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標資產范文

時間:2023-04-11 01: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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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標資產

篇1

南京銀行前三季度實現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26.27億元,同比增長76.9%,2015年前三季度成本收入比23.83%,同比下降2.57個百分點。撥貸比3.59%,同比增長29個基點,撥備覆蓋率377%,同比增長30%。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9.14%,同比減少27個基點,資本充足率12.11%,同比下降19個基點。

筆者認為,一家優秀的銀行最重要的兩個指標就是:撥備前利潤增速以及加回核銷后的不良凈生成率,南京銀行在2014年撥備前利潤增長61%的情況下,2015年依然維持著51%增速,同時不良生成率未飆升,實現了質量較高的增長。

如果將南京銀行的收入拆分,筆者注意到其投資收益與公允價值收益增長較快,前三季度疊加貢獻9.86 億元,同比增長294%(如進一步考慮其他綜合收益中尚未確認的4億元浮盈,實際增速超過400%),而三季度債券資產價格的上漲便是其主要驅動因素。

2013年,南京銀行的非標布局便已經成型,而現在使其快速增長的因子,卻也是那時候讓其業績暫時落后于同業的主要原因。2013年的“錢荒”使得利率高企,股債雙熊,受累當年上半年利率上漲,南京銀行債券投資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在一季度、二季度分別虧損0.64億元、0.25億元(2014年同期分別盈利1.08億元、1.65億元),拖累南京銀行當年業績在城商行中排名末尾。營業收入(剔除債券投資收入影響)當年上半年同比增長15.9%,但考慮債券投資收入影響后僅增7.4%。

但是南京銀行并沒有停止擴張,2013年三季度開始,債券投資成為了其第一大資產,2013年三季度末同業資產余額較中期末減少8.2%,同比增速僅為 1.48%,占生息資產比重下降至20.54%;相對應的是,債券投資繼續增加,三季度末公司債券資產余額較中期末增加 10.3%,較年初增加 55.7%,占生息資產比重上升至 33.86%,超過信貸資產占生息資產的比重,成為公司比重最高的資產。2014年半年報、2015年半年報都顯示,非標資產一直處于快速擴張之中。2014年6月末,南京銀行的非標資產余額為1000 億元,余額較年初大增85%,非標資產占總資產比重從年初的13%上升至 20%。2015年6 月末,應收款項類非標資產余額超過2000億元,較年初增長 42%,占總資產比重的28%。自2013 年開始,南京銀行表內非標資產占總資產比重由2012年底的10%提升至如今的 29%,從而被稱為“債券銀行”。

利率市場化是銀行同質化時代的終結,能夠形成自己特色業務的銀行將持續發展,南京銀行已經形成了自己的債券投資特色,具備了類投行屬性,已經不依賴貸款業務:債券承銷金額/總資產以及非信貸生息資產/生息資產這兩個指標分別是8.9%和68%,都位列上市銀行首位。

篇2

一、遞延所得稅的計量

暫時性差異,是指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按照暫時性差異對未來期間應稅金額的影響,分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若存在暫時性差異就表明資產或負債將在未來期間導致所得稅流入或流出企業,資產負債表債務法要求將這一影響確認為資產或負債。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系資產的賬面價值比計稅基礎高,意味著在未來期間按資產賬面價值收回的經濟利益大于計稅時的可抵扣金額,兩者的差額作為未來期間應納稅所得額而應交納所得稅,從而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并相應地確認一項遞延所得稅負債;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系資產的賬面價值比計稅基礎低,或負債的賬面價值比計稅基礎高。前者意味著資產在未來期間可收回的經濟利益小而計稅時可抵扣金額大,后者意味著在未來期間償還的經濟利益大而不能抵扣應稅收益的金額小,兩者差額可抵減未來期間應納稅所得額,表現為所得稅支付額減少而使經濟利益流入企業;相應地,確認一項遞延所得稅資產。

資產負債表日,對于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當按照預期收回該資產或清償該負債期間的適用稅率計量。對于確認的遞延所得稅,分別計入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所得稅稅率

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所得稅稅率

企業經營過程中以各種方式取得的應稅所得適用的所得稅稅率以及在不同會計期間適用的所得稅稅率一般不存在差別。某些情況下,適用稅率發生變化的,應對已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進行重新計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交易或者事項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以外,應當 將其影響數計入變化當期的所得稅費用。

在計量遞延所得稅資產和負債時,應注意:第一,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的計量,應當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預期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方式的所得稅影響,即在計量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時,應當采用與收回資產或清償債務預期方式相一致的稅率和計稅基礎。第二,企業不應當對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進行折現。第三,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當對遞延所得稅資產賬面價值進行復核。如果未來期間很可能無法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利益,應當減計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在很可能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記的金額應當轉回。

二、確定利潤表中的所得稅費用

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將應納稅所得額與適用的所得稅稅率計算的結果確認為當期應交所得稅(即當期所得稅),同時結合當期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即遞延所得稅),作為利潤表中應予確認的所得稅費用。企業在利潤表中確認的所得稅費用或收益由當期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兩個部分組成。但應注意:計入當期損益的所得稅費用或收益不包括企業合并和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交易或事項產生的所得稅影響;與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者事項相關的當期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應當計入所有者權益。

現舉例說明所得稅核算全過程:

例: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甲公司)2006年有關所得稅資料如下:(1)甲公司所得稅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率為33%;年初遞延所得稅資產為49.5萬元,其中存貨項目余額29.7萬元,未彌補虧損項目余額19.8萬元。(2)本年度實現利潤總額500萬元,其中取得國債利息收入20萬元,因發生違法經營被罰款10萬元,因違反合同支付違約金30萬元(可在稅前抵扣),工資及相關附加超過計稅標準60萬元。上述收入或支出已全部用現金結算完畢。(3)年末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50萬元(年初減值準備為0),使固定資產賬面價值比其計稅基礎小50萬元;轉回存貨跌價準備70萬元,使存貨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由年初余額90萬元減少到年末的20萬元。稅法規定,計提的減值準備不得在稅前抵扣。(4)年末計提產品保修費用40萬元,計入營業費用,預計負債余額為40萬元。稅法規定,產品保修費在實際發生時可以在稅前抵扣。(5)2005年末有60萬元虧損沒有彌補,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為19.8萬元。(6)假設除上述事項外,沒有發生其他納稅調整事項。

要求:(1)指出上述事項中,哪些將形成暫時性差異,屬于何種暫時性差異;(2)計算甲公司2006年應交所得稅;(3)計算2006年末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遞延所得稅負債余額;(4)計算2006年所得稅費用,并進行賬務處理。

答案:(1)上述事項中,年末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使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小于其計稅基礎,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計提存貨跌價準備,使存貨的賬面價值小于其計稅基礎,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計提產品保修費形成的預計負債,賬面價值大于其計稅基礎,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尚未彌補的虧損,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2)2006年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率=[(利潤總額500-國債利息收入20+違法經營罰款10+工資超標60+計提固定資產減值50-轉回存貨跌價準備70+計提保修費40)-彌補虧損60]×33%=[570-60]×33%=510×33%=168.3(萬元)

(3)計算2006年末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余額:

①固定資產項目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年末余額=固定資產項目的年末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稅率=50×33%=16.5(萬元)

②存貨項目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年末余額=存貨項目的年末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稅率=20×33%=6.6(萬元)

③預計負債項目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年末余額=預計負債項目的年末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稅率=40×33%=13.2(萬元)

④彌補虧損項目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年末余額=虧損彌補項目的年末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稅率=0×33%=0(萬元)

⑤2006年末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固定資產項目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年末余額16.5+存貨項目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年末余額6.6+預計負債項目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年末余額13.2+彌補虧損項目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年末余額0=36.3(萬元)

(4)計算2006年所得稅費用:

2006年所得稅費用=本期應交所得稅+(期末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遞延所得稅負債)-(期末遞延所得稅資產-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168.3+(0-0)-(36.3-49.5)=168.3+0-(-13.2)=181.5(萬元)

甲公司所得稅的賬務處理是:

借:所得稅 181.5

貸:應交稅金

――應交所得稅 168.3

遞延所得稅資產 13.2

篇3

關鍵詞:當期應交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

0 引言

本文從當期應交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兩個方向對所得稅費用核算進行分解,使會計人員清楚掌握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下所得稅費用的核算過程。

1 當期應交所得稅的核算

1.1 核算公式

1.1.1 當期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率。

1.1.2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按會計準則規定計入利潤表但不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計入利潤表的費用與可予稅前抵扣的費用金額之間的差額+/-計入利潤表的收入與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收入之間的差額-稅法規定的不征稅收入+/-其他需要調整的因素[1]。

1.1.3 當期應交所得稅=[會計利潤+/-永久性差異+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所得稅

率。

1.2 永久性差異

1.2.1 概念。因稅法規定與會計準則規定在收入和費用確認范圍和標準不一致所造成的差異。[2]

1.2.2 處理。永久性差異只影響當期應稅利潤,不影響以后各期納稅額,不作賬務處理。在計算所得稅費用和當期應交所得稅時,需將其調整稅前會計利潤。如:北方公司向關聯企業捐贈現金400萬。會計上,這筆捐贈支出作為費用,可沖抵利潤表中的會計利潤。但按照稅法規定,這筆捐贈支出不允許稅前扣除,要繳所得稅。因此產生400萬永久性差異。

1.3 暫時性差異

1.3.1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①概念。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導致產生可抵扣金額的暫時性差異。[3]

資產計稅基礎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可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資產賬面價值指資產入賬時的價值。負債計稅基礎指負債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負債賬面價值指負債入賬時的價值。

②產生。當資產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或負債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時,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公式: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資產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或: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負債賬面價值-計稅基礎。如:北方公司2006年12月購入一臺新設備并投入使用。設備原值為100萬,預計凈殘值為4萬;折舊年限為5年;會計上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稅法按直線法提折舊。2007年稅法折舊額=(100-4)÷5=19.2萬。因此,2007年末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100-19.2=80.8萬。折舊率=40%,折舊額=100×40%=40萬。賬面價值=100-40=60萬。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計稅基礎-賬面價值=80.8-60=20.2萬。

1.3.2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①概念。指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導致產生應稅金額的暫時性差異。[4]

②產生。當資產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或負債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時,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公式: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資產賬面價值-計稅基礎,或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負債計稅基礎-賬面價值。如:2007年末,北方公司持有的交易性證券以其公允價值150萬計價,該批交易性金融證券成本為100萬,計稅基礎=實際成本。應納稅暫時性差異=150-100=50萬。

如果會計年份只有一年,那么完成當期應繳所得稅的核算后,所得稅費用的核算就結束了。當期應交所得稅直接轉入所得稅費用。即:所得稅費用=當期應交所得稅。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2 遞延所得稅的核算

遞延所得稅指應予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在期末應有的金額相對于原已確認金額之間的差異,及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當期發生額的綜合結果。公式:遞延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

2.1 遞延所得稅負債 ①概念。指根據應稅暫時性差異計算的未來期間應付所得稅金額。②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遞延所得稅負債。[5]公式: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所得稅率。如:上例中,由于持有交易性證券的公允價值變動產生了50萬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所得稅率為25%。遞延所得稅負債=50×25%=12.5萬。

2.2 遞延所得稅資產

2.2.1 概念。指對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以未來期間很可能取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的一項資產。

2.2.2 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遞延所得稅資產。用公式表示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所得稅率。如:2007年末固定資產產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80.8-60=20.2萬。因此,遞延所得稅資產=20.2×25%=5.05萬。

3 所得稅費用的核算

所得稅費用=[會計利潤+/-永久性差異+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所得稅率+[(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所得稅率-期初遞延所得稅負債)-(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所得稅率-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

所得稅費用的核算過程

4 案例分析:北方公司2007年所得稅費用的核算過程

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費用,所得稅率25%。2007年利潤總額為1000萬。當年發生交易或事項中,會計與稅法規定存在差異項目如下:2007年1月購入一臺新設備并投入使用,原值100萬,預計凈殘值4萬,折舊年限5年,會計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提折舊,稅法按直線法提折舊;2007年末一項存貨原值60萬,已提存貨跌價準備6萬;2007年12月30日為銷售產品提供保修服務,確認預計負債10萬;2007年12月31日收到一筆100萬的合同預付款,將其作為預收賬款核算;2007年12月30日,持有交易性證券以其公允價值150萬計價,該批交易性金融證券的成本100萬;購買國庫券在2007年12月獲10萬利息收入;為促銷,產生20萬銷售折讓。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10萬。試計算2007年所得稅費用,并編制會計分錄。單位:元。

4.1 核算當期所得稅

4.1.1 永久性差異 永久性差異=20-10=10萬。

4.1.2 暫時性差異 ①可抵扣暫時性差異=(80.8-60)+(60-54)+(10-0)+(10-0)=46.8萬。②應納稅暫時性差異=150-100=50萬。

4.1.3 當期應交所得稅 當期應交所得稅=(1000+10+46.8-50)×25%=251.7萬。

若會計年份只有一年,不存在遞延所得稅。所得稅費用為當期應交所得稅。

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2517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2517000

若會計年份大于一年,存在遞延所得稅,所得稅費用中除了包括當期應繳所得稅外,還包括遞延所得稅,進行以下核算:

4.2 核算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50×25%-0)-(46.8×25%-10)=10.8萬。

4.3 核算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251.7+10.8=262.5萬。

4.4 編制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2625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517000 遞延所得稅負債

108000

5 結論

本文深入研究新會計準則所得稅相關規定后,對所得稅費用核算過程分解,得出所得稅費用核算分解圖。同時通過對所得稅費用兩個組成部分進行剖析,得出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下所得稅費用核算總公式。最后通過案例分析,清楚展示所得稅費用核算過程。本文采用逐層分解方法,使所得稅費用核算過程更直觀,有利于會計人員快速掌握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下所得稅費用的核算方法。

參考文獻

[1]財政部會計司編寫組.企業會計準則講解[M].人民出版社.2007年.

[2]焦寧.談新稅法下的永久性差異與暫時性差異[J].時代金融.2008.(5):P153.

[3]甘建偉.談談新準則中的暫時性差異[J].科技風.2008,(10):P84.

篇4

【關鍵詞】商業銀行 理財業務 投后管理

隨著商業銀行投資于“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理財產品(以下簡稱“理財產品”)規模迅速增長,相關問題也隨之出現,如有些銀行通過此種模式規避貸款管理、未及時隔離投資風險,有些理財產品到期不能實現預期收益、甚至無法兌付。這些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是此類理財產品的投后管理薄弱。有鑒于此,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對此類理財產品比照自營貸款進行投后管理。各家商業銀行也從多個方面積極采取相應措施,努力保持理財業務平穩、規范發展。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筆者在此予以初步探討。

一、當前銀行理財業務投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商業銀行投資于“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理財產品大部分為融資類理財產品,對應了具體的融資客戶。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管好了融資客戶,也就管好了理財產品。但從該類理財產品投后管理的實際情況看,有些銀行的投后管理還沒有完全達到比照自營貸款管理理財產品的這一要求,主要還存在如下一些問題:

(一)投后管理的操作制度體系還不健全

比如,有些銀行只有個案化的產品管理操作規程,并沒有形成系統、全面的理財產品投后管理、風險計量、分析、報告制度體系。有些產品的管理制度內容還沒有達到現有貸款管理的細致程度。比如,同一家銀行不同分支機構對同一類理財產品的管理重點內容不完全一致,還有些銀行雖然對理財產品融資客戶提出了后續跟蹤檢查要求,但并沒有像貸款一樣形成統一的操作流程,沒有設立統一的評價指標等,這使得基層管理機構在實際操作時,往往思路不一,各自為戰,難以達到管理層期望的管理效果。

(二)理財產品的責任管理機制還不完善

有些銀行理財產品發展起步較晚,還沒有像管理貸款一樣形成較為完整的理財產品職責分工、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導致了上級行對理財產品投后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壓力不能有效地傳導落實到理財產品基層管理機構。同時,有些理財產品由于自身結構設計原因,銀行往往不與融資客戶形成直接的法律關系,而是通過第三方機構代為行使相關權力,也使得管理層不能直接采用貸款相關責任管理制度對有關責任主體進行有效管理。

(三)投后管理的組織架構還不十分清晰,監管獨立性不強

有些銀行的理財業務投后管理工作主要由產品發行的業務條線自我承擔,既缺乏獨立的管理視角,難以擺脫業務條線自身的束縛,同時還存在人員數量不足、專職程度不高等問題。比如,有些銀行的客戶經理既是理財產品具體操作者,又是投后管理規定的直接執行者,既是業務材料的制作者,又是后續檢查實施者,既是客戶的營銷人員,又是客戶的后續跟蹤檢查人員。有些銀行理財產品的后續檢查主要來自于上級行條線管理部門,缺少專職的風險管理人員對理財業務運作情況進行全面獨立的風險評估和監督。

(四)投后管理的電子化水平不高

目前,大部分銀行對于自營貸款業務均有著較為完備、覆蓋全流程的信息管理系統,但理財產品的管理系統建設相對落后,有些銀行的理財產品投后管理基本處于手工臺賬階段,發生數據錄入和統計錯誤的概率較高,信息傳遞的及時性較差,與信貸業務之間互通、互聯不足,容易出現產品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不利于銀行對融資客戶的統一風險控制。

二、加強銀行理財業務投后管理的主要措施

針對以上問題,銀行應該大力堅持“比照自營貸款進行投后管理”這一原則,深刻理解監管部門政策內涵,重點把控好理財產品的兌付風險和合規操作,積極從以下幾方面做好理財產品的投后管理:

(一)加強研究和規劃,做好理財業務投后管理制度體系建設

在制度設計時,始終以全面風險管理為導向,樹立全局觀念和統籌意識,積極借鑒銀行信貸業務管理成果,統一協調管理盲區,將投后管理貫徹到業務的每個環節。在具體產品的制度中要體現出精細化和規范管理要求,在整合各類產品相關環節操作要求的基礎上,細化流程,明確每個環節的操作內容,務必使每個環節可辨、可查、可操作,以此形成健全、完善和可操作的制度體系。

(二)進一步明晰理財業務管理責任主體,形成投后管理責任分攤機制

理財業務投后管理工作應該以“誰經營誰負責、誰經辦誰負責”為原則,在銀行各級機構的業務負責人與經辦人之間、上下級行之間、同級行的不同條線之間、內外部機構之間進行責任劃分,將相應的管理責任分配到各責任主體,橫向上明確同級機構各部門間工作職責分工,縱向上建立各級行的經營主責任人制度和基層機構項目經理制度,在銀行法人系統內形成較為穩定的責任分解制度架構,提高理財業務各項管理操作制度的執行力度。

(三)適應現有商業銀行業務管理模式,建立理財條線內部風險管理專崗和獨立管理部門相結合的理財業務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銀行應在各級行理財業務條線內部建立專職投后管理團隊,與業務操作團隊相對獨立,專項從事理財產品風險管理、制度建設以及監督檢查工作。同時將理財業務的投后管理納入全行風險管理工作統一開展,由風險管理部門按照信貸業務標準,獨立對理財產品進行風險評估、分類,評價其產品風險狀況和抵質押措施落實情況,以提高風險防范工作的有效性。

(四)創新管理手段,研發理財業務信息管理系統

篇5

同業監管與反監管的博弈

數據顯示,銀行2013年下半年總體壓縮了同業項下買入返售同業資產,非標資產壓縮約8000億元,主要是壓縮了買入返售票據資產,而買入返售項下類信貸非標資產(包括信托受益權、資管計劃等)仍然增長約2000億元,但較前期增速已有所放緩。

自2013年3月25日銀監會下發《中國銀監會關于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8號文)開始,如何監管、規范商業銀行與同行、券商、基金和保險合作投放貸款(非標融資)的討論一直未停息,也無定論。

事實是,從3月銀監會發“8號文”監管表外非標到6月末,部分非標資產擠入投資項下,規模增長近7000億元。

在應對同業業務的非標治理過程中,各家銀行在會計科目處理上將非標準化融資(信托受益權)從同業資產科目轉移到債券、投資類資產進行調整。

2013年下半年,同業和投資項下非標資產規模壓縮約5200億元,占總資產比重下降0.5%至5.5%,主要是銀行壓縮收益率較低且風險較低的票據非標資產,而風險較高的類信貸資產仍保持較快增速,增長5200億元至2.6萬億元,占比為2.9%。應收賬款類債券投資小幅增長4%,增量仍來自類信貸非標資產。

風險偏好的提升,導致國債、金融債等利率債在下半年壓縮約560億元,占總資產的比重降至歷史的底位1.4%。

從各家上市銀行買入返售和應收賬款類債券投資的情況來看,2013年末,同業和投資項下非標資產(含票據)占比居前列的是興業銀行、浦發銀行和民生銀行,分別為33%、20%和18%,其中風險較大的類信貸非標資產占比居前列的是興業銀行、浦發銀行和招商銀行,分別占23%,13%和10%。相比2013年上半年,非標總體規模都有所壓縮,但收益率較高的類信貸非標資產占比仍較高。五大國有銀行類信貸非標資產接近零。

截至2013年年末,興業銀行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總額為9210.9億元,其中,信托受益權占比60.15%,推算得出其金額為5540.35億元。而2013年三季度時,興業銀行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總額更高,有9288.21億元,但其中信托受益權占比僅有49.75%,推算得出其金額為4624.7億元,這意味著興業銀行買入返售信托受益權資產規模不降反升。

同業資產由存放同業、拆出資金和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三部分組成,興業銀行在2013年年報中已給出了上述問題的答案。其強調,減少存放同業和拆出資金的目的是“減少低盈利同業資產運用”;但另一方面,興業銀行卻提高了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中高收益的信托受益權及其他受益權的比重。這就是銀行同業業務運作的典型代表。

近期對于媒體報道的“9號文”(尚未最終確定)或將納入央行綜合性同業監管細則下發,如果對同業買入返售項下非標資產進行監管,影響最大的將是買入返售項下非標資產占比最高的銀行,包括興業銀行、民生銀行和平安銀行,分別占到25%、17%和13%。

篇6

【關鍵詞】風險導向;審計質量;影響因素

對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我國獨立審計質量及其影響因素進行理論假設的實證檢驗,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選取合適的測度指標。現代風險導向審計質量影響因素眾多,這些風險因素中最重要和最不可控的是高風險領域,本文研究的出發點是以“風險因素”作為測評指標,將審計質量的重大影響因素均視為風險因素,將所有風險因素進行整體回歸檢驗。

一、變量選取與研究假設

(一)變量選取與定義

本文以審計意見類型作為測度指標。一般認為,如果客戶的財務報告的確存在重大錯報且CPA能夠據實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以下簡稱非標意見),我們就認為審計質量是好的,反之亦然。故本文的因變量為“審計意見類型”的選擇,定義非標意見為1,“標準審計意見”(以下簡稱標準意見)為0,還規定除去“標準無保留意見”為標準意見外,其他所有意見類型都歸類為非標意見。

2010年,深滬兩家上市公司總樣本1422家,其中虧損企業170家,占總樣本11.96%;1422家總樣本中,被出具非標意見的有150家,占總樣本的10.55%;而170家虧損企業中,非標意見就有79家,占到總非標意見的51%。統計結果表明,2010年非標意見一半以上集中在虧損企業,驗證了虧損企業的確存在更高風險,由此被出具非標意見的概率集中度更高。因此本文認為,選取高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的ST企業作為研究視角來研究其風險因素指標,比較符合本研究的理論命題,也比較有現實意義和針對性。

本文在收集了全部數據后,首先,把審計質量計量模型常用的變量進行多步逐個回歸,將有代表審計主體特征的19個變量通過多步回歸,剔除多重共線性影響因素,篩選掉部分變量。最后確定和選取了與審計質量密切相關的、比較有代表性的13個風險因素作為自變量,分別是:事務所收入、流動比率、資產負債率、獨立董事比率、凈資產增長率、現金周轉率、資產周轉率;本文控制了以下有可能影響審計意見的變量:上期審計意見;事務所變更;兩職合一;上市公司危機的嚴重程度,當危機顯性化(債務違約、出現訴訟、違規擔保)時,CPA容易覺察公司持續危機并說服客戶從而出具“非標”意見。將上述控制變量作為計量研究的虛擬變量,并對所有變量進行定義,見表1。

(二)研究假設

1.董事會獨立性與審計意見類型

一衡量董事會獨立性,我們選擇獨立董事占董事會人數的比重、董事長是否兼任總經理這兩個指標。預測當客戶面臨高風險時,董事會獨立性程度越高,CPA獨立立場越不受干擾,CPA出具“非標”意見的概率越高。由此,得出假設1:在其他條件一定的情況下,董事會獨立性高的高風險公司被出具“非標”意見的可能性比獨立性低的公司大。即兩職合一、獨立董事比重與審計質量為正相關關系。

2.凈資產增長率與審計意見類型

由于本研究的樣本選取為2010年我國上市公司的170家虧損企業,這些都是ST高風險企業,贏得凈資產的增長也表明了企業價值的回升和風險的趨弱。因此,CPA出具“非標”意見的可能性降低。由此得出假設2:凈資產增長率與審計質量呈負相關關系。

3.事務所變更與審計意見類型

變更事務所是由于事務所更有可能出具“非標”審計意見的結果。由此得出假設3:事務所變更與審計質量呈正相關關系。

4.上年審計意見類型與審計意見類型

因此,上期被出具“非標”意見的高風險公司再次被出具“非標”意見的概率有可能高于上期未被出具“非標”意見的企業。由此得出假設4:上年審計意見類型與審計質量呈正相關關系。

5.事務所規模與審計意見類型

一般認為規模大的事務所比規模小的事務所更傾向于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由此得出假設5:事務所規模與審計質量呈正相關關系。

6.違規、涉訴以及擔保與審計意見類型

巨額擔保可以直接導致企業資不抵債、瀕臨破產,而訴訟與違規行為同樣使企業面臨被摘牌甚至注銷的風險。而高風險點正是CPA異常關注和高度警惕的事項,為此,更傾向于出具“非標”審計意見。由此得出假設6:違規與否、涉訴與否以及違規擔保和審計質量呈正相關關系。

7.資產負債率與審計意見類型

資產負債率作為典型的財務風險指標成為顯著的財務風險預警信號,而出現財務危機的上市公司更有進行盈余管理,調整高負債率的操控動機。因此,CPA發現其不當行為并出具“非標準”意見的可能性也越大。由此提出假設7:資產負債率與審計質量呈正相關關系。

8.流動比率、現金周轉率以及總資產周轉率與審計意見類型

上述指標越大,表明虧損企業的現金流量、財務狀況回轉情況越好,則被出具標準意見的概率高于非標意見的概率,因此選取現金周轉效率、流動資產周轉效率以及總資產周轉率指標,作為衡量虧損企業的財務風險指標來考量其與審計質量的關系是有針對性的。由此得出假設8:流動比率、現金周轉率以及總資產周轉率與審計質量呈負相關關系。

二、模型設計與檢驗

本文的模型如下:

Riorpn06=α+Riorpn05+Income+Doub+Jzczz+Inddv+Ldv+Zfv+Cash+Zczz +10Flss+11Dbje+12Wgyf+13chang

其中,各變量定義如下:

為了驗證新模型的可靠性,本文將所選取的數據代入模型,運用SPSS13.0進行模型的擬合優度分析與模型整體顯著性分析,檢驗結果如下:

本模型的Cox&Snell和Nagelkerke的擬和優度統計性不顯著,原因在于用度量擬合程度時存在一些問題,在典型的回歸模型中,的值在0和1之間,但因變量二元選擇模型的不可能接近1①。如果我們假設某事件發生的真正概率服從某個區間的均勻分布,則可以證明1/3是的一個上界。因此對于二元選擇情形,可能得到較小的值是毫不奇怪的。所以本模型的擬合優度為0.306是比較正常的。

表3所示,模型(Chi-square)統計性顯著。

按照理想狀況,最好是模型統計性顯著而擬合優度不顯著;如果兩者都顯著,說明大樣本情況所致;如果模型統計性不顯著而擬合優度顯著,那么這個模型檢驗完全不能通過,應該重新設定。本研究檢驗結果表明:模型整體顯著性通過檢驗。

三、實證檢驗分析

在綜合考慮所有風險因素特征的綜合模型中,我們發現,董事會獨立性因素通過了顯著性檢驗,由此支持了假設1;上年審計意見和資產負債率與審計意見類型顯著相關,說明上年審計意見類型,尤其是非標意見顯著影響CPA的行為;而高風險客戶的資產負債率都很高,則被出具非標意見的可能性越大,由此強有力支持了假設4和假設7;高風險客戶的違規、涉訴以及擔保等外部風險很大,導致被出具非標意見的概率更高,由此支持了假設6。見表4。

同時看出,所有風險因素的整體擬合優度非常好,均值為0.358,接近二分類模型的標準擬合優度,表明變量的整體選取以及模型的設計是可靠的,也是合理的。除了事務所收入和流動比例兩個變量的檢驗度較弱以外,其他變量的Exp值以及Wald統計量都通過了統計性檢驗。尤其是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變量,顯著地通過了檢驗。

四、實證分析結論

根據上述替代指標的實證回歸結果可知,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結構層級權力制衡機制基本無效,治理結構的不完善導致審計需求市場的內在驅動不足,加之政府的過度介入更難形成有序的審計市場。審計市場和治理結構又直接造成審計收費的低價競爭和購買審計意見的自愿尋租行為,由此決定了審計質量低下的必然結果;我國的法律制度安排對審計主體違規責任的約束力總體上很弱,極低的犯罪成本使得CPA為利益驅動而出賣審計結果的真實性,從而對審計質量的考量錯位和缺失;我國審計主體的獨立性很弱,基本不能滿足執業需求;事務所規模越大,更傾向據實出具審計意見,因此,審計質量相對有所保證,但我國事務所市場集中度低,事務所規模對審計質量的影響作用不是很明顯;而ST企業的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對審計質量也具有十分顯著的影響,說明純風險因素對審計質量更具有的決定性影響。CPA已經具有敏感的風險意識,如果客戶上年被出具了非標審計意見,那么CPA會十分關注和警覺,會設法評估這些風險對當期的影響直至降低到可接受的風險水平,否則,CPA可能會選擇放棄客戶或者出具非標意見。

五、全面提升風險導向審計質量管理水平的對策

隨著國際著名會計師事務所進駐中國審計市場,勢必帶來更為激烈的行業競爭。也無疑會帶來審計市場的優勝劣汰。政府以及行業協會可以提供必要的幫助,加速推行風險導向審計,促進獨立審計主體的整合,對內提高質量,對外塑造形象,在國內形成一批具有較高誠信度、知名品牌的內資會計師事務所,提高審計市場透明度,促使全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具體對策如下:1.逐步完善審計執業環境,規范審計市場競爭秩序。明晰產權,采用公共契約形式,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法制建設,疏通審計訴訟機制,建立法律賠償機制;提高協會監管作用,推進獨立監管機構的建立;加快事務所改制,實行有限責任合伙制,提高行業收費標準。 2.推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質量管理系統,全面實施風險管理與質量管理。推行風險導向審計,強化風險意識,提高審計質量;建立保障制度,慎重選擇客戶,增強風險承受能力;加強風險導向審計信息資源建設,運用適當的風險評估方法;3.培育良好的審計文化,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倡導公眾責任文化,提升職業道德水平;加強素質建設,提升執業能力,提高審計質量。

篇7

近年來,我國金融改革發展全面推進,金融機構同業業務創新活躍、發展較快,在便利流動性管理、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同業業務發展不規范、信息披露不充分、規避金融監管和宏觀調控等問題。為進一步規范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經營行為,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日前聯合印發了《關于規范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從多方面對銀行同業業務進行規范和管理,以促進該業務的健康發展,助力直接融資大提速。

迅猛生長存變異

同業業務是金融機構之間開展的以投融資為核心的業務,主要業務類型包括同業拆借、同業存款、同業借款、同業代付、買入返售(賣出回購)等同業融資業務和同業投資業務。

近年來,由于同業業務不繳存存款準備金、不受存貸比約束,資金使用效率高、盈利空間大、資本消耗低,以及交易對手之間互利等特點,對銀行來說“有利可圖”,因此在短期內出現“井噴”式發展。央行數據顯示,2009年初至2013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納入存放同業、拆出資金和買入返售金融資產項下核算的同業資產從6.21萬億元增加到21.47萬億元,增長246%,是同期總資產和貸款增幅的1.79倍和1.73倍;納入同業存放、拆入資金和賣出回購金融資產項下核算的同業負債從5.32萬億元增加到17.87萬億元,增長236%,是同期總負債和存款增幅的1.74倍和1.87倍。同業資產和負債遠高于同期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存款增長水平。

與之前同業業務的主要功能是調劑資金“頭寸”、熨平銀行流動性波動相比,同業業務已成為銀行當前進行資產負債調整的重要工具。

同業業務規模越做越大的背后,是性質的變異,很大部分同業規模實質演變為銀行的投資業務,部分甚至是違規將表內業務轉到表外。特別是同業業務打通了銀行、信托、券商等金融機構的界限,其中蘊藏著期限錯配風險,而且風險敞口巨大,一旦發生問題,將會造成系統性金融風險。央行在4月29日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4)》就特別指出,同業業務存在發展不規范、規避監管、期限錯配增大和信息不透明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宏觀調控和金融監管效果,存在風險隱患。金融機構間資金聯動性增強,部分同業業務通過多層“通道”包裝,結構復雜,資金劃轉頻繁,造成金融機構整體資產規模虛增,一旦某個環節發生風險,極易引發交叉性風險傳染。

“拆短投長”藏風險

同業業務本應是銀行臨時性、短期性資金頭寸調度的方式,但在實際操作中卻成為銀行規避政策和尋求套利空間的手段。信貸調整政策對相關行業貸款的限制及對融資主體的要求,使得商業銀行往往無法對授信客戶發放貸款,而為留住此類客戶,追求高收益,一些激進型的商業銀行通過擴大期限錯配,拆短投長,將同業存放資金、拆入資金投資于期限較長的票據類資產及買入返售資產,以此來滿足客戶的融資需求。所謂買入返售業務,是指商業銀行(逆回購方,即資金融出方)與金融機構(正回購方,即資金融入方)按照協議約定先買入金融資產,再按約定價格于到期日返售給該金融機構的資金融通行為。

2012年以前,銀行買入返售資產的余額約在4萬億元左右;2012年之后,買入返售資產規模快速增長,到2013年第一季度末超過9萬億元。還有部分銀行要趕在規范文件正式出臺前,拼命做大規模。據了解,更有部分銀行正在采取“創新”的同業業務模式——委托定向投資,把原買入返售項下的業務轉入同業存放項下,但并不計入資產負債表,個別銀行規模已做到千億元,此種模式簽訂兩份合同,卻拿一份合同入賬,明顯存在違規。從上市銀行年報發現,近幾年來,銀行買入返售金融資產迅速膨脹,城商行尤為突出。例如,上海某銀行2013年買入返售金融資產規模為331.14億元,較2012年的83.23億元增長297.86%;天津某銀行2013年買入返售金融資產718.93億元,較2012年的95.82億元增長650.29%。同業的風險權重只有25%,若直接對應信托受益權則是100%的風險權重,通過買入返售方式將企業債權轉變為銀行同業債權,可以減少資本占用,并且銀行通過單一信托計劃以自有資金買入信托受益權產品,計入到同業科目,從而規避信貸規模、投向、資本金要求等監管政策限制,間接實現為客戶融資,獲得高于銀行利率水平的收入。

在銀行間整體流動性寬松、銀行間拆借利率較低時,此舉能帶來較高的收益,同時各家銀行也能“相安無事”。然而,在貨幣政策一收緊時,則易引發流動性風險。

監管新規終落地

5月16日,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關于規范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以及銀監會配套文件《關于規范商業銀行同業業務治理的通知》,以鼓勵創新和防范風險為兩條主線,首次對同業業務進行了全面、系統的梳理與規范,確立了監管框架,旨在規范我國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發展,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提高金融體系支持實體經濟的能力。

堵邪路從規范核算入手。針對同業業務透明度低、會計核算不規范、加大風險監測和監管難度的現狀,《通知》明確指出,金融機構開展的以投融資為核心的同業業務,應當按照各項交易的業務實質歸入上述基本類型,并針對不同類型同業業務實施分類管理。監管層此次對于前期監管套利較為嚴重的同業代付、同業三方買入返售業務進行會計科目調整。通過采用正確的會計處理方法,確保各類同業業務及其交易環節能夠及時、完整、真實、準確地在資產負債表內或表外記載和反映,將原來監管空白區有效覆蓋住。

此外,為防止交叉性風險傳染,《通知》明確了買入返售的定義,并規定“三方或以上交易對手之間的類似交易不得納入買入返售或賣出回購業務管理和核算”;還著重限定了買入返售(賣出回購)業務項下的金融資產應當為銀行承兌匯票,債券、央票等在銀行間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具有合理公允價值和較高流動性的金融資產。《通知》還要求,金融機構開展買入返售(賣出回購)和同業投資業務,不得接受和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明顯約束了非標業務的擴張。因為非標業務大部分依賴于銀行的信用支撐,如果不能進行顯性或者隱性的擔保,沒有銀行信用的明顯支撐,非標業務本身也難以大規模擴張。

《通知》同時強調金融機構要加強內審管理,加強金融機構同業業務內部管理,提高同業業務外部監管要求,規范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業務創新,提高同業業務透明度,切實防范風險隱患。

開正門促進常態化發展。近兩年同業業務的成倍增長拉長了銀行信貸資金支持實體經濟的流轉環節,提高了資金成本,擠壓了利率敏感性企業的信貸需求,造成金融機構整體資產規模虛增和部分行業、領域的信貸風險加大。此外,同業業務的縱深發展加大了流動性風險的集聚,拉長了潛在危機的傳染鏈條。

央行《通知》的出臺將有利于服務實體經濟,提高效率,推動開展規范的資產負債業務創新。比如,《通知》提到,金融機構辦理同業業務,應當合理審慎確定融資期限。其中,同業借款業務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年,其他同業融資業務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業務到期后不得展期。“一年”期限設定基于便于流動性管理、更好優化資源配置、服務實體經濟的考慮;“三年”的限定則基于滿足一些非銀行金融機構流動性需求的考慮。

《通知》同時為金融機構規范開展同業業務開了“正門”,比如“支持金融機構加快推進資產證券化業務常規發展”,“積極參與銀行間市場的同業存單業務試點”,“提高資產負債管理的主動性、標準化和透明度”。

加快推進資產證券化試點,可以有效引導部分同業業務向標準化和陽光化轉變,為金融機構主動調節資產結構創造手段。金融機構同業資產中的部分買入返售業務與實體經濟聯系密切,這種實質性信貸資產在同業之間的流轉與資產證券化的本質相同,因此可以視為類證券化產品,只是業務開展的動機不單是為了解決流動性問題,還為了規避信貸規模、存貸比和資本充足率等指標的限制。如果能夠進一步加快推進資產證券化試點,就可有效推動同業非標業務的標準化和陽光化,提升同業資產流轉的透明度,降低同業業務風險。

直接融資將提速

五部委聯手整治金融機構同業業務,有助于強化金融機構流動性風險,提升債券等標準化產品需求,推動直接融資市場的發展。《通知》提出金融機構在規范發展同業業務的同時,應加快推進資產證券化業務常規發展,盤活存量、用好增量。積極參與銀行間市場的同業存單業務試點,提高資產負債管理的主動性、標準化和透明度。

回歸本質控制流動性風險。此次管理層限制了三方或以上交易對手資金的買入返售(賣出回購)業務,并將除同業借款業務以外的同業融資業務期限限定為一年以內且到期后不得展期。這意味著銀行買入返售資產中的信托收益權等非標類資產投資將直接受限,資產流動性提高和期限縮短將顯著降低銀行同業業務的流動性風險。同時,《通知》中關于金融機構開展買入返售(賣出回購)和同業投資業務,不得接受和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的規定,約束了非標業務的擴展、降低了信用風險事件發生的概率。《通知》要求由法人總部建立或指定專營部門負責經營,強化法人總部對同業業務的統一管理,有利于商業銀行對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的統籌管理,確保風險得到有效控制。同時,有利于促進商業銀行同業業務回歸流動性管理手段的本質,降低資產負債期限錯配。

事實上,近期受部分銀行壓縮非標資產影響,銀行間市場資金總體呈現出寬松態勢,貨幣市場利率也始終在低位平穩運行。之前是利率不敏感部門與利率敏感部門爭奪資金,而現在利率不敏感部門退出競爭,必然導致利率的回落。當前銀行間市場流動性總體寬松,且央行也有了更為定向救助商業銀行流動性的SLF(常備借貸便利)工具,部分中小銀行為滿足同業融出或融入比例而被動減少同業資金的拆入、拆出,不會對銀行間總體流動性造成影響。

標準化提升直接融資比重。商業銀行之所以不愿意進行標準化債權投資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為有非標這種高收益“無風險”資產的存在。在同業、非標進行整頓之后,商業銀行將有動力投資標準化產品,直接融資比重將得到提高。隨著管理層祭出“利器”,非標轉標將成為今年的大趨勢。未來幾個月銀行表內非標規模將隨著同業類非標的到期而下降,這些到期的非標應有相當一部分會轉向債券類融資。目前短融和中票收益率相對于貸款利率的打折幅度回到歷史均值附近,相對較低的融資成本會推動企業積極發行信用債來降低融資成本。這也使得在間接融資信用供給能力放緩的背景下,未來直接融資將承擔越來越重要的融資功能。

在限制高融資成本行業融資的同時,必然降低全社會整體利率水平。《通知》的頒布實施標志著同業非標謝幕,債市繁榮開啟。預計部分同業非標將轉入債市融資,如測算的四家主要存量同業非標銀行的1.08萬億元同業非標余額需要通過其他渠道補充融資,尤其是地方平臺部分可以較為順暢地轉化為在債券市場融資。

篇8

關鍵詞:非標準審計意見 公司治理審計費用率

一、引言

自美國證券法實施以來,審計意見類型是否恰當一直是一個廣泛爭論的熱點問題。人們期望注冊會計師保持獨立性,從而在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護投資者權益、約束內部控制人、改善公司治理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我國委托人錯位、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上市公司董事會或管理當局擁有對注冊會計師聘用、解聘、審計產品定價的決策和支付權,使審計關系扭曲。特別是目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現象嚴重,以及證券市場缺乏對高質量審計的需求,注冊會計師“低價攬業”、上市公司“高價收購審計意見”的出現影響了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獨立性。同時,也發生了東方鍋爐、紅光實業、銀廣夏等一系列審計失敗案例,這些審計失敗的發生使審計獨立性遭到質疑。注冊會計師行業面臨嚴重的信任危機,社會各界認為注冊會計師行業沒有能夠發揮應有的經濟監督作用,認為他們缺乏必要的執業能力和職業道德,甚至有時候會與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共謀,損害投資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因此,應加強對注冊會計師的監督。中國證監會于2001年12月22日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4號文件――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及其審計事項的處理》,這一文件加強了審計意見的影響效力,使得審計意見類型直接影響到上市公司的融資決策和股利分配政策。但究竟什么會影響非標審計意見的出具?本文中作者試圖從上市公司及事務所特征來研究它們是如何影響非標審計意見的出具的。

二、文獻綜述

(一)上市公司內部管理質量T.B.Bell,R H.Tabor在應用Logistic模型考察財務報告數據、市場數據和其他數據在審計師決定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過程中起決定性的作用時,考慮了7個財務指標和3個控制因素(規模、增長率和回報的穩定性),發現上年度是否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對本年度審計意見有顯著的預測作用。Bao,Chen(1998)對可能影響審計意見的11個會計和市場因素進行檢驗,發現資產負債率、盈利或虧損、總資產收益率、上市公司所在地等因素具有顯著影響。李淑華(1997)的研究表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風險與被審計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密切相關,陷入財務危機的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標審計意見的可能性明顯較大。蔡春、楊麟等(2005)研究發現,公司內部管理質量(資產負債率、資產規模等)是影響上市公司審計意見的主要因素。吳粒等(2005)研究發現非標無保留審計意見與凈資產收益率及資產負債率顯著相關。

( 二 )公司治理結構Hai Yap Tech和Chui Choo Lim(1996)采用調查表的方式發現公司內置了審計委員會對審計獨立性具有重要的正面影響;費愛華(2004)通過對2001年和2002年的數據研究中發現公司治理結構的變量中,除了審計委員會外,其余變量對非標無保留意見的影響都不顯著。關于股權結構對非標審計意見的影響,王躍堂、趙子夜(2003)的研究發現公司治理結構中大股東與其他法人股的股權差距對審計意見有顯著影響,大股東相對其他法人股的股權越集中,內部人控制的可能性就越大,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標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就越小。趙學彬、劉煜的實證研究發現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變量與非標審計意見在1%或5%的水平上顯著相關,股權集中度與非標審計意見負相關。

(三)公司盈余管理 Francis和Krishnan(1999)通過對大樣本美國上市公司的研究,證實了具有較高應計利潤的公司,更有可能被出具非標無保留意見;Bartov等(2001)也驗證了可控應計利潤與審計意見之間的關系。一些學者對中國的情況進行了驗證,所選樣本和研究方法不同,結果也不一致。李東平等發現審計意見和盈余管理指標(應收賬款變化率、存貨變化率和非核心收益率)之間并無顯著的關系。徐浩萍則選取了1998到2001年在滬市上市的1448家公司,通過不同組別之間的t檢驗,發現審計師對盈余管理有一定的鑒別能力。李維安等(2005)用非經營性收益占總利潤的比例作為盈余管理的指標,通過Logistic回歸模型發現盈余管理與審計意見在1%的水平上顯著正相關。

(四)會計師事務所的規模Carpenter和Strawser(1971)發現多數發行股票的企業轉向“”以取得最好的股價;Palmrose(1988)發現“”事務所總的來說面臨的訴訟要小于非“”事務所,如果訴訟的多少反映了審計質量的高低,那么這個結果說明“”的審計質量較高。李淑華(1997)發現在105家有證券從業資格的事務所中有40家在1997年出具了非標審計意見,占當年該種意見類型的53.76%,證明事務所的規模與審計意見類型有關系,規模越大的獨立性越強,越能抵制住來自客戶的壓力。蔡春等(2005)研究中發現事務所的收入水平所代表的規模特征顯著影響了審計意見的類型。

三、研究設計

( 一 )研究假設一般用公司的總資產報酬率(ROA)來表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ROA是上市公司年度報告披露的主要會計數據之一,是判斷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一項重要指標,也是監管部門判斷上市公司是否具有配股資格的參考標準,該指標越好,說明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越好,該指標越差,說明公司面臨未來發展不確定性、甚至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也會受到質疑。因此,提出假設:

假設1:總資產報酬率(ROA)與非標準審計意見負相關

本文在研究償債能力對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影響時,選用了流動比率(LDBL)和資產負債率(FEBL)來表示。一般來講,公司的短期償債能力和長期償債能力較差時,管理當局將面臨更大的財務壓力,就越有動機違背會計準則和相關規定。注冊會計師為降低審計風險,在審計時出于應有的職業謹慎,會充分關注和重視上市公司可能存在的各種風險特別是財務風險。資產負債率高說明企業的長期償債能力差,面臨破產的可能性大;流動比率低說明公司的短期償債能力弱,也會面臨短期經營風險。在這種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審計時面臨審計失敗的風險比較高。因此,提出假設:

假設2:公司償債能力越弱,被出具非標審計意見可能性越大。資產負債率(FEBL)和流動比率(LDBL)與非標準審計意見正相關

盈余管理程度對非標審計意見的影響是近幾年學者普遍關注的問題,也是考察注冊會計師是否能揭示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出發點。國內考察盈余管理程度的指標較多,比較常見的是用修正后的瓊斯模型計算可控應計利潤作為盈余管理指標(章永奎和劉峰,2002;徐浩平,2004;等)。也有將非經營性收益占總利潤的比例(EM)作為盈余管理的指標,該比例越高,公司通過非經營活動進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就越大(如李維安等,2004)。本文在借鑒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并結合所搜集數據的特點,以非經營性收益占總利潤的比例(EM)作為公司盈余管理程度的指標。一般情況下,上市公司為了達到配股或不特別處理的目的,一方面會操縱利潤,粉飾凈資產收益率,另一方面會不惜支付高額審計費用購買審計意見。證券監管部門與證券市場參與各方可能會根據公司風險不同,作出不同的反應,操縱審計意見。據此提出假設:

假設3:注冊會計師能揭示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為,盈余管理程度與非標審計意見正相關

股權集中度(GQJZD)代表了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本文在選用股權集中度的計算方法時,為了更方便合理的突出中國的特色,選用前五大股東持股比例之和。一方面,上市公司股權越集中,控股股東控制其他小股東的可能性越大,大股東為了自己的利益往往犧牲小股東的利益,因此,提出假設:

假設4:管理層容易產生購買審計意見動機,而注冊會計師在保持獨立性情況下,上市公司收到非標審計意見可能性就增大

一般來講,絕對控股股東在上市公司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控股股東的行為往往難以受到有效的制約,失去約束的控股股東在經濟利益驅使的激勵下,往往有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傾向,為了通過比較好看的審計意見來掩蓋違規行為,絕對控股股東就會采取各種手段與注冊會計師進行談判,促使注冊會計師出具標準審計意見。趙學彬、劉煜(2006)也通過Logisic多元回歸檢驗發現大股東絕對控股變量與非標意見在10%的水平上顯著。因此,提出假設:

假設5: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我們預期注冊會計師對絕對控股的上市公司更容易出具標準意見

2002年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家經貿委聯合頒布了《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要求上市公司董事會可以按照股東大會有關決議設立審計委員會,并規定審計委員會中獨立董事應占多數并擔任召集人。因為審計委員會主要由獨立董事組成,他們在決策過程中有更強的獨立性、專業性和權威性。從短期看,審計委員會可為董事會更強更有力的掌握每年的審計及年度財務報告。從長期看,審計委員會通常可為股東提供額外的保護及對財務報告更具信心(曾小青、王敏,2005)。因此,提出假設:

假設6:設立審計委員會的上市公司收到非標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小

上市公司上年度的審計意見類型會影響到下一年度審計意見的類型,一是上市公司在獲取了非標審計意見后,管理當局不再希望下一年度仍然獲得非標,進而操縱報表的可能性大,注冊會計師對其出具非標意見的可能性增加;二是上市公司前一年度導致出具非標審計意見的事項可能下一年度仍然存在,因而下一年度收到非標審計意見的可能性也會大。因此,提出假設:

假設7:上年收到非標審計意見的上市公司下一年更容易收到非標審計意見

審計費用率(ROF)指年度審計報告審計費用與上市公司年末總資產的比率。我國上市公司管理當局仍然掌握著會計師事務所的聘任、解聘和審計報酬的定價、支付等決策權,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可以將某些不合理的意愿通過提高審計服務報酬強加給注冊會計師,注冊會計師在利益驅動下也會“酌情接受”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為,最終導致審計意見與審計費用率相關。李補喜、王平心(2005)通過對2002年滬深兩市A股上市公司的研究發現審計費用率與非標審計意見顯著正相關。因此,提出假設:

假設8:審計費用率與非標審計意見正相關,審計費用率越高越容易收到非標審計意見

長期以來,事務所的獨立性一直是倍受關注的問題。比較常用的衡量事務所獨立性的方式是考慮事務所的規模。從國外研究來看,事務所規模等特征對審計師的獨立性和審計質量有很大影響。Shackly和Knapp(1985)的研究都證明了事務所的規模對審計獨立性產生影響,規模越大的事務所獨立性越強,事務所的規模能夠影響審計師的獨立性,從而影響審計意見類型。國際上通用的方法時劃分“”和“非”或者是“六大”,中國學者在研究時通常的做法是劃分為“十大“和”非十大“(吳水澎、李奇鳳,2006;唐躍軍、左晶晶,2005)。本文對事務所規模的界定沿用前人的劃分方法,以事務所擁有的客戶數量為標準來計算事務所的市場份額。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一般來講,事務所擁有的客戶越多,其為一個客戶冒險的可能性就小。因此,提出假設:

假設9:事務所規模對非標審計意見有正向影響,即前“十大“會計師事務所為保住自己的職業聲譽,不容易受到客戶的控制和影響,出具非標審計意見的可能性比較大

( 二 )變量設定 (1)因變量設定。目前審計意見已形成四種固定的審計意見類型,即無保留意見(又可分為標準無保留意見和帶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本文將帶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這四種審計意見統稱為“非標準審計意見”因變量。(2)自變量設定。具體見(表1)所示。

(三)資料來源及樣本選擇本文研究的樣本數據來源于滬市A股上市公司2007和2008年的年報。2008年822家,2009年833家。年報來源于上海證券交易所。審計意見來源于巨潮資訊網,財務數據(如凈資產收率、流動比率等)和公司治理數據(如獨立董事人數、股東持股比例等)來源于《中國股票市場研究(CSMAR)數據庫》,其他數據來源于對上市公司年報手工整理。樣本按以下原則進行了篩選:剔除數據不全的公司,包括財務數據缺失及未披露審計費用的公司;剔除上市時間離樣本觀察年度不足兩個完整會計年度的觀察值。這主要是考慮上年審計意見作為影響下一年非標審計意見的因素及當年上市的公司也有其特殊性;剔除金融保險業上市公司。根據上述原則,我們最終得到1407家符合條件的滬市A股上市公司,其中2008年695家,2009年712家。

四、實證結果分析

( 一 )描述性統計 (表2)列出了所有自變量和因變量的統計數據特征。對于虛擬變量而言,均值沒有任何數量大小的意思,但它可以說明具有某一特征或屬性的樣本公司占所有樣本的比例。本文中所有的虛擬變量均值如下:Op的均值為.10,說明在樣本公司中,有10%的公司收到了非標審計意見;AC的均值為.51,說明我們研究的1407家上市公司中有51%設立了審計委員會;SFJDKG的均值為0..3748,表示研究的樣本中有37..48%的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對上市公司有絕對控制權;BIG的均值為0.31表示研究的樣本中有31%的上市公司是由國內四大事務所審計的;SNYJLX的均值為0.7,表明研究的樣本中有7%的公司上年收到非標準審計意見。從下表中我們還可以看到,對于盈余管理的變量,均值為0.5398,說明我國上市公司有操縱利潤的可能性,也說明了我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也比較大。另外,關于公司治理方面的特征:我國上市公司中有37.48%的公司第一大股東有絕對控制權,前五大股東的平均持股比例為0.59203,這說明了我國上市公司存在嚴重的一股獨大和股權相對集中的治理結構缺陷。股權結構不合理,會造成大股東侵害小股東利益的情況,而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又有聘任、解聘、支付費用給事務所的權利,這就很容易導致事務所與上市公司大股東合謀而出具不合理的審計意見。

( 二 )回歸分析將前面所定義的自變量和控制變量全部帶入模型,建立如下Logistic模型:

Ln p/1-p=logitp=B0+B1ROA+B2FEBL+B3EM+B4LDBL+B5SNYJLX+B6GQJZD+B7SFJDKG+B8AC+ B9ROF+B10BIG或者p=1/1+exp(-Z)

其中:p=p(op=1),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發生的概率;1-p=p(op=0),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發生的概率。(表3)是模型的回歸結果。總的來說,總資產收益率(ROA)、資產負債率(FEBL)、審計委員會是否設立(AC)、第一大股東是否絕對控股(SFJDKG)、上年審計意見(SNYJ)、審計費用率(ROF)與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出具呈顯著相關性,其他變量與非標審計意見的出具不相關。

從回歸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上市公司財務指標中,總資產報酬率(ROA)和資產負債率(FEBL)在模型中回歸系數顯著。這與以前學者(蔡春,2005;李補喜、王平心,2006)的研究結果基本一致。這說明我國事務所在審計時能夠發現由于公司財務狀況不良而導致的公司報表所出現的問題,從而對該類公司出具了高比例的非標審計意見。公司治理結構變量中,第一大股東的絕對控股(SFJDKG)與標準審計意見負相關。當上市公司屬于絕對控股(所占股份在50%以上)時,上市公司收到非標審計意見的比例較低,這是由于我國上市公司管理當局控制著事務所的聘任、審計費用的支付等,這樣事務所就更容易受上市公司的威脅而出具不合理的審計意見,非標審計意見比例降低。審計委員會的設置(AC)與標準審計意見負相關,這一方面說明我國審計委員會在設置后的幾年內起到了預先監督檢查報表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說明審計委員會的設置使上市公司更容易接受注冊會計師提出的調整或披露建議,使注冊會計師審計時更好的發揮作用。上年審計意見類型對收到非標審計意見的可能性有正向影響。一個可能的原因是上市公司在上年度收到非標審計意見以后,當年度事項影響到了下一年度,另一個可能的原因是事務所在審計上年度收到非標審計意見的公司時會更謹慎,從而更敏感于客戶中的問題。盈余管理程度(EM)在模型中不顯著,但符號與預期也不一致。這可能是由于以下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我們只選取了2007年和2008年滬市A股上市公司,代表性可能差一些;另一方面可能是計算方法不合理,應該采取修正后的瓊斯模型來計算應計利潤(但由于獲取數據有限,滿足該方法的數據不全,故未采用)。審計費用率(ROF)在模型中是顯著的,說明上市公司承擔的審計費用率越大,收到非標審計意見的可能性越大。

五、結論與建議

結合本文的研究成果,提出以下建議:(1)完善公司治理結構。首先,完善上市公司不合理的股權結構。我們應該學習借鑒國外有益的經驗和成功做法,積極推進股權結構多元化的轉變,減少第一大股東的絕對控制權。其次,還應該完善審計委員會制度并強化獨立董事的獨立地位,聘請有經驗的專業人員作為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同時將聘請外部董事的職責交給監事會,這樣可以減少上市公司與外部審計師的合謀。(2)改變審計收費的來源。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收入來源于被審計客戶,而報告的實際使用人為廣大投資者,付費者與真正使用者的錯位,也必將導致“拿人錢財與人消災”的情況時有發生。從審計費用的角度看,當真正的使用者(如投資者、債權人等)來付費時,注冊會計師被脅迫的可能性會降低。因此建議我國相關部門可以從股票交易所中的交易費用中拿出一部分,再讓相關大股東拿出一部分,從審計費用來源的角度提高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從而出具合理的審計意見。(3)加強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建設。現代審計高風險的特點對事務所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事務所加強質量控制建設來適應這種需求。事務所的質量控制制度包括對業務質量承擔的領導責任、職業道德規范、客戶關系、具體業務的接受與保持等要素,這就要求注冊會計師圍繞這些要素重新設計和執行質量控制制度,達到控制審計風險的目標。加強質量控制建設,提高事務所審計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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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Hai Yap Teoh,Chui Choo Lim. An Empirical Study of the Effects of Audit Committees,Disclosure of Nonaudit Fees,and Other Issues on Audit Independence:Malaysian Evidence,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Auding&Taxation,1996.

篇9

這一觀點得到很多與會者的認同。雖然房地產的互聯網業務——社區增值服務,正在成為行業下一步發展的新藍海,但彩生活服務集團總裁唐學斌表示,光靠收取增值服務費,完全不可能抵得上一套房子的開發成本。

未來20年是房地產黃金時代

在本屆年會召開前,業界一直對房地產行業未來的發展空間憂心忡忡。西南財經大學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最近3年,城鎮居民的住房擁有率大幅增長,從2011年8月的84.8%上升至2014年3月的89%,已經遠遠超過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而且新增房屋市場已經出現了供過于求的現象。目前有24.6%的家庭存在剛性需求,有13.1%的家庭存在改善需求。但真正有能力買房的家庭只占其中的18%~39%。

而在今年上半年,房地產市場不太樂觀的表現,也加劇了業界的悲觀情緒。

但在著名經濟學家、國民經濟研究所所長樊綱眼中,中國房地產行業仍然有高速成長的機會。

他表示,當前住房消費還是很低的水平,盡管我國住房擁有率確實比較高,但是畢竟人口遷移,城市化進程還在繼續,中國的消費剛剛開始,市場仍然有巨大潛力。按潛力算,中國經濟高增長至少60年,要完成工業化進程,完成城鎮化進程的過程還得20~30年,潛力巨大。當然,能否完成潛力的挖掘是另一個問題。

這一觀點得到了新城控股高級副總裁歐陽捷的認同。他認為,由于城市舊改、結婚等帶來的剛性需求,以及大量還沒有在城市落戶的非戶籍人口的置業需要,目前的新房市場再發展20年仍然沒有問題。

協信集團總裁劉愛明表示,雖然此前輿論一直認為房地產“黃金十年”已經結束,但是他卻不同意這一觀點。

劉愛明認為,結束的是傻子都能賺錢的“傻子時代”,未來的20年才是行業發展的黃金時代。只要能達到較高的專業知識程度,未來房地產行業仍然是個虧損概率很低的行業。

除了商業地產的開發,產業地產也是未來發展的一個機會,產業驅動將是城市更新的一個主流。只有這樣,人們在一個地方才能同時兼顧工作和生活。

“房地產是最好的,風再冷不要跑,不論怎么吹都不要跑,房地產未來20年是黃金20年。”新鷗鵬集團副總裁李戰洪說。

互聯網暫時難以顛覆房地產

不可否認,在住宅領域行業的發展機會確實已經越來越少。盡管開發商在住宅地產以外遇到前所未有的機會,但龐大的需求目前還都是潛在的,要真正轉化為購買力需要時間。

這一點得到了諸多房地產企業家的認同。李戰洪指出,未來20年的房地產行業仍然是最好的,但他在會場提出了“15個不再”,其中之一就是“單一業態不再,未來依托單一業態發展,將使企業走向困境。”

《南方都市報》的一則報道稱,萬科總裁郁亮帶著員工去小米公司“取經”時,小米科技[微博]董事長雷軍[微博]直接提問:“你們的房子為什么不能砍一半的價錢賣?”雷軍的理由是,用互聯網思維的“小米模式”去蓋房:一批想買房又嫌房價太貴的人組成合伙企業,集資籌錢去買地;根據客戶群的住房需求,挑選好戶型并公示征求意見;施工環節外包給建筑企業;將地皮價與鋼筋水泥和稅費的總和定為房屋售價,沒有中間成本,房價自然會降。身在房地產行業之外的雷軍直言,如果以小米模式干房地產的話,可能只要一兩年時間,就能達到50%的市場占有率。

世茂集團副總裁蔡雪梅也曾經提出利用云服務平臺收集客戶數據,進而根據這些客戶的數據來開發房地產項目。

平安好房網CEO莊諾在本屆年會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專訪時更透露,平安好房網此前已經推出了一款與房屋眾籌類型相近的金融產品,年化收益率可以達到14%,其最大的作用就是鎖定那些意向購房者的購買力和需求,讓開發商實現以銷定產,確保開發商能夠很好地規劃資金投入和收回周期,為企業降低財務成本提供幫助。他透露,已有萬科等房地產企業和平安好房網就類似的房屋眾籌項目深入洽談,探討房地產以銷定產的路徑。

不過,這一在理論上會幫助開發商極大降低資金成本和財務風險的做法,目前要完成真正落地,還有不少困難。如同張遠所說,眾籌無法解決交易,以及交易雙方的互信問題。

由于現行法律法規不支持房屋定制前收取制造訂金,開發商不能在建房前就收取意向客戶的任何保證金,一旦房屋定制完成,購房者若不能履約購買,所有的房地產開發風險仍然將轉移到開發商身上。這使得僅僅依靠第三方金融機構收集購房者有關資產和需求信息的操作模式,難以在實踐中得到廣泛應用。

此外,購房者五花八門的需要,也難以得到統一滿足,這也是房屋眾籌模式的難點之一。購房者會要求更多的房屋個性化開發,這對開發商來說,也是一個解決難度非常大的問題。

不過,這并不意味著房地產企業短期無法利用互聯網工具提升盈利能力。在這次價值地產年會上,很多房地產企業已經提出了利用互聯網發展社區服務、增加盈利可能的主張。

劉愛明就表示,未來如果仍然僅僅定位于開發商,路會越走越窄,因為城市發展不再以增量為主,經營將變得很重要,未來開發商可能轉成經營商和服務商。因此,他將協信定位為“3D城市運營商”和“全息生活服務商”,向購房者和租戶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務。

基于同樣的視角,卓越推出了包含金融服務、商業物業服務、商務配套服務、資產管理的“E+服務”,將房地產從單純的房子變成了一個平臺。

歐陽捷則在此基礎上更進一步,提出做社區服務的O2O。他認為在過去十幾年間,開發商把大部分的資產都已經銷售掉了,目前剩余的最大資源就是業主,他非常看好這一市場的機會。

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新增服務能在短期內成為開發商主要收入來源。

歐陽捷說,大部分互聯網企業都是先圈人流再盈利,騰訊也是在圈入大量人流以后很久才盈利。而對開發商來說,要把人氣轉化為銷售收入也需要很長時間。

在這樣的背景下,類似潘軍提出的“免費住房”概念,也許只能是空中樓閣。唐學斌認為,“免費住房”是不可能的,因為有些人一輩子的收入可能都不夠買一套房子。藍光地產產品策劃中心總經理高長靖雖然沒有否定未來出現免費房子的可能性,但也認為進入這個階段至少需要5年以上。

號文”嚴格限制了總量,非標類理財產品依然因其較高的客戶預期收益率和銀行中間收入受到銀行和客戶的青睞。非標資產缺乏公允定價方式和交易市場,且一般持有至到期,普遍被認為風險大于可交易的標準化資產。由于銀行理財產品所投資的非標資產通常帶有金融機構的回購條款或融資人是本行授信客戶,非標也被認為是“剛性兌付”的典型代表。

“35號文”效用幾何

“35號文”的“三個分離”監管中,有兩項與資金管理有關,市場紛紛解讀為銀監會是為了壓制非標投資、打破剛性兌付,讓理財業務回歸到單純的資產管理、中間業務類中。理想豐滿,現實卻總是很骨感。

銀行理財投資非標準化資產的途徑一般有兩種:一種是被人們熟知的“買入返售”同業游戲:提供項目的金融機構會與提供資金的金融機構簽訂遠期回購協議,約定未來某個時期買回資產,資金方借此規避項目的信用風險;而另一種則是理財資金對接本行的項目:由于融資方是本行的授信客戶,理財資金無需他方回購來規避風險,其本質就是一筆自營貸款。

“35號文”要求本行信貸資金不得為本行理財產品提供融資和擔保,對第一種非標投資方式毫無影響:提供擔保的是外部金融機構的自營資金或信貸資金,并非本行資金。即使是第二種非標投資方式,信貸資金也可以繞道為理財產品提供融資和擔保:融資方就是本行授信客戶,若在理財產品到期前融資方無力償付,銀行可以直接對融資方進行一筆貸款或繞道同業方式對融資方放貸用于償還理財產品的本息,保證“剛性兌付”。就算融資方身處限制類行業,或銀行信貸額度不夠,無法紓困,自營資金也可以繞道,通過找過橋方轉手將該資產接下,保證“剛性兌付”,因為“35號文”只規定“代客理財資金不得用于自營業務”,并未限定自營資金購買代客理財資產。

而代客理財資金不得用于自營業務,則限制了理財資金直接購買自營資產池中的資產。在“35號文”之前,大部分銀行的理財業務部門已從名義上獨立,業務上雖有交叉,但在精于非標投資拙于金融市場的銀行業,業務上的交叉大多在債券上而非非標投資上。即使自營資金出現了流動性問題需要理財資金予以紓困,銀行也可以通過過橋方繞過“35號文”限制:銀行自營先將資產轉售給第三方持有,再由理財資金回購,補充自營流動性。

由于非標投資與交易缺乏公開、活躍的市場,共謀的機會成本很低,過橋方極易找到,這使得“35號文”在監管非標投資方面顯得有心無力,打破“剛性兌付”更無從談起。

債券市場困局

作為精于非標投資而拙于金融市場的金融機構,銀行人才儲備里非標投資人才也多于債券投資人才,這也就意味著當銀監會去年提出“柵欄”原則,要求理財業務從自營業務中獨立出來時,眾多中小銀行人才儲備不夠,發行投資于標準化資產的理財產品只能繞道而行。

理財資金直接購買自營資產池中的標準化資產,是中小銀行發行標準化理財產品的主要途徑之一,由自營交易員配置好標準化資產后,理財資金再打包買走。然而在“35號文”新規之下,這種途徑將被掐斷,代客理財資金不得用于自營業務,意味著理財產品要么尋求外部幫助,如找精于金融市場的證券公司作為投顧,處理標準化資產投資事宜,要么則只能自建交易員團隊,而在幾乎沒有人才儲備的條件下短期內建立交易員團隊,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雖然券商競爭激烈,外部合作容易,但由于資產全在表外,并由外部機構管理,銀行對其中資產既無責任也無義務,無法納入表內轉變為保本型理財產品。這對沒有專業理財資金管理團隊的眾多中小銀行而言就是禁止他們發行保本型理財產品。

然而債券市場卻不止損失中小銀行保本理財產品這一資金來源,根據“35號文”規定,理財產品之間不得相互交易、互調收益,這意味著銀行“玩轉”多年的“資金池”模式被禁止。從流程上,資金池型理財產品的模式為買入長期資產并持有,發行短期理財產品為資金池融資,由于理財產品滾動發行,到期理財產品的本息由新發理財產品的本金償付,而實際動作則是到期理財產品將所持有的資產交易給新發理財產品。這么做的好處是銀行減少了交易頻率,且不承擔市場波動的交易風險,同時,短期理財資金也能獲得長期資產的高收益。

資金池型理財產品規避了市場波動的風險,資產組合既定的情況下也能輕易估計預期收益率,符合銀行精于期限錯配拙于市場交易的特點,也符合銀行客戶厭惡風險的心理。一旦禁止資金池,債券市場可能會承受巨大的拋售壓力。

與非標投資可以輕易通過過橋方繞過交易禁令不同,投資于標準化資產的理財產品很難規避這一監管政策。想要在這個市場上尋找過橋方,談定高于或低于市場價的協議價格極其困難,交易一旦完成,監管很快就會找上門。

但如果以產品到期當天的市場價進行交割,則承擔了較大的交易風險。與債券基金不同,銀行投資于標準化資產的理財產品通常期限較短且固定,則更加劇了理財產品收益的不確定性。

篇10

【關鍵詞】 深市; 上市公司; 非標準審計意見

自從1997年我國上市公司審計報告中首次出現拒絕表示意見(后改為無法表示意見)和否定意見以后,盈利能力差、資產質量差、經營風險大、財務風險大以及市場風險大等成為獲得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公司的基本特征,非標準審計意見昭示了上市公司所面臨的經營困境和財務風險,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公司一般來說更有可能存在內部控制問題,財務報表往往存在更多的重大錯報和舞弊風險。因此,及時對年報審計意見進行分析,對關注報表使用者的各方人士有重大意義。

一、2006年深市A股上市公司審計意見總體分析

2006年深交所621家A股上市公司中620家公司按期披露了年報。據統計,這620家公司中,551家公司被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占88.87%,69家公司被出具了非標準審計意見,占11.13%,具體情況如表1所示:

二、2006年深市上市公司非標準審計意見類型具體分析

(一)有關帶強調事項無保留意見的情況

1.涉及持續經營能力的不確定性。注冊會計師對持續經營能力明確提出疑慮的公司有19家。這些公司普遍存在巨額擔保、多訟、逾期債務問題,伴隨著主業停頓、巨額虧損,公司面臨十分被動的局面。如SST光明、S*ST亞華控股、S*ST深泰、S*ST重實、ST星源、ST興發、SST鑫安等。

2.有重大財務風險。在獲得帶強調事項無保留意見的上市公司中,大多由于注冊會計師認為該公司面臨重大財務風險,而在強調事項中說明,提請報表使用者注意,如下列事項:連續虧損,主業萎縮,借款逾期,營業資金為負,主要經營性資產被凍結,資不抵債。如ST太光、中科健公司、S*ST中遼、S石煉化、S*ST生化、S*ST深泰、S*ST炎黃、SST東海等。

3.對公司經營業績有直接影響的事項。(1)由于計提八項準備而對公司業績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如新都酒店所投資的北京王府井利生項目(房產),因存在所有權缺失和無法行使租賃權,新都酒店于本年度對該項目計提了人民幣5 868萬元的資產損失準備。(2)其他原因導致對公司業績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如普寧市雷伊紙業有限公司尚未正常批量投產,該項目何時能正常生產受未來不確定因素影響;SST星源,由于合作一方香港春風有限公司違約,沒有付清征地補償費,預計未來開發該項目存在一定風險,可能需要補交征地補償費和拆遷費增加開發成本。(3)對公司經營業績有直接影響的特殊關注事項。例如北京化二因涉及環保問題,其主業正處于轉換過程中。

4.對大量訴訟案件提示關注。(1)擔保訴訟。如由于亞華控股、S*ST嘉瑞等為關聯方提供巨額擔保、訴訟產生較大的或有風險。(2)借款訴訟。如東北電氣、S*ST華塑。(3)租金訴訟。如鄂武高。(4)其他訴訟與糾紛。民事訴訟,如東方電子;刑事訴訟,如深圳機場;合同糾紛,如*ST派神;股權糾紛,如新都酒店。

5.對公司具體會計處理事項的關注。例如佳紙股份2006年12月31日在工行佳木斯市分行的貸款賬面數為38 850萬元,該款項系因工行佳木斯市分行貸款戶在佳紙股份與佳紙集團之間未能分賬管理造成的。

6.其他引起注冊會計師重點關注的事項。(1)有關法律手續尚未辦理完結的;(2)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合同。如*ST派神、東北電氣。

(二)有關保留意見(包括帶強調事項的保留意見)的情況

1.因審計范圍受到局部限制被出具保留意見的情況。(1)因對控股或參股公司的投資無法確認,而導致對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無法確認的情況。如TCL、ST南控。(2)由于對大股東大額債權壞賬準備計提合理性無法確認,導致無法估計這些欠款能否收回的情況。如S三九,ST科龍。(3)公司巨額虧損,無法估計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影響的情況。如S*ST天發,S*ST聚友,SST長嶺等5家公司。(4)因存在擔保、訴訟等或有事項,以及股權轉讓等法律行為手續未辦理完結,無法作出合理估計的。如S深物業、ST科龍。(5)應收賬款能否收回的不確定性。如湖北邁亞、四環藥業。(6)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合理性無法確認。如S*ST聚友、如意集團。(7)對債權債務真實性和完整性無法確認。如SST長嶺。

2.對公司財務處理存在異議。如長嶺股份在編制匯總報表環節中,將“家電銷售公司”的“其他應收款――廠內往來”借方余額與長嶺股份本部“應收賬款――應交銷貨款”貸方余額相抵銷,由于未能提供相關的資料來證明上述科目存在對應關系及抵銷后差額進損益的依據,致使注冊會計師無法確認這一抵銷方法的正確性。

3.重大會計差錯調整的完整、準確性問題。深物業公司對短期投資進行清理,發現以前年度未入賬的股票、基金等證券投資,對此作出重大會計差錯更正。

4.受到司法部門調查或證監會檢查,結論尚未明確的情形。承德帝賢針紡股份有限公司大股東王淑賢先生承諾以所持公司173 604 000股股票(占公司總股本的29.49%)償還債務,該股票已經全部被司法凍結。

(三)有關無法表示意見的情況

1.公司計提巨額準備,導致財務危機,注冊會計師無法確認的情形。如S*ST大通、朝華集團公司、S*ST三農、S*ST海納等。

2.大額逾期借款及其相關訴訟和巨額擔保引發的巨額連帶責任風險。此類事項所占比例較高,有ST遠東、ST創智、S蘭光、丹東化纖等13家公司。

3.因控股或參股公司審計范圍受限,導致對上市公司報表整體反映無法確認的情況。如*ST本實,S*ST東泰、S*ST朝華等6家公司。

4.其他注冊會計師無法表示意見的情況。(1)受司法部門調查或證監會等部門的檢查,結論尚未明確的情況,如ST東遠和ST創智;(2)巨額資金占用,如ST威達、S*ST海納;(3)因公司上一年度財務報告存在重大問題,如SST星美;(4)財產權屬問題。如S*ST東泰、SST星美。

三、2006年非標準審計意見情況綜述

(一)非標準審計意見比例仍然較高,上市公司風險水平仍不樂觀

2006年年報顯示,共有69家公司被出具了非標準無保留的審計意見,占深市主板公司的11.13%。非標準審計意見中,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審計意見為35家,與2005年持平;保留意見由2005年22家下降到6家,但帶強調事項段保留意見由2005年的7家上升到11家;而無法發表意見的仍高達18家,其中5家公司賬面實現盈利,但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無法發表意見的審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主要集中于盈利能力差、資產質量差,財務、經營風險大,持續經營能力低的上市公司。2006年度非標準審計意見總體比例較2005年有所下降,說明通過股權分置改革、占用資金清欠以及相結合的資產、債務重組等行為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上市公司的狀況,但從公司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來看,上市公司財務和經營風險仍處于高水平,資產質量尚無法令人樂觀。

(二)虧損上市公司、S*ST公司更易獲得非標準無保留意見

2006年深市按期披露年報的上市公司共620家,虧損上市公司共76家,虧損面達12.26%,審計意見類型統計見表2。

在虧損上市公司中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占51.32%,與之相對應,若以所有上市公司為樣本,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上市公司占11.13%,虧損上市公司的比例遠高于所有上市公司。虧損上市公司中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有13家,占所有上市公司的72.22%。而保留意見10家,占所有上市公司的62.50%。也就是說,大部分的虧損上市公司更易獲得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上市公司中,ST、*ST、SST、S*ST公司占了相當大比例,占59.21%。深市上市公司獲得非標準審計意見的有76家,其中S*ST公司有22家,占28.95%,尤其是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公司幾乎全部是S*ST公司。

(三)違反會計準則、會計制度的上市公司易獲得非標準審計意見

我國會計準則、會計制度還有許多不完善的地方,導致財務人員在編制財務報表時有空可鉆。例如2006年上市公司年報非標意見涉及濫用會計估計的比例很大,成為部分公司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報告的主要理由,有9家上市公司在審計意見中提到計提壞賬準備充分性和合理性無法確認,如ST東遠、S*ST大通、S三九等。濫用會計估計行為已不是新問題,但隨著財政部相關會計準則的出臺,上市公司通過債務重組、資產置換與非貨幣交易等行為來操縱利潤的手法已經不可能。而會計估計主要在于公司的主觀判斷,一些公司利用計提多少不好具體規定這個灰色地帶肆意進行巨額計提,從而對業績造成重大影響。而注冊會計師的意見并不能影響到公司對自身的“合理估計”,能做的只有出具非標意見以便免責。再有對上市公司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準確性以及測算所依據的假設存在疑問,也成為會計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比較集中的原因之一。

四、建議

(一)注冊會計師應對易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相關事項給予更多關注

注冊會計師應對有重大財務風險,計提巨額準備,大額逾期借款及其相關訴訟和巨額擔保引發的巨額連帶責任風險等持續經營能力不確定性的上市公司重點關注,尤其對虧損上市公司,S*ST公司更應提高警惕。這類上市公司昭示了所面臨的經營困境和財務風險,一般來說更有可能存在內部控制問題,財務報表往往存在更多的重大錯報和舞弊風險,更易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

(二)進一步規范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審計意見的運用,細化出具審計意見方面的規定

因為筆者在分析2006年注冊會計師對深市上市公司出具的非標準審計意見時,發現注冊會計師出具的非標準審計意見不明確、不規范,個別注冊會計師仍存在以強調事項段代替保留意見的情況。

(三)建立與完善相關體制制度,提高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

筆者建議建立與完善注冊會計師行業監管體制,實行同業互查制度,提高注冊會計師的職業素質,完善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市場準入與退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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