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思維研究論文
時間:2022-12-17 0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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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
貸款詐騙大多源于銀行的不良放貸,發生貸款詐騙只是銀行不良貸款的終極表現,而更多的問題是商業銀行貸款業務集中反映為貸款質量差,不良貸款比率居高不下。不正確的信貸思維正在日益成為不良貸款滋生的主要誘因,涉及信貸決策、貸后管理、企業財務分析等各方面,成為當前乃至今后不良貸款形成的主要因素。本文結合財務管理和財務會計的有關知識分析了不正確的貸款思維以及提出了防止不良資產形成的防范對策。
[關鍵詞]銀行貸款主要問題不正確思維
實踐中,貸款詐騙案屢屢發生,給銀行造成了巨大的損失,貸款詐騙大多源于銀行的不良放貸,發生貸款詐騙只是銀行不良貸款的終極表現,而更多的問題是商業銀行貸款業務集中反映為貸款質量差,不良貸款比率居高不下。目前,幾大國有商業銀行這一比例平均高達兩位數,嚴重影響了商業銀行的正常運行,給銀行和人民財產造成重大損失,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新時期公安機關經偵部門發揮有三大職能,“打擊,服務,參謀”,除了打擊貸款詐騙保護銀行利益,公安機關經偵部門從參謀和服務的角度也要提醒銀行要防止不良貸款的形成。
一、當前銀行貸款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1、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管理薄弱。如,銀行信貸管理不善導致違規發放貸款;違規向無資本金或不具備貸款條件的企業發放貸款;違法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違規向銀行“三產”發放貸款;貸款擔保出現漏洞導致貸款被詐騙;貸款抵押不規范;貸前審查不嚴,貸后管理松懈等等問題。銀行貸款項目沒有認真進行審核,有的未按照規定的程序審查,有的對還貸能力調查了解不夠,有的片面追求放貸指標,以致造成貸款失誤。有的銀行發放“人情”貸款,明知貸款效益不理想,但因種種原因,還是給予貸款。
2、貸款過度集中,結構不合理。如,銀行對單一客戶授信額度過高,未能有效控制關聯企業的信貸風險等,這一點信用社尤為突出。
3、借款企業經營管理不善等因素導致貸款難以收回。企業經營不當,內部管理不善,勞動生產率低下,在激烈的市場經濟競爭中處于劣勢,造成貸款項目經濟效益低下。
4、宏觀政策調整和市場環境變化因素導致貸款損失。銀行和企業借貸款后貸款項目的經濟效益隨著市場供求等客觀情況的變化,造成產品銷路不暢,使貸款未能達到預計的效果。
5、社會信用制度不健全,借貸人逃廢銀行債務比較嚴重,更有違法犯罪分子利用銀行貸款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與銀行內部人員相勾結,惡意騙取貸款資金,侵吞國有資產。如,近年出現的“虛假按揭”貸款、虛假貸款、弄虛作假違規票據貼現等問題。有的企業惡意貸款,企業有的利用改制將銀行貸款轉移,有的蓄意向銀行騙取貸款而逃匿,有的甚至與銀行工作人員內外勾結聯手騙貸逃廢。
6、地方政府干預。有的地方政府為了一方的利益,或是為了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不顧實際情況,以行政長官意志要求銀行放貸,最終造成虧損,還貸困難。
7、不正確的信貸思維。本文第二部分重點分析不正確的信貸思維在造成不良貸款居高不下的作用。
二、不正確的信貸思維是造成不良貸款比例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事物的變化是內因外因共同作用的結果,內因是根本,外因是條件。銀行不良貸款比例居高不下有諸多外部因素,但最主要的原因還是銀行自身的因素,其中不正確的信貸思維成為不良貸款比例居高不下的源頭。商業銀行在由專業銀行向商業銀行轉軌的過程中,樹立正確的信貸思維至關重要的,因為不正確的信貸思維正在日益成為不良貸款滋生的主要誘因。在日常信貸風險監管中,許多信貸經營管理人員常有一些習慣性思維方法和做法,涉及信貸決策、貸后管理、企業財務分析等各方面,這些習慣思維帶有一定的普遍性和隱蔽性,正逐漸取代過去圍繞規模放款、越權審批、行政干預、賬外經營等顯性問題,已成為當前乃至今后不良貸款形成的主要因素。
1、信貸決策的思維誤區
信貸決策是銀行信貸管理最為關鍵的環節。正確的決策方法是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從銀行利益出發,在立足于對借款人的償還能力準確判斷的前提下審查信貸業務的技術、經濟和商業可行性,分析其主要風險點,制定防范措施,依據該筆信貸業務預計給銀行帶來的效益和風險決定是否批準該筆信貸業務。決策依據的核心是借款人的償債能力分析,而擔保抵押是規避和防范信貸業務固有風險的措施之一,相關效益則是貸款的效果,這二者均不應成為貸款與否的充分條件,其他因素更不應成為決策的依據。但在信貸決策實踐中,以下思維方式卻有一定的普遍性。
(1)有擔保的就是好貸款。這是貸前貸后及審批階段常見的思維方式。其主要表現形式是發放貸款時關注抵押、擔保更甚于對借款人本身償還能力的關注。當然,強調貸款的抵押擔保等第二還款來源不僅無可厚非,而且應大力提倡,相對專業銀行時期主要發放信用貸款、行政命令貸款而言,這是國有商業銀行信貸文化的一大進步。但是,抵押擔保在信貸決策中充其量只能是必要條件,而不能也不應成為充分條件。過于強調抵押擔保關系,使之成為貸款的充分條件則難免矯枉過正,導致不良后果。從理論上講,信貸資金作為一種生產要素只有在企業生產過程中才能實現增值,進而還本付息,如果審批階段把關不嚴使資金遭受損失,再追索第二還款來源會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實踐中常有因擔保單位是AAA級企業、上市公司或跨國公司等而輕率放款的現象。事實上,將抵押擔保作為銀行貸款充分條件的習慣思維正成為當前不良貸款形成的一個重要的、帶有一定隱蔽性的原因。一是部分企業或當地政府利用銀行信貸思維中的這種不良習慣,套取信貸資金,一般以提供抵押擔保為承諾,貸款后再使擔保單位改制重組,擺脫連帶責任或者干脆設置無實際擔保能力的“虛擬”擔保人或“虛置”根本無法處置的抵押物來幫助銀行完善貸款手續以取得資金。這種隱蔽性的行政干預正取代原來的直接干預影響著貸款的正常決策。二是貸款行往往以抵押擔保合乎總行要求為由逃避上級行檢查。例如,某總行規定土地使用權抵押率不超過50%,房產的抵押率不超過70%,部分行不顧當地實際機械執行,以當地評估事務所的評估結果按最高比率(或接近)設置押抵額,不關注借款人償債能力即放款,表面上看貸款手續齊全,實際上隱含著巨大的貸款損失風險和道德風險。作為一種正確的信貸思維,不論擔保企業是否真正具備足夠的擔保能力和擔保意愿,即使手續齊全、合法也不能替代對借款人本身運營能力、償債能力的分析。實踐中對第二還款來源的追索經常會受到政府干預,存在變現難、執行難等諸多問題,加大了銀行經營成本。而且追索擔保人還往往會惡化銀企關系,培育不出真正意義上的戰略伙伴,尤其在信貸買方市場中,更不利于商業銀行在當地的長遠發展。
(2)為爭辦按揭業務而貸款。這是各級行信貸審批會議上常見的補充說明。實際上,伴隨按揭業務發展的是房地產開發貸款高達兩位數的不良率。按揭市場的競爭是殘酷的,但不能以犧牲開發貸款的資產質量為代價。辦理按揭貸款能轉嫁開發貸款的風險,是一種比較理想化的判斷,理論上至少存在以下幾種不確定性;一是開發商在貸款到位后不一定能將樓盤順利建設到預售程度;二是商品房積壓、銷售不暢,無足夠客戶申辦按揭貸款;三是開發商在取得按揭貸款后不用于歸還開發貸款,而挪用于滾動開發新項目。因此,發放按揭貸款并不能必然化解開發貸款風險,為爭辦按揭業務而貸款就像當年為爭存款而貸款一樣不宜提倡。
(3)反正錢已借出去了,轉貸是沒辦法的事。這是轉貸款申報、審批過程中的常見心態。當一筆貸款即將到期或逾期時,選擇依法收貸還是轉貸是一項責任重大的決策,因為最初的貸款合同一般均已約定信貸資金用途和還款來源,轉貸意味著依原定用途使用貸款在計劃時間內達不到預定效果,致使原有還款來源不能落實。這時要特別注意分析企業難以還款的內在原因以及識別貸款風險,若發現企業經營管理存在較大的潛在風險且在擬轉貸款期限內無化解可能則應堅決收貸。否則,一味轉貸只會喪失收貸時機,掩蓋資產質量,使企業懷有僥幸心理,弱化其還款積極性。實踐中存在的較普遍的不良現象是經辦行明知借款人銷售收入下降,成本費用升高,資金運營漸趨困難,效益明顯下降或擔保人經營不斷惡化,但礙于情面常有意或無意地盲從于企業經營將會好轉的保證而予以轉貸,待下定決心依法收貸時,企業凈資產已所剩無幾,失誤的轉貸決策實際上導致了貸款損失的進一步擴大。
(4)銀企關系好,在他行有不良貸款關系不大。類似的習慣性思維還包括企業負責人是當地政府部門領導,很有實權;或與本行某領導關系好,借款人不還別人的也會先還本行的貸款等。此類企業在其他行有不良信用記錄,已屬信貸大忌,反映其社會信用觀念,或者實際償債能力并非如報表反映得那么好;同時企業負責人在當地影響越大,將來不還款時,追索的難度也越大,尤其是在當前各行各業崗位交流頻繁的用人體制下,這種思維方式的另一種危害是與領導關系好的企業往往給人以企業信用好、一切正常的錯覺,進而導致銀行放松對企業正常的信貸調查與管理。部分企業則利用銀行這種不良信貸習慣進行投機,信貸經營管理尤其要關注這些所謂能人背后的真實經濟實力,提防為其繁榮表象所迷惑。關系好不可能是永恒的,貸款安全最終靠的還是企業償還能力的強弱。
(5)向投資收益高的項目發放貸款風險小。這種思維方式還包括項目屬政府重點工程,或投資收益很高等。對此要考慮兩個問題,一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資源的自由流動與競爭性配置必然使各行業利潤趨向于平均化,高收益一般伴隨著項目的高風險,銀行不能只看到項目的收益而看不到項目內在的風險。二是除了按總行項目貸款的規定受理審批外,還要考慮貸款收益與風險是否相匹配。借款人往往是投資人,是項目成功的主要受益人,理應在根本上承擔項目經營風險,銀行不應承擔過多的應由投資人承擔的風險,而僅取得債權人的收益。因此好的投資項目若風險實際上要由銀行承擔的就不一定是好的貸款項目。
2、貸后管理的思維誤區
貸后管理歷來是國有商業銀行信貸經營管理中較薄弱的環節。除了體制、政策等原因外,一線信貸人員的素質及其不良信貸習慣也是極為重要的成因。這些不良習慣在信貸人員中的廣泛傳播,削弱了其對貸款風險作出及時、準確判斷的能力。下面從財務管理學的角度試作分析。
(1)能還息就是好貸款。這是貸后管理中較流行的思維方式,雖有一定道理,但不絕對正確。因為一方面,還息來源很重要,還息是來自正常業務收入還是不固定的投資收益,是企業經營利潤還是他行借款,有些項目貸款還息甚至來源于銀行自己的貸款本金等,這都是銀行貸后管理應關注的;另一方面,能還息不代表能按期還本,也不代表第二還款源落實。還息可增加銀行當期收益,但若不能還本,銀行仍得不償失。這種論點的危害性在于相當部分經營管理人員因企業能還利息而作出企業運作正常的判斷,進而放松貸后管理或盲目辦理轉貸、續貸,忽視了企業在保證按期還息的承諾下,挪用貸款于高風險項目,經營狀況漸趨惡化的可能。
(2)貸款發放后資金調度是企業內部的事,銀行不必干預。每筆貸款的發放都有其指定的用途,企業有權調度、使用其借入資金,但應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按用途使用,這也是保證還款的一個前提。倘若任由企業將做貿易的流動資金挪用于固定資產項目,一個樓盤的開發貸款用于另一樓盤的開發,而這些固定資產項目或新的樓盤并沒有經過銀行組織的可行性評估,這種資金調度必然加大貸款風險。更多情況下,貸款被借款人轉移到關聯企業、母子公司,使借款企業逐漸空殼化,導致債權懸空,這種資金調度行為銀行必須依法干預。
(3)貸款肯定能收回,企業用什么來還并不重要。這種說法就像能還息就是好貸款一樣不是絕對正確的。這里且不論其還款承諾是否真能實現,假設企業的確是一個好企業,關注企業還款來源仍是必要的。因為經辦行沿需要預防貸款企業因可能上市,其他行欲將本行貸款擠出,形成本行貸款被頂替的風險。因此,實際工作中,經辦行不應滿足于按期收貸,還應加大營銷力度,建立更加牢固的銀企關系。由于放松貸后管理而失去好客戶同樣是錯誤的。
(4)別人欠了企業的錢,企業才欠銀行的貸款。這種說明本來是信貸員追債時企業的搪塞之言,但遺憾的是某些信貸員常信以為真,視其為理所當然可以理解。應收賬款過大是當前企業存在的一個普遍問題。應收賬款中有正常的,有不正常的;有些企業努力清收,有些企業則不然,尤其債務人是其關聯企業時。對此,銀行不應坐等,而應加大催收力度,對借款人怠于行使的債權可依法行使代位執行權,直接向債務人的債務人收款,而不能任其相互拖欠。
(5)企業要避稅才做假報表可以理解。這種說法常見于貸款審批及貸后管理階段,尤其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為避稅而緩結銷售收入,甚至隱匿收入,虛構成本,常常造成賬面虧損的假象。銀行經辦人員即使對企業避稅行為無法干涉,出于銀行利益亦需要弄清企業真正的經營成果,不能任由企業提供假報表而不加制止。企業當期的銷售收入、成本利潤、資產狀況等主要財務數據一定要準確,必要時,經辦員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直接調整企業報表,為各級信貸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3、財務分析的思維誤區
關注細節是財務分析的關鍵。實際工作中,一些信貸人員不以為然,尤其對企業償債能力指標進行分析時,普遍存在著不核實數據機械套用公式、以個別指標代替全面分析、抓住一點不及其余的粗放型分析方法,使分析結果誤導經營者和管理者,成為誘發不良貸款的原因之一。下面從財務會計學的角度試作分析。
(1)流動(速動)比率高的還款能力強。流動比率即流動資產/流動負債,與速動比率、應收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等共同構成銀行判斷企業短期償債能力的指標體系。流動(速動)比率高的還款能力強,是經辦行客戶評價報告、貸款分類工作底稿中常見的結論性用語。這種判斷方法有一定道理,但不具有絕對性。首先,流動比率或速動比率所包含的經濟內容必須建立在已經核實的基礎上,比如應收賬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存貨的真實性等。如不核實比率的真實性,財務分析只能誤導使用者。就速動比率而言,除了核實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及預付貨款(傳統上統稱速動資產)外,還須考慮預付貨款的數量和占比。如果占比過大,應予適當扣除,原因是它的下一個周期目標很可能是存貨,而且是存貨中的原材料,也可能是固定資產和長期投資,但決不是現金,當然不能用來償債。因此站在銀行的立場,應實事求是地剔除預付貨款。其次,流動(速動)比率僅是判斷企業短期償債能力指標體系中的其中之一,要結合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共同分析才有意義,比率分析不能代替應收賬款的賬齡分析、存貨結構分析。第三,使用計算結果時應理解其代表的經濟含義。例如房地產開發企業待售商品房按現行會計制度均反映在企業存貨中,流動比例往往較高,但并不代表這些存貨真正能作為流動資產在短期內變現還債,所以指標分析切忌以偏概全,脫離企業實際情況生搬硬套。再比如,關于流動負債的分析,也要視企業具體情況而定。企業負債構成如果以有息負債為主,則流動、速動比率應適當提高才能保證利息支付的需要。反之,保持適度即可。第四,財務分析還要結合企業的法律關系,有些人常用企業的匯總報表或合并報表來進行比例分析,進而判斷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這也是不恰當的。因為企業集團的流動性并不代表貸款企業的流動性,一般也不能說明借款人的短期償債能力。
(2)利潤高的企業還款沒問題。這種思路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利潤高是否真實,是否提足折舊,費用是否全部列支,收入有無虛構;二是高利潤相伴的現金流量是否也較高,利潤實際形成的可以是各種各樣的資產,企業還款用的是現金資產,即使高利潤是真實的,但由于應收賬款存貨的增加,部分應付款的優先支付都會使企業現金流不能隨利潤增加而增加,出現高利潤企業不能按時還款的現象。尤其是擴張速度很快的集團性企業,往往會面臨所謂的速度陷阱,即銷售與生產的擴張導致企業財務資源的相對嚴重不足所引發的流動性及償債能力危機。企業界一般通過計算凈利潤現金保障倍數來監測此種風險,值得銀行業借鑒。其實,根據現階段國內會計準則,至少有以下幾種企業經營風險值得銀行關注,即非經常性損益風險、營業成本比率波動風險、所得稅風險、新增其他應收款風險、現金流量風險等。非經常性損益是在連續的會計期間不能連續出現的損益。例如,一項股權被轉讓后,轉讓當期可以產生相應投資損益,但該股權的轉讓意味著公司今后不再享有該項股權的損益。同時,中國已加入WTO,應將屬政策性優惠范疇的所得稅優惠、補貼收入均視為非經常性損益。分析人員應認清非經常性損益不能在連續的會計期間連續發生的本質,在判斷借款人業績時,依據剔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經常性凈利潤而不是依賴利潤表提供凈利潤,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對借款人營運狀況判斷的準確性,不為其高利潤的假象所迷惑。
(3)現金流量大的是好貸款。這是現金流量分析中常見的誤區之一。信貸員往往用前后兩期現金科目的差額直接計算當期現金凈變化額,為正數時,即認為企業經營狀態好,沒有風險,其實未必?,F金流量分析要求的是對當期企業經營、投資、籌資三種現金流量的構成因素及相互結構進行分析,以判斷未來影響企業現金流的因素中哪些是長期的、固定的,哪些是臨時性的,進而預測到還款日止的流量變化,并從中發現企業經營中存在的問題及收貸的最佳時期。例如,一般認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具有相當的穩定性,因為企業可能通過調整銷售政策與采購政策控制它的流量。但實際上也不絕對如此。一些公司報告期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入、流出量中,許多是因為其他應收款與其他應付款產生的,后者很難說是經常性的,嚴格地講,它們很有可能與經營活動無關,屬于關聯方非經常性占用。因此,在分析凈利潤現金保障能力時,予以適當剔除后計算才會更準確,更有揭示力。如果用利潤表提供的主營業務收入除以現金流量表提供的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企業界稱為營業收入現金保障倍數)來分析企業流動性則更有效。顯然,那種僅靠一個凈現金流量數來代替全面流量分析的做法是不科學、不全面的。
三、防止不良資產形成的防范對策
1、嚴格貸款項目的審查。銀行要建立嚴格的貸款審查制度并切實履行。貸前審查是防范貸款風險重要的關口,要認真做好貸款前的各項可行性研究,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深入調查企業的資產、效益和信譽,調查企業產品產供銷及發展前景,重大貸款事項應聽取各有關方面包括社會有關咨詢機構及其專家的意見;各級貸款管理部門要認真做好貸前調查的審核審批工作,對效益不佳、前景不明的企業或項目堅決不貸,貸款后要進行跟蹤檢查和管理。要加強內部審計稽核和貸款風險預警,及時有效地采取貸款風險應對措施。
2、進一步完善貸款擔保制度。貸款擔保是規避銀行風險的有效措施:一是貸款前要對擔保人的擔保資格及能力進行嚴格審查,重大的貸款事項至少應有兩個以上的擔保人,對不符合擔保條件的單位和個人要堅決否定。二是對擔保人進行動態審查,擔保責任期間,擔保人應當向銀行報送本企業有關效益等資料,銀行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調查核實,一旦發現擔保人不具備擔保資格和能力時,應及時要求貸款人更換擔保人。三是對無力還貸的貸款人,立即追索擔保人的連帶責任,以免擔保人逃避責任,轉移資產或超過法院訴訟時效而脫保。
3、實行不良貸款責任追究制。只有對造成不良貸款的責任者進行追究,才能加強責任心和減少違規違法行為。銀行要對貸款設置嚴密的報批程序和手續,每筆貸款的提出、調研、上報和審批等都要有詳細的記錄,以便在發生不良貸款時能分清責任和進行追究。一旦確定為不良貸款,應立即啟動責任追究機制。對造成不良貸款的,要查明形成的原因和造成的損失,在此基礎上分清和落實責任。無論涉及銀行工作人員、企業單位或是政府官員,都要按照不同的情形和性質,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決不手軟。
4、建立全社會貸款信用體系。貸款信用體系是對貸款人信用情況進行登記的管理系統。對有不誠信貸款記錄的法人和個人,要列入貸款信用體系作為“黑名單”登記在冊。一是今后對其貸款要慎重。二是對未償還的債務進行追索。三是對曾逃廢銀行債務的法人和個人,今后再新辦企業要予以限制。同時,對法人和個人向銀行貸款信用進行記錄,還有利于銀行在辦理貸款時,可以查詢到其在各金融機構總共貸款的種類、金額和用途等,便于銀行對其還款能力進行全面綜合的審查。全社會貸款信用體系由銀行、工商和稅務等部門在全國范圍內構建,運用計算機數據庫系統管理,做到記錄及時、信息共享、形成網絡,滿足銀行監管部門和銀行貸款查詢的需要。
5、提高銀行員工的政治業務責任。提高人員素質是提高銀行經濟效益、防范不良資產和做好銀行各項工作的根本保證。一是要進行黨風廉政和職業道德教育。二是要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對貸款效益的調研能力,提高對貸款項目的管理能力。三是要建立科學用人機制,積極選拔優秀人才,調動和激發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紀律嚴的高素質銀行員工隊伍。
6、樹立正確的信貸思維。借鑒國外商業銀行先進管理理念和實際運作方式,盡快形成國有商業銀行健康的信貸文化。信貸資金運動是信貸資金聚集、分配和再分配的循環、周轉運動,各項存款的存入和提取、各項貸款的發放與回收、現金的流出與回籠是信貸資金運動的具體過程和具體形態。在一般意義上信貸資金具有雙重支付和雙重回流規律。第一重支付是銀行將貨幣借給企業使用,第二重支付是企業將借來的貨幣投入生產過程,用于維護簡單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第一重回流是經過生產過程,企業將商品變成已增值的貨幣,第二重回流是企業采用還本付息的方式將貨幣連同已增值的貨幣的一部分支付給銀行,這種雙重支付與雙重回流的信貸資金運動規律具有適用于各國商業銀行的共同性。我國商業銀行的發育及存在歷史較短,而國外先進的商業銀行大都有數百年的經營管理歷史,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和完善的管理理論。加入WTO后,我國民族銀行業面臨嚴峻的挑戰。盡管有社會制度和具體國情的區別,但信貸資金運動的基本規律是一致的,國有商業銀行在培育健康的信貸文化過程中,必須積極吸取和借鑒其經驗教訓,善于結合我國國情和本行實際從其理論與實踐經驗中總結提煉出真正能夠反映和滿足信貸資金運動規律需求的精髓,通過制定銀行規章制度的形式,使之成為銀行信貸管理理念的一部分,并在實踐中不斷檢驗和完善,形成銀行健康的信貸思維,從理論上根除上述各種不良信貸思維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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