方達成的共識,是雙方都能夠接受并有利于社會的行為。社區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的作用有以下三個方面:第一,社區公共服務合同外包有利于擴大行政參與行政民主化;第二,社區公共服務合同外包有利于降低公共服務事業的建設成本,提高政府部門的行政效率;第三,社區公共服務合同外包有助于改變傳統的行政管理理念,推動行政服務與服務行政理念的建立。

三.長株潭城市發展社區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的優劣勢分析

1.優勢分析

(1)政策支持。2007年12月14日,長株潭城市群被國家發改委評為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要求長株潭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切實走出一條有別于傳統模式的工業化、城市化發展新路,為推動全國體制改革、實現科學發展與社會和諧發揮示范和帶頭的作用。

(2)地理位置優越、交通發達。長株潭地處中部,毗鄰沿海,輻射西部,基礎設施不斷優化,通訊網絡發達。從長沙坐飛機到廣州、上海,香港均可在兩小時內到達,直航大陸境內45個主要城市和中國香港、曼谷、漢城等境外城市。

(3)人才資源優勢。長株潭城市群是科技教育和人力資本的集聚地,擁有國防科技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等90多所高校,全國軟件科學與技術20名院士我省有3名,中國從事軟件行業的每四人中就有一個是湖南人。

2.劣勢分析

目前長株潭城市社區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產業的發展存在的問題:一是對公共服務合同外包認識膚淺。大多數企業和管理者缺乏發展高端公共服務合同外包業的國際視角和戰略思維,對國際、國內公共服務合同外包業發展趨勢的判斷不準確,對激烈的市場競爭缺乏危機感。二是產業結構不合理。公共服務業整體比重僅39.7%,遠低于發達國家公共服務業70%的份額,且傳統公共服務業比重過高。三是企業的競爭力比較弱。中高端公共服務外包人才比較缺乏,且流失現象嚴重。同時,缺乏較大規模的公共服務供應商以及國際客戶資源,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也亟待加強。

四.加快長株潭城市發展社區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產業的建議

1.加緊編制長株潭城市社區公共服務合同外包產業發展規劃。通過規劃,建設和完善公共服務合同外包投融資體系,引進公共服務合同外包高級人才,促進公共服務合同外包業務發展,培育公共服務合同外包市場,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獎勵對外包發展做出突出貢獻人員。

2.加強對公共服務合同外包業的招商引資。政府應對公共服務合同外包業實行對外開放政策,努力吸引更多的風險資本進入公共服務合同外包業,營造產業飛速發展的良好環境。通過給予財政獎勵、合資或并購形式、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

3.加快公共服務合同外包企業的品牌建設。長株潭城市群要確定公共服務合同外包業的工作重點和發展方向,通過整合城市群的基礎設施和資源優勢,組建一個國際化的信息網絡平臺,增強企業之間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合作,并向國內外企業宣傳和推介長株潭城市群內公共服務合同外包企業技術和管理運用經驗,擴大長株潭城市群公共服務合同外包業的知名度。

參考文獻:

[1]Graham Scott.Public management reform and lessons from experience in New Zealand[J].International Public Management Journal.2000,3(1):67-78.

[2]Joe Wallis,Brian Dollery.Government Failure,Social Capital and the Appropriateness of the New Zealand Model for Public Sector Reform in Developing Countries[J].Government Information Quarterly.2012,29(4):512-520.

[3]李海巖,宋葛龍.城市公用事業市場化改革的觀察與思考[J].經濟研究參考,2005(10):69-75.

[4]肖廣平.長株潭城市群承接服務外包業的影響因素研究[D].湖南:長沙理工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2:19-20.

篇5

文件生命周期理論作為檔案學理論的重要支撐理論之一,奠定了文件的階段性管理和全程管理的理論基礎。企業檔案業務外包,是指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增強核心競爭能力,將關于檔案管理方面的業務職能或工作環節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委托給專門的檔案外包服務機構,利用他們的優勢與專長,來提高企業整體的效率與優勢。

在今天,企業檔案業務外包的浪潮引起了檔案界的關注,很多學者針對企業檔案業務外包活動中存在的風險展開了積極的研究與探討,但總體來說研究內容不夠深入,研究視野不夠開闊。例如,四川大學丁建雄、賈秀娥兩位學者的《企業檔案管理工作引入服務外包的思考》,從外包服務商、成本、監督管理、檔案安全、后續服務等方面展開了全面的分析,但在分析方面似乎欠乏系統性。為了進一步對企業檔案業務外包中的風險進行分析,我們有必要轉變思維方式,創新研究方法,從一種新的角度進行切入。筆者認為,從生命周期的角度進行切入,或許能為我們研究企業檔案業務外包潛在風險及管理策略開辟一條新的途徑。

根據企業檔案業務外包的內容和特點,筆者認為,企業檔案業務外包的生命周期可以劃分為以下階段。

1 外包決策階段。就是一個企業關于本企業的檔案業務是否適合進行外包、為什么要外包、哪些檔案業務環節可以外包、采取什么樣的外包形式等問題的決策。

2 外包服務商選擇階段。在該階段,企業要明確外包服務商選擇的標準和方法,全面搜集有關外包商的各種資料,并對收集過來的資料進行全面系統的分析,并注意對各個外包服務商的橫向比較。外包服務商的選擇應堅持“適合即最好”的原則。

3 委托協議簽訂階段。對外包活動中雙方權利與義務做出明確規定。

4 外包服務實施階段。在該階段,外包服務商開始對委托的檔案業務展開管理服務,企業對該服務進行監督、審核,并發展與合作伙伴的關系。作為外包服務管理實施的具體環節,該階段直接深入到檔案管理業務內部,作用于檔案對象本身。能否把握好該階段直接關系到整個外包活動能否正常開展。因此,它是整個外包生命周期的中心環節:

5 外包后續服務階段。有些時候,外包服務商完成了企業委托的某項檔案業務并不意味著外包服務的終結,某些外包服務還需要外包服務商提供后續服務。如檔案信息系統的開發,系統開發完成之后,仍需外包服務商繼續提供該系統的維護與更新服務。

6 外包關系終止階段。即外包服務活動正常或不正常的終結,企業與外包服務商通過某種方式解除合同關系。

業務外包風險分析

根據企業檔案業務外包生命周期各階段內容與特征,我們可以具體分析各個階段潛在的風險因子。企業檔案業務外包生命周期及其各階段的風險因素分析,如下圖所示。

1 外包決策階段潛在的風險

(1)本企業檔案業務外包不具備可行性的風險。由于企業對自身認識不足和對自身認識存在偏差,或企業受外界因素的影響,對本企業的檔案業務是否適合外包的判斷失誤,做出錯誤的外包決策。(2)企業內部矛盾激化的風險。對于員工而言。檔案業務外包有一定的敏感性,必然會影響到部門中一部分員工的自身利益。因為外包意味著可能有一定數量的員工將會被轉移。有些員工會本能地表示反對,因為他們對這些變革帶來的動蕩感到不安與恐慌。因此,―旦企業做出實施檔案業務外包的決策時,企業內部矛盾可能會激化。(3)減少企業檔案部門學習新技術新知識的機會,從而削弱了檔案部門工作人員學習力及創新力。如果實施檔案業務外包,檔案工作人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脫,但是同時喪失了學習新技術新知識的機會,長期下去,將會削弱檔案部門工作人員學習力及創新力。

2 外包服務商選擇階段潛在的風險

主要是服務商選擇失誤的風險。在選擇服務商時,一定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認真分析企業對服務商的需求,尋求最適合自己的服務商。

3 委托協議簽訂階段潛在的風險

在簽訂委托協議時,由于現實中存在信息不對稱,委托人與人相比往往處于不利的位置。在這種關系下,存在的風險一般有兩種:一種是逆向選擇(又稱不利選擇、隱蔽信息等),指人有意隱瞞自己的實際情況,使委托人無法了解到其是否在這種關系中處于不利位置;另一種是道德敗壞行為(又稱道德風險、隱蔽行為等),人的努力極度缺乏。

4 外包服務實施階段潛在的風險

(1)受控于服務商的風險。在外包服務實施階段,很多企業會陷入受控于服務商的深淵。當檔案業務外包以后,檔案部門對本企業的檔案業務的控制會減弱,對有關檔案的技術知識關注與了解將會逐漸減少。檔案部門對檔案業務了解得越少,對外包商的依賴程度越大,這將直接導致檔案部門過分依賴外包服務商。(2)外包服務不能適應企業自身發展的風險。在檔案業務外包生命周期的前面階段,即使企業進行了周密細致的規劃,由于在企業發展中信息技術與業務的不確定性,隨著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外包商按最初協議提供的外包服務不―定能夠適應企業的發展。

(3)檔案安全方面的風險。這方面的風險包括兩個方面:檔案實體與檔案信息內容的風險。風險來源于兩個方面,一是服務商無意的損害,二是服務商有意的破壞。

(4)降低檔案外包服務水平的風險。一方面,由于服務商的經驗能力不足,可能提供不了最初承諾的服務,或者所提供的服‘務質量水平降低。另一方面,服務商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不膳以損害委托方的利益,有意降低所提供的服務水平(5)外包服務商經營不善的風險。當服務商經營不善時,可能使委托方蒙受巨大損失。

5 外包后續服務階段潛在的風險

外包商不能或不愿意繼續提供后續服務的風險。由于有些外包服務公司能力有限,可能會提供不了后續服務,但是更多的情況是,有些外包服務公司道德水平較低,為一己私利不愿意繼續提供企業所需的后續服務。

6 外包關系終止階段潛在的風險

主要是外包商意外終止外包關系的風險。它是指外包關系非正常的結束。例如,在外包實施過程中,雙方之間產生矛盾導致外包關系不能維持。另外,其中一方因為經營不善破產,也會導致外包關系的終結。

業務外包風險管理策略

根據外包活動各個階段不同風險,我們應采取相應的防控策略。

1 外包決策階段

企業在進行外包決策時,必須通過各種有效方式對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細致的調查分析,以決定自身是否適合實施檔案業務外包、哪些檔案業務環節可以外包、采取什么樣的外包形式。同時,企業進行外包決策時,必須將企業的未來發展規劃作為最重要的依據,把企業檔案業務外包放在企業戰略層面上來考慮。若企業已做出檔案業務外包的決策,那么接下來要著手于構建一個完善的外包風險預測與防范體系,對以后外包活動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進行預測,并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與手段,以防患于未然。

2 外包服務商選擇階段

在選擇外包服務商時,必須對其支持外包業務的技術能力、服務模式、財務狀況、信譽度、員工素質及文化理念等進行全面評估。

3 委托協議簽訂階段

企業在制定外包合同時,應該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1)明確的服務邊界和靈活的外包協議。(2)明確賠償責任與爭端解決程序。(3)安全性與機密性要求。(4)稽核權利。企業在合同中應指明獲取服務商的各種審計報告的權利(如財務報告、性能報告、內部控制報告、安全檢查報告等)。(5)限制成本增加和終止合同的權利。合同中應對外包成本的范圍做出明確規定,以防止服務商在服務過程中無故增加成本。另外,合同還應包含企業合理合法終止外包關系的權利。(6)要求服務商提供必要的后續服務

4 外包服務實施階段

該階段應著重做好以下工作:(1)加強與外包公司的溝通與協作。(2)加強檔案部門的學習與創新能力。這樣不僅可以增強本企業檔案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還可以增強對外包活動的控制能力,保證有效地對檔案外包服務進行評估。(3)建立高效的服務監督體系和審核機制。這樣有利于確保所獲得服務的質量,有利于檔案實體和信息的安全,并有利于減少企業受控于服務商的風險。因此,企業應成立由各方面專家組成的監督審核小組,定期不定期地對服務商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監督與審核,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措施減少風險。(4)對外包公司人員的權限進行約束。(5)建立高效處理緊急事件的機制。

5 后續服務階段

關于如何防范控制外包商不能或不愿意繼續提供后續服務風險的問題。可以通過簽訂外包合同來解決。

篇6

家開發銀行與中國惠普有限公司(HP)在北京簽署了戰略性IT外包服務合同,將其IT系統包括軟硬件的運營維護和管理等外包給HP,要求其為北京總行及其分布在全國32個城市的幾十家分行提供硬件設備和軟件系統,以及設備管理與委托采購服務、系統運行維護服務等一系列的IT服務。

那么,這是否意味著IT外包服務有可能在銀行業當中大面積開花結果呢?

國家開發銀行與HP所簽署的IT外包協議并未涉及到銀行核心業務,即本次IT外包合同的核心內容僅僅是IT硬件和軟件系統的維護。筆者認為,銀行業的IT外包服務前景在可預見的未來(2年以內)仍然不容樂觀。

首先,四大國有銀行擁有技術實力雄厚的IT系統維護和軟件開發人員,IT外包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對于涉及銀行核心業務的IT系統,如數據中心的管理維護和數據備份,四大行出于安全性和保密性的要求,很難選擇外包。對于非核心的IT系統維護工作(硬件維護及軟件升級維護等),由于擁有技術實力雄厚和規模龐大的IT系統維護和軟件開發人員,亦可內部解決。同時,四大行由于歷史原因所成立的附屬公司(從事軟件開發和系統集成業務)不但可以解決內部的IT系統維護和開發需求,并且可以對外承接項目從而創收,因此通過外包節約人力成本的解釋在四大行并不成立。

其次,國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進出口銀行)和全國性股份制銀行是IT外包商最具希望的“救世主”,但仍僅限于未涉及銀行核心業務的IT系統維護服務外包。

對于國家政策性銀行和全國性股份制銀行,數據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考慮同樣是銀行對核心系統外包的主要“攔路虎”,因此,在過去的幾年當中銀行外包合同一直寥寥無幾。與四大行和地方商業銀行相比,銀行最有可能采用IT系統維護外包服務:資金實力介于四大行和地方商業銀行之間,不像四大行擁有軟件開發和系統維護的附屬公司;IT系統要比地方商行復雜的多,而且地域分布較廣,運營維護耗時耗力,通過IT外包所帶來的成本節約也最為顯而易見。

另外,由于IT系統規模小,地方性商業銀行通過IT外包服務所能帶來的成本節約不具有吸引力。

地方性商業銀行通常規模較小,資金實力薄弱,IT系統維護人員的規模不大,通過IT系統維護外包對節約尚不具備足夠的吸引力。而且地方銀行的業務靈活且變化快,對IT系統的需求亦處于動態變化中,如采用外包方式,銀行對IT外包商的管理難度也會非常大。

對于涉及核心業務的IT系統,如數據中心,地方商業銀行通常是自建或聯合其它中小銀行合建數據中心系統,這在一定程度上已將IT外包服務商拒之門外了。

運籌帷幄,放眼將來

(1)四大國有銀行短期內的IT外包可能性較小,應長遠打算,將培養遠期的IT外包服務合作伙伴放在首位,如與銀行合作的MNC系統集成商(如IBM,HP,EDS等),均可作為候選的IT外包服務商。

(2)地方商業性銀行同樣需要做長遠打算,物色遠期可能的合作伙伴,以建立可信賴的合作伙伴關系,例如可以在目前的系統集成商當中選擇具有外包業務的服務商發展長期合作關系。

(3)而對于政策性銀行和全國性股份制銀行可以靜觀國家開發銀行IT外包服務合同的執行效果再做決定,例如觀察外包合同執行的前1~2年內的服務品質(服務響應速度和服務的連續性等)。

高瞻遠矚,立足自身

篇7

[關鍵詞] 旅游飯店 戰略規劃 創新發展 外包管理

隨著科學技術的細化、產業內部結構的調整及消費需求的求異化轉變,眾多旅游飯店要想在產品市場上取得絕對競爭優勢已相當困難。競爭形態的轉變使飯店企業重新審視企業在整條產品價值鏈上的增值優勢,確立企業核心業務范圍,優化內部組織流程,以便將核心能量集中于該領域, 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所謂外包,就是企業將某個項目交給專門從事這種工作的服務商,通過外包那些自身缺少能力的部分,企業可以專注于創造價值的核心競爭力。

一、旅游飯店外包戰略模式創新

從國內外旅游飯店的發展局勢來看,飯店業可以實行的外包模式包括:

1.預訂和前臺外包模式:呼叫中心和聯系中心,尤其是全球呼叫中心。很多國家的希爾頓酒店都將其市內呼叫中心和預訂業務外包給當地公司。

2.銷售和營銷外包模式:客戶關系管理,如忠誠獎勵計劃管理外包,對會員資格的在線促銷互聯網調查。北美凱悅酒店將全球技術業務的管理工作外包給一家跨國技術公司。

3.財務和行政外包模式:每日會計報表監控,薪資管理,每月的銀行調解準備工作。

4.部分服務外包模式:餐飲中的廚房工作、能源管理工作(洗衣、客房清理、工程修理)、質量稽核、軟件開發和支持、網站設計促銷等。

5.人力資源管理外包模式:外包的權重關系不僅取決于企業自身發展的規模和人力資源管理的水平,還取決于人力資源專業化市場的成熟度。包括員工招聘、工資福利、培訓、績效考評、勞動關系等,而關系企業發展戰略的核心性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必須由內部人員完成,如人力資源規劃、企業文化等。

二、國內旅游飯店外包戰略模式的效應及意義

1.促進飯店專業化,提升服務質量:飯店業在財務外包、部分服務外包和人力資源外包之后把重點放在飯店的戰略目標上,使飯店更顯專業化。同時,諸如后勤服務公司、會計事務所等服務產業也得到相應發展,其專業化程度有利于幫助飯店提升其整體的服務質量與服務檔次,以滿足游客日益個性化的需求。

2.節約成本,優化資本結構:飯店將業務外包給專業的管理公司,可以享受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節約大量的成本,把人力、物力、財力投入到核心業務中,全力發展核心競爭力。此外,實施外包服務將減少由資產專用性帶來的沉沒成本,使飯店業的退出壁壘及轉換成本大大降低,從而優化飯店的資本結構,降低單位產品的固定成本比例。

3.規避經營風險,激活競爭潛力:飯店在經營過程中承受著各種類型的經營風險,如供應風險、生產風險、營銷風險、技術風險、財務風險、資產風險以及投資風險等。然而,通過外包服務,飯店可與外部專業服務公司形成合作伙伴關系,并共當風險,使得飯店自身的柔韌性大大加強,更能適應飯店環境的不規則變化,從而激活自身的競爭潛力。

4.與國際接軌,學習先進管理理念:資源外取是知識型企業運作的關鍵,飯店業務外包的承包方大多屬于國際專業管理公司,飯店可以通過與管理公司的接觸,學習到許多國際管理經驗,以調整自身發展戰略。

三、國內旅游飯店外包戰略模式的管理與發展對策

1.現實障礙。

(1)質量失調障礙。飯店企業將部分業務交由外部的服務商管理時,企業管理高層可能無法對外包的內容進行直接控制也得不到來自外包商的直接報告。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界定不清楚,失調的障礙時常可見,比如服務質量,服務效率、需求變化等問題。

(2)隱性成本障礙。如飯店在選擇外包服務商時發生的交易成本、將飯店業務交給服務商時發生的轉換成本。如果外包服務商不能使外包業務的質量水平達到事先核定的合理水平,飯店企業將會由于業務停頓或錯誤而蒙受巨大損失,整個服務網絡面臨癱瘓。

(3)信息偏移障礙。外包服務在服務質量、合作關系、利益分配等方面可能隨時產生問題,雙方關系的間歇脆弱性使其無法在契約簽訂前規避和完備。信息偏移往往使外包服務商比企業更了解自己的資信、真實的技術實力、人員狀況并向飯店提供不充分或不真實的信息,其直接導致了飯店誤選了不切自身實際的外包服務商。

(4)階段。在組織內評估階段,存在飯店高層對外包的動機理解不當,對外包目標和范圍確定不當的風險;在外包服務商選擇階段,出現外包商選擇標準不當或飯店缺乏選擇外包商的經驗而導致的風險;在合同洽談與制定階段,對服務范圍、時間界定不清晰帶來的風險;在外包管理階段,由于外包服務商不履行合同、管理的復雜性、與外包服務商關系惡化等導致的風險。

2.管理與發展對策。

(1)構筑嶄新經營理念,動態管理飯店外包:在經濟全球化、競爭劇烈化、需求多樣化、技術突出化的經營環境下,我國旅游飯店業要積極轉變觀念, 充分利用市場和內外部資源提高企業的運作效率。積極配合動態性的外包組織的發展,依靠整個供應鏈的整合優勢參與競爭。此外,飯店還要對外包過程進行動態管理, 注重后續管理工作的展開,其包括在節省成本的基礎上,為游客提供更為優質的服務,注重與外包商的交流與合作,在互為理解的前提下增進企業間知識文化的傳播與引導。

(2)識別需外包業務,細擇外包商:資源占用空間大而投資回報率較低的業務、核心技術與企業的核心能力關聯度極低的業務、外部供應商在資源技術和需求規模上具有明顯比較優勢的業務等可以被劃定為旅游飯店的外包業務。此外,業務外包對于飯店來說具有潛在的風險性,因此在選擇外包商時要建立一個專門的評審小組來審核, 結合考慮供應商的合作意愿、信用等級、綜合實力等評定因素, 同時也須注意組織文化的差異及對供應商的績效進行監控的難易程度等。

(3)依據外包服務步驟,加強過程管理:①明確外包條件:外包服務必須有相當程度的標準化,以保證外包服務的質量。廣泛應用信息技術,落實信息對稱共享,節省交易費用。同時也要理清飯店全員的理念形式,以及業務流程重組、組織結構重建的必要性與可行性等。②確定飯店的外包需求:依照飯店的檔次、規模、部門地位及人力成本等為主要需求因素。③制定外包策略:通過投資預測和成本核算確定外包業務領域;選擇了解飯店需求并有資源優勢的專業服務公司;通過解決外包方案評估、財務狀況評估、信息系統評估、內外整體評估等。④完善外包實施:飯店保持對外包服務的隨時監測與評估,并及時與服務提供商進行溝通、交流。同時,誠心與新模式運作下員工們的溝通,使其度過心理承受期。

(4)完善外包合同,明確合作雙方的責權利:明確服務邊界和外包協議,必須明確指出服務范圍,以便外包服務商明確自己的職責,同時外包合同特別是長期外包合同應具有充分的彈性,以應對業務和策略目標方面可能出現的變化;明確合理的服務水平和質量說明;明確賠償責任與爭端解決程序,服務合同中應包括懲罰服務尚未能提供約定服務級別的條款。同時為了在爭端出現時迅速解決爭端以及在爭端出現時可繼續提供服務,合同中還應包括解決雙方爭端的程序;明確終止合同的權利,在外包服務水平多次未達標,飯店有權提出終止合同的要求。

如今,外包服務正隨著我國飯店業及專業服務產業的深度發展而漸被普及。在未來的幾十年中,旅游飯店企業中缺失發展活力、無力盈利的后臺支撐性工作可能都將外包給專業化公司。外包模式必將成為國際飯店業發展趨勢,我國的飯店企業應該更新管理理念、創新外包模式以增強飯店的核心競爭力,從而提高我國旅游飯店的國際綜合競爭力,為進一步鋪開跨國市場作很好的鋪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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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翁鋼民:現代飯店管理:理論、方法與案例[M].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2004

篇8

關鍵詞:金融外包;風險防范;發展;建議

始于上世紀70年代的金融外包服務早期僅以文書類業務為主,伴隨逐步提高的全球通訊能力帶來的成本下降與計算機和信息技術的發展奠定開展金融外包服務的基礎,國際性金融機構逐步接納尋求人力成本或資源價格相對較低的機構或地區給予自身的非核心業務或附加值相對較低的業務提供金融外包服務這一新興產業。近年金融市場上一系列黑天鵝事件給金融市場造成了需求的萎s等影響,金融外包服務的整體格局及未來發展方向受到各方關注。

一、金融外包服務風險與防范

1.風險分析

金融外包服務的興起確實可以給相關企業帶來更多雙贏的機會,但由于契約精神與法制規范的博弈仍會給雙方埋下潛在的風險由其是對于發包方來說容易出現多種風險。金融外包服務涉及的雙方所簽訂協議期限較長,受業務與行業大環境的變化承接方若是由于經營不善出現倒閉等情況無法履約會造成發包方短期內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由此形成履約風險;服務供給方為使自身實力增強滿足金融機構多樣式的服務需求,會通過培訓內部員工和變化經營管理模式來實現自身規模和效率的提升,但會造成雇員轉移和人員規模調整引起轉變業務風險;金融機構的業務機密性程度較高,受限于外包服務商的保密性能力強弱與道德層面的意識造成機密信息的損失傳播形成機密外泄的風險;金融機構在發出外包邀約后對于服務供應商會產生相應的依賴性風險,由于沉沒成本的因素可能會選擇接受差強人意的服務,且金融機構內部會相應的弱化學習創新能力。

2.風險防范

金融外包業務的結構安排很大程度上會決定改業務能否順利完成,為了讓外包機構可以準確掌握發包方的期望和目標需要金融機構事先與外包服務供應商就合同雙方負責領域明確溝通,充分預判行業形勢并協商增補相應條款;就合同應涉及的多方詳細規定確保合同的完整性;協議明確約定好人員或技術服務,避免由于操作人員的流失等問題影響業務的正常運作。金融機構選擇外包服務商應建立其基本程序和反應機制,例如業務外包需要經過必要的內部授權并加以嚴格的服務商審核,在出現履約風險時果斷決定后續工作;在外包過程中無論是企業本身員工還是外包機構員工都會對自身工作權益產生擔憂,著重處理人力資源管理問題,能讓員工充分認識到外包工作的風險與優勢了解公司的初衷避免情感心理因素影響工作效益;對服務商建立良好的控制機制,通過合理的獎懲機制避免服務商懶于創新或是偷工減料,并且運用外聘律師和內部監察相結合加以控制;針對金融外包過程中有可能出現的問題做出預案,提前制定可行的應急計劃。

二、我國金融外包服務發展

1.發展現狀

近年來金融后臺與前臺業務逐步分離促進金融外包服務逐漸成為提高企業競爭優勢的首要選擇,已發展中國家為代表的的這類具有高度信息共享、完整的產業鏈等優勢吸引絕對大多數金融企業的后臺業務。

我國現階段銀行業外包業務多以信息技術與業務處理為主;保險業務具有法律法規與相應政策并不充分明確,外包市場偏向于長期與戰略外包方向發展,其地域范圍局限于大陸地區沒有接入國際市場,即使發展相對迅速但市場仍呈現較高的不飽和度;證券行業外包服務主要集中于研究咨詢、金融產品及衍生品的發行銷售以及相關法律崗與財務崗等,而其外包服務供應商主要包括金融行業其他機構、第三方承銷公司以及存在長期戰略合作組織等,在外包業務中除了非核心業務,證券行業的部分核心業務及專業性較強的業務均有外包情況。

2.業務特點

現階段我國金融外包服務主要承接來源方面以在岸外包為主,離岸外包為輔,當前國內金融外包業務受限于技術含量的高低,國際金融機構更傾向于更傾向于國內相對成本較低的人力資源,且外包服務供應商亦向我國駐派機構搶占國內市場;伴隨我國及全球范圍內通信技術的發展,金融外包服務承接類型方向主要以信息技術外包為主,商務外包服務為輔;我國金融外包服務在承接布局方面逐漸更加科學,二線城市具有人力資源等成本優勢,臨岸沿海城市具有國際化視野與資源交流優勢,一線城市具備集中生產的優勢,以咨詢研發為基礎的北上廣深處于金融外包戰略核心城市地位,避免金融外包服務地域上過于集中浪費了人力資源;受限于意識形態與國內政策影響因素,國內金融機構以大型商業銀行和保險機構為主對于外包服務的依賴程度較低,逐漸加快發展金融外包服務進程。

3.存在問題

與國際金融機構廣泛接納并發展金融外包服務相較,我國金融外包雙方的業務角度均很少涉及行業投資分析等核心,呈現出承接業務的內容簡單、范圍狹窄、產業成熟度低等現象;由于外包行業市場壁壘較低導致現階段國內外包機構眾多但良莠不齊,加之沒有成熟的經營管理和缺乏核心競爭力優勢,并且受害于惡性市場競爭,呈現出本地金融外包服務商缺乏龍頭企業的現狀;金融外包服務本身需要復合型且專業素質較高的人才但受限于政策扶植與行業福利保障,造成人才流失率較重缺乏,亟須優化培養模式;金融外包服務供應機構主要通過自身業務發展獲取業務利潤或企業并購快速獲取對方資源兩種渠道相結合發展壯大,但缺乏足夠的融資渠道沒有足夠的資金支持成為其發展的關鍵性問題;以及存在本土市場發包潛力大但規模小,外包服務滲透率偏低;國內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金融服務外包監控體系不健全;權威的服務外包行業協會缺位等問題。

三、改進建議

1.宏觀層面

為了更好地發展我國金融外包服務,從國家政策與行業規范大角度思考,諸如外包市場尚未形成成熟的法律法規與行業自律組織,監管監察機制不明確,行業缺乏全國性或國家支持的龍頭企業等問題都是需要政府層面主導。

建立外包企業資格審查和信用評級制度以及外包監管制度,確保對外包業務全過程的監督防范潛在風險平穩市場秩序;制定相應法律法規制度并加大知識產權與信息安全保護力度,通過對服務范圍界定、合同規范要求、明確流程中雙方權責、制定糾紛處理法則多角度制定法律文件制度形成約束;政府發揮其自身主觀能動性,合理規劃建設金融外包服務園區和城市,避免區域之間的盲目競爭,并且從引進人才與內部培養建設人才梯隊提高外包園區競爭力;既要腳踏本土又要放眼全球,大力發展國內市場穩定在岸金融外包服務,且積極開拓國家市場發展離岸金融外包服務,為我國金融行業國際化發展創造條件;通過政府大力普及專業性外語學習、注意人才階梯式培養、把握好語言交流關,培育引進高端的外包專業人才;政府可以重點培育國內市場占有率較高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等高成長性外包企業,并出臺相應政策促進對該行業發展的風投穩定融資渠道加強對企業融資的支持;組織建立具有公信力的金融服務外包行業協會應對來自外部的惡性競爭也對我國金融外包行業發展有著戰略意義。

2.微觀建議

為了突破發展限制金融外包服務相關企業需要著眼自身加速內部整合,通過購買合并等手段有計劃性的形成優質資源互補以提高競爭力。我國金融外包承接公司從單一簡單外包服務做起需逐漸擴大金融服務外包業務的范圍;重點扶持領軍企業,具有一定規模的金融外包服務供應商可以有目的性的整合優質企業促進行業發展,國內金融機構可以通過建立海外分支機構形成戰略聯盟獲得競爭優勢,相關企業立足國內市場下充分拓展自身核心競爭力針對性發掘自身優勢;企業自身需要拓寬融資渠道以擴大企業自身規模;充分利用金融危機等一系列黑天鵝事件給我國的金融外包產業到來更大機遇。

四、結語

進入21世紀以來伴隨經濟全球化進程深化與國際金融產業發展以及信息技術進步,金融外包服務已經成為新一輪產業專業的主要方向和重要動力,迎來了蓬勃發展。金融外包服務由其具有的履約風險、業務轉變風險、機密外泄風險、依賴性風險等內在問題需要在服務雙方間做好必要風險防范;并且針對現階段我國金融外包服務的發展現狀、業務主要特點和存在問題梳理歸納;整理提出從政府層面的宏觀政策建議與企業自身需要關注的發展建議,為實現我國金融外包服務的發展提供參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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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關鍵詞】人力資源外包;現狀;對策

人力資源外包是指企業根據自身需要將原本由人力資源部門承擔的職能部分或全部地委托給本企業以外的專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一種人力資源管理模式。人力資源外包在國外迅速發展且日益壯大,但在國內對大多數企業而言還是一個新生事物,目前國內缺乏統一的外包服務規范和標準,服務機構的水平良莠不齊。

一、我國企業人力資源外包管理的現狀分析

在我國,人力資源外包這一理念引進的時間不長,處于起步階段,外包市場發展的基礎和環境尚未完全成熟。再加上企業內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使得其實施管理過程必然會存在許多潛在的問題。(1)企業對人力資源外包沒有一個科學的認識,哪些項目需要外包,對外包服務商的選擇也有很大的隨意性,缺少一致性。(2)外包服務機構整體水平不高,內容比較單一,多以提供基礎為主,沒有統一的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并且服務質量和專業素質參差不齊。(3)相關人士對人力資源外包沒有較系統的認識,立法滯后,導致外包行業的發展受到許多質疑。(4)盡管人力資源外包屬于新生事物,但卻呈現出巨大的發展潛力。

二、我國企業人力資源外包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1.人力資源外包委托方存在的問題。(1)外包委托方對外包成本沒有進行正確、全面的分析,造成結果與預期差距很大,給企業帶來一定成本壓力與負擔;(2)沒有把握好外包的度。外包如果一個企業過分依賴于外包提供商的服務,可能會失去在相應領域的管理與控制能力。(3)由于一些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在選擇外包服務商和外包項目時由于沒有慎重評估與判斷,可能會使企業在外包活動中面臨能力不足、監督失控的風險,因而給企業造成較大損失。

2.外包服務商方面。(1)外包服務機構利用信息不對稱,存在機會主義心理,對委托外包的企業隱藏不利的信息。(2)外包服務機構經營狀況發生較大變化,諸如財務困難、成本壓力大等難題,抑或是受到兼并、收購破產的威脅,均會對委托方的業務產生不利影響,不能順利完成外包業務。(3)外包服務商的服務質量參差不齊,外包人員的素質偏低,不能提供全面的外包服務。

3.外包市場方面。(1)外包市場運作處于發展初期,特別是信息技術的發展還不成熟,成為人力資源外包發展的瓶頸。人力資源外包的實施對信息技術的依賴性較強,對相應的硬件平臺還有數據庫及信息系統的要求比較高,而當前我國信息技術及管理信息化水平相對落后,一定程度上制約著我國人力資源外包業的發展。(2)由于政府在人力資源外包方面的立法滯后,使人力資源外包市場尚缺乏系統完善的法律法規及約束監督機制,導致人力資源外包市場比較混亂。

三、完善我國人力資源外包的對策與建議

1.從企業的角度看。(1)加強人力資源外包委托方的風險意識,建立風險評估機制。企業要轉變經營觀念,明確企業人力資源外包的目的及內容,選擇外包項目和外包方式,明確采取完全外包還是部分外包,并合理選擇外包服務商,確保有效的內外溝通和監督,降低可能帶來的風險及損失。(2)外包之前,進行外包的成本效益分析。合理估計包括機會成本在內的外包總成本,并預測可能給企業帶來的收益。(3)雙方確立外包業務關系,要簽訂完善的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與義務的劃分,并且合同中要明確在違約情況下的責權利的認定。一旦雙方在外包實施過程中出現矛盾和糾紛,依據合同規定的對責權利的劃分,可以有效減少無效活動和損失的產生。

2.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商角度。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方應提高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技能,提高自身服務水平。建立行業標準,完善管理制度,加強行業自律,來約束自己的各種行為。同時做好人才的儲備,發展多種形式的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方式。

3.從政府部門的角度看,相關部門應為人力資源外包的發展創建良好的市場環境,將其納入到行政監管范圍。(1)改變業界人士對人力資源外包的片面認識,加大宣傳力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保證外包服務實施的效果。(2)建立規范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機構的資格認證制度和許可審批制度。提高外包服務商的進入標準,鼓勵先進的外包機構的發展壯大。(3)推行外包行業的職業資格考試,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建立行業協會組織及自律機制,從而為提供高質量多樣化的外包服務打好基礎。

隨著我國貿易市場進一步開放,人力資源外包的服務內容也正在不斷的豐富化,不斷得到人們的認可,人力資源外包的優勢也逐漸顯露出來,其發展速度更是驚人的,對于我國的企業來說人力資源外包已經是大勢所趨,因此認清人力資源外包的現狀并找出存在原因,對于外包委托方和受托方都大有裨益。

參 考 文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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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中小企業 人力資源外包 外包服務商

人力資源外包是指根據企業的具體戰略要求將原來由企業內部人力資源部承擔的重復的、事務性的、不涉及企業機密的職能,通過招標、協商的方式,簽訂付費合同委托給從事該項業務的專業機構管理的一種生產經營戰略。對中小企業而言,由于我國中小企業發展歷史短、管理經驗少、經濟規模小、資產實力弱,導致很多中小企業缺乏系統管理的人事制度,沒有戰略性的人力資源規劃,很難招聘到高素質員工,員工滿意度差,而專業化的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可以解決上述問題。

一、中小企業人力資源外包的動因

1.簡化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專心于核心業務

中小企業沒有過多的精力關注人力資源管理的各個環節,外包可以使企業把精力都集中于核心業務,解決戰略性問題。

2.降低企業運行成本

這種成本主要包括企業付給雇員的工資福利費用、辦公費和培訓發展費等。首先,外包服務商專業化水平高,比企業具有更專業的管理技術和知識,在服務過程中可以有效控制各種成本。其次,對中小企業而言,獨立開發維護一個信息管理系統很不經濟,通過外包可以降低對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的開發和維護成本,中小企業可以以較低的成本獲得專業的信息系統服務。

3.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

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機構專業從事人力資源工作,在雙方合作的過程中,服務商將會為企業量身訂做一套管理模式,高效、專業地解決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問題,這樣的方式會使企業接觸到新的管理技術,提高人力資源部門的管理效率,在人才市場上占據先機。

4.規范中小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機構在外包過程中會對企業進行細致的考察,從而制定適合企業的薪資管理辦法和績效考核制度,使管理工作規范、公正,提高員工滿意度。

二、中小企業人力資源外包的風險

1.外包服務商選擇錯誤的風險

這種風險主要包括逆向選擇風險和道德風險。伴隨著人力資源外包熱潮的興起,人力資源管理咨詢公司、獵頭公司等不斷涌現,然而市場上的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公司的水平卻參差不齊。由于信息的不對稱性以及企業對外包業務的理解與掌控能力不足,企業無法真正了解外包服務商的經營業績、社會聲譽、發展狀況等與自己利益相關的資質信息,以致外包前無法篩選合適的外包服務商,造成逆向選擇的后果。此外,道德風險是指企業和外包服務商達成契約后,可能出現企業無法掌握外包商的某些行為,或者外部環境的變化僅為外包商所掌握,進而損害企業的利益。

2.將核心部門外包后失去控制的風險

核心業務與非核心業務的劃分是企業外包前最重要的工作,如果在劃分時出現錯誤,將核心業務劃分成非核心業務并將這部分業務外包,即使在外包機構的選擇上再正確這次外包計劃都注定會失敗。企業將核心業務外包出去,失去對核心能力的控制,失去了競爭優勢。將即將成為核心能力的業務外包出去也會喪失構建核心能力的時機。同時將核心業務外包出去后導致戰略不清會使企業迷失發展方向。企業與外包服務商是合作關系而不是隸屬關系,但是因為這種合作關系,使得企業對服務商沒有控制力。外包應該不斷評價外包服務商的工作進度和業績,確保外包服務達到預期效果。

3.商業信息泄漏的風險

中小企業在實施外包的過程中,要想保證外包工作有效進行,必須向外包服務機構提供相關的真實資料和信息,此時外包服務商就能掌握了企業的重要信息和機密。由于服務商的人員素質、職業道德以及管理水平等原因,可能存在多種泄密機會和途徑。無論是有意或是無意,都可能導致企業的競爭對手獲得這些信息,從而對實施外包的中小企業造成極其不利的影響,所以很多中小企業不愿嘗試人力資源外包。

雖然企業在與服務機構進行合作時都要簽訂保密協議,但是我國尚無完善的法律法規去規范外包行業的運作,保障企業的商業機密,一旦商業信息泄漏,企業將難以保護其合法權益。另外,從員工發展角度來看,容易使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的業務生疏。盡管人力資源外包在國外已經發展到成熟階段,但是不少企業對人力資源外包仍心存疑慮。

4.企業與員工、服務商之間缺乏有效溝通的風險

一方面是企業自身與員工的溝通。外包人力資源管理職能必然會影響到一部分員工的自身利益,如機構精簡后一些員工可能被辭退、或者被轉崗,也有可能被取消或減少進修機會,因此進行外包時企業要與員工進行有效的溝通,若在員工不了解企業計劃的情況下進行外包容易遭到員工的反對,使外包達不到預期的效果。另一方面是企業與外包服務商的溝通,若兩者缺乏溝通,外包機構對企業業務流程不熟悉,制定的外包計劃將會不適合企業,造成外包失敗。

5.企業文化沖突的風險

企業文化相容性沖突體現在企業與外包服務本身及與外包服務商的適應。企業文化的形成是一個長期持續的過程,并且有自身的穩定性。有些外包商由于專業水平低,會弱化企業文化的凝聚功能。此外,如果雙方在各自的企業理念、員工價值觀、行為規范等方面有摩擦,將會影響企業對外包服務商設計方案的接受度以及方案執行的力度。

三、完善中小企業人力資源外包的應對措施

1. 轉變觀念,認識到外包是一種多贏的、有效的管理方式

一方面企業要轉變觀念,認識到人力資源外包的優勢和先進性;另一方面,力資源外包服務商應更好地認識外包市場和他們的潛在客戶,將推力和拉力統一起來。

此外,培育市場觀念的最好渠道還有第三方信息服務,即增加人力資源外包研究,通過第三方(包括研究機構、院校)對人力資源市場的宏觀戰略研究,把握人力資源管理和開發的趨勢,使用國際先進理念為市場提供專業信息。

2.正確判斷外包的內容和范圍

中小企業在人力資源外包之前要判斷到底哪些工作適合外包,哪些工作不適合外包。企業人力資源工作,包括崗位需求分析、工作分析、員工招聘、培訓開發、績效考核、薪酬福利、員工關系等幾大方面的內容,其中工作分析、員工招聘、薪酬福利等都是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完全可以外包出去,而企業文化、員工關系、績效考核、重大決策等關系到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屬于戰略性工作,不能輕易外包。作為企業的決策者,不妨對自己的企業進行細致的SWOT分析,企業只有在全面分析內部的優勢、劣勢及外部的機會和威脅后,才能制定出企業人力資源外包最客觀、最有效、最合理的策略。

3.選擇好合適的外包商

對于中小企業而言,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商的選擇的是外包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能否找到一個合適的外包服務商直接影響著整個外包活動的成功與否。企業除考慮價格因素外,更應對外包商的整體能力進行綜合評估。例如:外包機構的文化是否與本企業的文化有沖突;其所設計的方案是否真正為企業量身打造,并能夠與企業的其他部分整合為一體;其在業界的聲譽、以前的業績狀況、目前的財務狀況等能否支持這一業務;其對本企業所在行業的了解程度等等。中小企業除事先對外包商以前的客戶做深入的調查與核實外,還應該制定盡可能詳細周密的外包協議,以此來規范和約束對方的行為。

4.加強人力資源外包風險管控

企業在進行人力資源外包時,應加強制度建設。一方面,雙方應商定外包合同的具體條款,以明確雙方的責、權、利及對意外情況的處理。合同中應當明確服務的范圍和績效標準、定價計劃、第三方審計和合同條款轉化及終止等以及外包企業的要求和服務商沒有達到期望將會采取的措施。另一方面,企業給予外包商的報酬是以它給企業帶來的利潤為基礎的,因此企業應建立監督和評價外包商業績的制度,并設計好退出機制。

此外,企業的人力資源經理應與外包商密切溝通,這樣既有助于企業學習外包商的人力資源管理方式,還可以及時發現問題并加以解決,然后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彈性處理人力資源業務。

5. 政府對人力資源外包市場的規范

一方面,政府應借鑒國外成熟的人力資源外包法律法規,制定統一的收費標準,從制度上發揮政府的市場監管作用。

另一方面,政府還要幫助企業提高信息化、網絡化程度。人力資源外包的信息化、網絡化程度是否達到了要求,是制約人力資源外包服務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對于企業來講,企業網絡化程度不同,也直接影響著人力資源外包服務的實施效果。比如HRMS(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就是利用專門的軟件通過計算機進行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它起源于20世紀60年代,90年代末有了廣泛的應用。它可以用集中的數據庫將所有與人力資源相關的數據(如薪資福利、招聘、個人職業生涯設計、培訓、職位管理、績效管理、崗位描述、個人信息和歷史資料)統一管理起來,形成一個完整的信息源。HRMS包括基于Internet/Intranet的人力資源管理(即EHR)。EHR強調員工的自助服務,如果員工的個人信息發生了變化,他本人就可以去更新自己的信息,經過一定的批準程序即可生效。同樣,培訓、假期申請、報銷等日常的行政事務也可作類似處理。因此,EHR對公司的硬件環境、員工的素質和公司的管理水平都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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