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地位變遷及原因探索
時間:2022-08-31 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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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經濟是指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之外的其他經濟成分,包括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和外資經濟。它是中國所有制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是通過憲定來規范確立的一種經濟成分。憲法規定了非公有制經濟成分在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中的位置,以及國家對非公有制經濟成分的基本政策。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憲法性文件一共五部,包括:1949年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54年憲法、1975年憲法、1978年憲法和1982年憲法。
1949年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三十條規定:"凡有利于國計民生的私營經濟事業,人民政府應鼓勵支持其經營的積極性,并扶助其發展。"第三十一條規定:"在必要和可能的條件下,應該鼓勵私人資本向國家資本主義方向發展。各種經濟形式的關系是"國家調劑國營經濟、合作社經濟、農民和手工業者的個體經濟、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和國家資本主義經濟。使各種社會經濟成分在國營經濟的領導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進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共同綱領》關于私有制的規定是有利于生產力的恢復和發展,這得益于等領導人從中國是農業大國這一國情出發,對私人資本主義等非公有制經濟予以比較充分的肯定。
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新中國第一部憲法,其中規定了過渡時期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及生產資料所有制的四種形式"(1)國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2)合作社所有制,即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3)個體勞動者所有制。憲法規定,國家依法保護個體勞動者的生產資料所有權,指導和幫助他們改善經營,并鼓勵他們根據自愿原則向合作社經濟過渡;(4)資本家所有制。憲法規定,國家依法保護資本家的生產資料和其他資本所有權,對資本主義工商業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鼓勵和指導他們通過不同形式的國家資本主義經濟,逐步向全民所有制經濟過渡。
1975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對非公有制經濟制度方面的規定是第一章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生產資料所有制現階段主要有兩種: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和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國家允許非農業的個體勞動者在城鎮街道組織、農村的生產隊統一安排下,從事在法律許可范圍內的,不剝削他人的個體勞動。同時,要引導他們逐步走上社會主義集體化的道路。"這部憲法由于摻入了極"左"的因素,是一部具有嚴重缺陷的憲法,非公有制經濟事實上遭到了否定而無法生存。
1978年作為改革開放政策出臺前的過渡性憲法,"仍然具有較為濃厚的''''無產階級''''極左的色彩",最大特點是"大公無私,公字當頭"。社會主義公有制之外的其他性質的經濟成分,其法律地位并沒有得到明確的肯定。
改革開放以來,對個體、私人等非公有制經濟的表述,是中國修憲的一個重要內容。1982年《憲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城市勞動者個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從而確立了新的歷史時期非公有制經濟的憲法地位及與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憲法關系。
二、地位變遷原因
1.對馬克思經典理論的理解是一個過程
馬克思主義經典理論認為,社會主義要消滅私有制、消滅剝削。建國時,等黨內重要領導人只是簡單地認為這就是馬克思要求我們在全國范圍內強制性地消滅私有制,決不允許非公有制經濟的存在,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國家唯一的所有制形式。因此社會主義是排斥非公有制經濟的。1949年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中雖然規定了非公有制經濟的存在,但是這種存在是短暫的。一方面,按照列寧的過渡時期學說,在經濟不發達的國家,無產階級奪取政權以后,必然有一個過渡時期。要允許各種有利于國家經濟發展的所有制形式的存在。另一方面,建國初期,需要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來維護新的政權,因此也不能將非公有制經濟成分排外。
隨著科學社會主義學說的發展,我們對社會主義制度的認識不斷加深。黨和國家領導人指出馬克思主義必須是與中國實際相結合的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必須是切合中國實際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社會主義和非公有制經濟之間不存在根本矛盾,關鍵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發展社會生產力。同時,馬克思認為消滅私有制的思想有更深刻的內涵。第一,消滅私有制必須以生產力的充分發展和經濟社會各方面條件的成熟為前提,任何人、任何時候不能超越這一前提片面強凋消滅私有制,更不能急于求成;第二,消滅私有制并不意味著用國家所有制取代私有制而成為一個國家占主導地位的所有制形式;第三,消滅資本主義私有制后,應當"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因此,根據我國當時的生產力發展水平,排斥非公有制經濟,實行單一公有制,顯然是與馬克思所有制思想背道而馳的。
2."左"傾錯誤方針的執行
從建國到十一屆三中全會,由于受到"左"傾的思想路線指導,從理論觀念上、政治上以至于法律上,全力排斥各種非公有制經濟的存在和發展,脫離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的現實,盲目推進"公有制單一化",結果是傷害了人們生產的積極性和創造的積極性,使經濟發展長期處于高投入、低效率的循環之中。過渡時期的社會主義改造使得城鄉非公有制經濟所剩無幾。雖然在八大后,我黨提出允許資本主義私營經濟存在的思想,但同時隨著蘇共"二十大"的召開和國際形勢的變化,等領導人錯誤地提出以階級斗爭為綱的"左"傾指導方針,后期,經濟發展更是陷于崩潰的邊緣。
3.大膽實踐將經濟制度的制定與市場經濟發展相結合
改革開放以來二十幾年的大膽實踐、探索,尤其是實行市場經濟以來,推動了各種經濟成分的發展,為社會經濟發展注入樂兒新的活力,推動了我國經濟連續多年的快速發展。黨的十六大報告"根據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要求,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必須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堅持公有制為主體,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統一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中,不能把這兩者對立起來,各種所有制經濟完全可以在市場競爭中發揮各自優勢,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憲法的幾次修改,反映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的實際情況,反映了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需求。這些憲法的修訂標志著我國非公有制的發展有了較全面可靠地憲法保障。綜觀憲法對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規定的不斷修改完善,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脈絡,就是根據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要求,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在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的同時,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中的地位更加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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