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價值觀念與立法實踐

時間:2022-02-23 02:37:47

導語:刑法價值觀念與立法實踐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刑法價值觀念與立法實踐

摘要:隨著人類進入到風險社會,刑法體系開始發生了轉變,開始由罪責刑法到安全刑法轉變。這樣轉變就需要刑法立法及時的轉變并改革創新。更需要指導刑事立法的刑法價值觀進行重新的定位。安全的刑法應該以刑法作為基礎的價值取向,在立法實踐的過程中應妥善協調其與效益、自由、公平價值及刑法謙仰性間的關系。正確的引導刑事立法合理應對風險社會的挑戰。使人們在風險社會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正確規范自己的行為習慣。

關鍵詞:風險社會;刑法;價值觀念;立法實踐

一、前言

目前,在風險社會的條件下,加大了人們對社會生活的不安全感。重大責任事故、食品藥品安全及環境污染等事件折磨著大眾的神經。針對社會上存在的各種不確定危險,國家應該以更加積極的姿態來承擔風險管理的職責。刑法作為維護社會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線,需要其發揮自身保障人類安全的職能作用。因此,刑法是保障社會穩定、人民安全的重要保證[1-2]。在風險社會下,刑法的價值觀念需要得到進一步的明確,刑法的立法在價值觀念上需跟上時代的步伐。刑法價值觀念的重構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風險社會的特點分析

對于風險社會來說已經不局限在社會學及哲學的領域,風險社會觸動了社會制度構建的基本模式。與此同時,對應的引發了法律制度的變動。風險社會有其自身的特點。首先,風險社會中的風險不同于危險。風險社會預示著人類已經創造了一種文明,在這種文明中,人類依據自身的決定所為各種活動的后果具備著可預見性。基于這種特點,人類可以控制原來不可控制的事情[3]。依據風險創制出對應的制度。風險對于社會來說既是一種積極的推動力也是一種威脅。其次,風險社會不僅局限在現代科技造成的地區性以致全球性的生態及環境問題。與此同時,還涵蓋著現代社會結構的變化,致使生活形式發生改變。再次,在現代社會中,風險與前現代社會相比嚴重的多。他們通常具有反事實的性質,實際的發生性較小[4]。對于文化意義的理解風險社會事實上并沒有增多或加劇。只是被意識及觀察到的社會風險增多。風險社會具有高度發展、廣泛關聯及復雜系統的特征。風險社會作為現代社會顯現出來重要背景向刑法秩序維護的技能與自由保障技能沖突。風險社會相關聯的刑法基本理論所立論的基本立場[5]。風險社會有其自身的顯著特點。

三、風險社會下刑法的價值觀念

風險社會下,新型及傳統犯罪均蘊含著“風險”的新面目。同時挑戰著傳統的刑法世界觀。伴隨著網絡技術的迅猛發展,虛擬犯罪行為層出不窮,消解了傳統行為概念的物理屬性。傳統的刑法價值觀念受到挑戰,因為風險社會的因果關系復雜性及難預測性,以注意義務為基礎的過失責任理論已經不受用。僅僅在客觀上造成現實的法益損害的行為進行事后處罰的刑法受到挑戰。應對“風險”的新安全刑法概念被重新提倡[6]。安全刑法要求面對風險社會中的各種威脅共同體生活安全的風險問題,新的刑法價值觀念需在這種風險中具備在之前就做出合理反應的作用。在風險社會下刑法的價值觀及立法的實施應由罪責刑法向安全刑法的方向轉變。其根本的原因是因為傳統的罪責刑法不能滿足風險社會下對安全保障現實的需求。風險社會成為現代社會的基本特征,危險犯及預備犯等不斷的增加,現代刑法對風險社會已經做出應有的反應[7]。為了應對風險社會,現代的刑法理念需充分考慮社會風險及公共的安全性,在刑法的立法實踐中應融入風險的要素,以更好的應對風險社會的危害。

四、風險社會背景下刑法價值觀定位及刑法立法的責任原則

1.刑法的角色有了一定的變化。從深層次上考慮,刑法責任理論自身很難解決風險社會下的現實問題。對于風險社會下的刑法價值觀念在立法的事實過程中應用什么樣的責任原則。這取決于刑事責任的法網到底有多大,這就決定了刑法在立法實踐過程中的角色定位問題。在風險社會下刑法的價值觀念到底是什么,其應該扮演著什么樣的角色。刑法的理論經歷了不同的派別。其本質都是刑法在社會形式大變動的時代背景下出現的,與此同時提出適合相應時代特色要求的刑法。不同社會時代的刑法價值觀念均帶有時代的局限及烙印。風險社會背景下的刑法價值觀念及其立法實施也應該的適應當代的社會需要。伴隨著工業化及全球化大潮步入風險社會,同時也兼顧這依法治國的特定國情需要[8]。風險社會需要一個防衛社會風險的安全刑法,在立法實施的過程中需要合適的罰則刑法。2.刑法的立法過程中責任主義的修正。對于刑法立法實施,安全刑法是適應風險社會中公共安全的時代要求必然選擇。安全刑法應在責任主義的原則之外賦予風險責任及社會連帶責任。責任原則是針對特定較為大風險下的特定原則。堅守客觀主義的罰責刑法側重在法益侵害,即責任的范圍限制與主觀上,行為人可以預見到法益的侵害。在客觀上,現實造成法益侵害,但不排斥刑法的處罰。對于風險社會下刑法的價值觀念及其立法的實施過程中應避免立法的破例現象出現。在風險社會的背景下,安全刑法關注的重點在于行為人造成的風險。且通過對這種風險的刑法禁止來降低及避免這種風險的實現。保障社會生活共同體的安全。安全刑法的立法實施,對于責任原則并不必然偏離客觀主義立場,也不是責任主義的對立,是對其一種有效的修正。在風險社會背景下,風險太高通常是我們不能承受的。在客觀上,刑法的立法在原則上應該達到刑事責任的標準。在責任分配轉變為風險的分配的社會連帶責任。

五、風險社會背景下刑法的價值觀念及其立法實施

新時代風險社會的背景下,如何做好立法工作的實施,主要是在結合現實情況的需要下,對刑法進行擴張或收縮措施,提高刑法的高效性。重視在風險社會背景下刑法的風險管理及預防[9]。刑法作為一種重要的預防手段,進行正確的刑法立法可以有效的提升風險社會的安全性。1.風險社會下做好刑法早期處罰的預防工作。早期處罰預防是在犯罪主體為進行活動時,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提升刑法的震懾力。在早期的處罰預防中,重點增強危險犯的規定。對潛在的危險及存在的危害進行細節定義,強化處罰力度,提升周全的安全保護性。對于罪罰處罰,強化未遂行為的處罰決定[10]。對方被及未遂等行為提升關注度,預防出現更多的犯罪舉動。對于風險社會中,大多數安全危險不局限在實物的危害。還在于虛擬交易過程中,諸如網絡中涉及的金融交易及轉賬等情況。在這些方面安全危險表現在虛擬層面,大多行為人通常因為未進行限定,進而做出一些危險的舉動。對于這些情況,在刑法的立法過程中進行刑法立法中進行明細化限定。對于虛擬交易,可以通過制定相應的刑法處罰措施進行罪化處理。有效合理的對一些存在的潛在行為進行限定,提高整體的安全性。2.風險社會下做好刑法立法的轉變。在風險社會背景下,刑法實施立法的過程中應該從懲罰向預防與懲罰并用的方向轉變。為了有效提升風險社會下的安全問題,針對不法分子對社會社會造成大的危害問題。需對刑法立法進行針對性的研究。目前對社會造成較大危害的不法分子均是曾經犯過罪的重犯人員。大歲數出現了犯罪的反復現象。對于這些問題。刑法在立法的過程中需強化對犯罪的預防及懲罰力度[11]。減少犯罪對于國家造成更大危害,提升社會的安全性。在風險社會背景下,進行刑法制定的過程中,對犯罪分子進行字數的限制。對于超過三次以上的犯罪行為進行更為嚴重的判罰,達到懲罰的效果。強化刑法的震懾力,切實的提升立法的可行性。在風險社會背景下刑法價值觀念及立法實施的目的在于對不法分子進行高效的處理。對暴力犯罪行為進行嚴格的制裁。與此同時,在刑法立法的過程中對暴力分子進行年齡合理的限定。現代社會犯罪年輕化的趨勢不斷增多。很多犯罪行為來源于青少年,對社會造成極大的危害。在風險社會背景下刑法價值觀念及其立法的實施過程中,考慮到青少年后續的發展,刑法立法通常對年齡限制較為寬松。針對這樣的現象,需要結合實際情況,結合犯罪行為的特點及影響,在刑法立法的過程中降低年齡限制,提升刑法的立法效果。3.風險社會下刑法立法實施的注意事項。在風險社會背景下刑法價值觀念及立法的實施過程中,需做好刑法價值觀念的轉變,重視立法的合理性。尤其針對傳統刑法價值觀念的影響,因為刑法的時效性,致使大多問題不能有效的處理。特別對于風險社會下問題,需要做好刑法立法的合理性工作。不能忽視立法的合理性及科學性,針對一些突發事件,危險人們財產及生命安全,更需做好相應的處理工作。在風險社會背景下刑法價值觀念及立法實施需結合實際進行有效的立法。這樣才可以有效的處理風險社會下存在的各類問題。風險社會背景下,做好刑法立法工作,大恨大程度上提升安全性。在提升安全性的過程中,極易造成自由的侵犯。在進行安全保護時,需做好自由問題,應用合理的措施。對于造成侵害人身自由及干涉自由的行為進行合理的處理。在進行刑法立法的過程中,需遵守刑事歸責的基本原則。

六、結論

本文首先對風險社會的特點及風險社會下刑法的價值觀念進行了簡要的分析,獲知了風險社會下刑法價值觀念及其立法實施的必要性。與此同時,對風險社會背景下刑法價值觀定位及刑法立法的責任原則進行了分析,并分別從刑法的角色有了一定的變化及刑法的立法過程中責任主義的修正兩個方面進行了詳述的分析。最后,對風險社會背景下刑法的價值觀念及立法實施進行了分析,需要從風險社會下做好刑法早期處罰的預防工作、風險社會下做好刑法立法的轉變及風險社會下刑法立法實施的注意事項等三個方面進行了合理的實施。本文對我國風險社會下刑法價值觀念與其有效立法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作者:張玉瑩 單位:山東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