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區管理指導意見

時間:2022-03-14 08: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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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區管理指導意見

為加強中心城區城市管理工作,鞏固“創衛”成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本著“體制理順、職責明確、管理長效”的原則,現就進一步理順城市管理體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統一規范城管行政執法工作

重新界定市、區兩級城市管理執法職責權限,建立“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權責均衡、調控有序、運轉高效”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一)城市管理區域及事項。市城管執法局:1.負責中心城區15條主通道(見附件1),9個風景區、廣場、公園(見附件2),31塊街頭綠地(見附件3)的管理和維護。2.負責規劃區內建筑垃圾、廚余垃圾的管理、清運和處理;生活垃圾、糞便垃圾的清運和處理。3.負責規劃區內大型戶外廣告的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審批,負責所轄15條主通道大型戶外廣告空間資源費的收取、門頭牌匾及臨時性宣傳活動的審批、管理。4.規劃區內部分道路防汛排水管網及泵站(詳見附件4)維護管理。

德城區、經濟開發區、運河經濟開發區:負責轄區內除市城管執法局管轄范圍外的區域及事項,包括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市政設施、城市綠化、景區(廣場、公園)、城市防汛等方面的管理、行政許可和行政收費。負責轄區內門頭牌匾及臨時性戶外宣傳活動的審批、管理,負責轄區內大型戶外廣告空間資源費的收取及日常管理、維護。具體為:組織街道、社區做好業主區域的各項管理工作;負責除市管主通道以外的非業主區域環境衛生、市容市貌、城市綠化、市政設施管理;負責各類涉及城市管理規劃(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停車場規劃等)的實施和落實;對陳舊、破損或存在安全隱患的大型戶外廣告進行整治。

各街道:負責組織社區做好業主區域物業管理的指導協調工作和環境管理工作;組織社區做好市容市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社區做好監督“門前五包”制度落實;組織社區做好環衛收費工作;組織城管執法中隊做好綜合執法工作。

各社區:負責做好業主區域物業管理的指導協調和環境管理工作;做好市容市貌監督、管理工作;做好監督“門前五包”制度落實;完成環衛收費任務;組織專職城管執法聯絡員做好工作。

(二)執法管理職責。市城管執法局在規劃區范圍內統一行使規劃管理、大型戶外廣告管理、垃圾清運和處置方面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在規劃區內行使建筑施工噪聲管理方面行政處罰權;在所轄區域內行使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三區”在各自轄區內行使市局以下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主要包括: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綠化、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筑物或設施。2.對轄區內違法建設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社區、村居等)未經審批的違法建設的拆除工作,協助市城管執法局做好未按規劃許可違法建設的拆除工作。3.行使轄區內建筑施工噪聲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4.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和亂排污水影響市容環境的行政處罰權。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對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對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7.行使未領取準養證私自養犬、不接受定期免疫注射、違反中心城區規范養犬管理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三)保障措施。

1.完善區級城市管理體制。根據調整的城市管理職責,各區政府(管委會)在現有城管執法機構基礎上建立城市管理局,加掛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牌子,接受市城管執法局業務指導,執法管理人員按轄區人口萬分之三至萬分之五的比例配備。各街道(鄉、鎮)設立城管辦公室,加掛城管執法中隊牌子,各社區設專職城管執法聯絡員。

2.加強執法監督。統一執法證件,市城管執法局對各區執法人員資格進行審核并備案。統一服裝標識,執法人員著省法制辦統一的制式服裝,佩戴統一的執法標志及臂章,胸牌編號由市城管執法局統一編制管理。統一執法車輛標識和樣式。統一執法文書,使用市城管執法局統一格式法律文書。各區城市管理局自行承擔因執法引起的行政賠償。

3.加強公安保障。組建市公安局直屬支隊,加掛市公安局直屬分局牌子,實行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雙重領導。主要職責是依法打擊擾亂、阻礙城管執法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辦理市公安局指定的跨警種跨區域的刑事、治安案件。各區公安分局組建直屬大隊,業務上接受市公安局直屬支隊指導。

4.加強經費保障。城市管理經費應以市、區財政投入為主,各街道適當承擔,同時動員社會力量投入。從2012年開始,市、區兩級收取的城市建設維護費主要用于滿足城市管理的需要。

5.健全綜合協調機制。“三區”依照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架構成立城市管理委員會。建立城市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定期研究通報城管執法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二、健全規劃執法工作機制

(一)明確職責權限。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所有違反城鄉規劃的違法建設行為進行查處;市規劃局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違反城鄉規劃的違法建設性質進行認定。

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實施未按規劃許可違法建設的拆除工作;各區政府(管委會)對轄區內違法建設行為進行監控,負責轄區內未經許可的違法建設的拆除工作,并協助做好未按規劃許可違法建設拆除工作。

(二)健全配合機制。一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市城管執法局與“三區”政府(管委會)、市規劃局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相互通報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二是建立業務通報制度。本著信息共享的原則,市規劃局將規劃建設工程審批文件及相關資料圖紙及時完整抄送市城管執法局,市城管執法局對規劃區內的已批項目實施全過程監管并及時將違法建設查處情況告知市規劃局。市規劃局對市城管執法局依法立案查處的違法建設項目,在其立案查處后至行政處罰執行完畢前,不得辦理任何規劃手續。

(三)建立違建監管強拆機制。市城管執法局及各區政府(管委會)要建立常態、高效、責任明確的強制拆除違建機制,市規劃局予以協助。各區城市管理局、規劃分局要建立巡查監管網絡,加強對轄區內違法建設的監督管理。市城管執法局與規劃局每年至少聯合組織一次由監察部門參加的規劃執法檢查活動。

三、進一步實施環衛管理重心下移

按照“分級管理、職責明確、保障有力、全時全域”的管理要求,實施重心下移,形成市、區兩級為主導、街道為重點、社區為基礎的“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環衛管理體系。

(一)職責分工。1.保潔范圍。市城管執法局負責15條主通道的保潔(包括道路衛生保潔,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三區”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做好市管道路外的本轄區內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的保潔工作。保潔工作要堅持重心下移,將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全部納入保潔范圍并統一作業標準和時間。2.垃圾清運。實施“統一清運、集中處理”。德城區、運河經濟開發區范圍內,由區環衛部門監督轄區內各單位、住戶將生活垃圾集中到市環衛部門指定的收集點(即沿路設置的垃圾桶、地嵌式垃圾箱及垃圾壓縮轉運站);經濟開發區范圍內的生活垃圾由其環衛部門收集至市環衛部門指定垃圾壓縮轉運站。無物業管理的小區垃圾收集由“三區”環衛部門負責收集,市級環衛部門負責生活垃圾的統一清運和集中處理。建筑垃圾、廚余垃圾、糞便垃圾由市級統一清運處理。3.公廁管理,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模式,將目前市城管執法局管理的67座公廁中主通道綠線以外的32座公廁(見附件5)下放至各區進行屬地管理。4.環衛收費。實行“收費下放、統一監管”原則,將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收取工作下放至“三區”,“三區”環衛部門根據市級環衛部門授權委托,收取轄區內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市環衛部門對收費工作予以監督。

(二)健全保障機制。一是強化經費保障。市級承擔的環衛費用主要是15條主通道的保潔,垃圾清運、市管公廁和垃圾處理廠垃圾處理的費用。“三區”承擔的主要為保潔(道路清掃、垃圾收集)費用,所需費用由各區根據各自承擔的任務量自行測算,管理經費的支出應相應建立正常的增長機制。二是強化人員保障。道路保潔重心下移后,背街小巷、城鄉結合部、城中村一并納入規范管理,“三區”保潔面積增加,區政府(管委會)應按“創衛”標準進行人員配備。三是強化監督考核保障。市城管執法局成立監督考核機構,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定期考核通報。1.對保潔范圍進行監督檢查,保證“三區”范圍內的小街小巷、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全部納入保潔范圍;2.對保潔標準進行檢查,確保市、區采用統一標準進行作業;3.建立完善的收費檢查體系,對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收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切實防止亂收費、隨意減免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保證生活垃圾處理費按標準足額收取;4.加大獎懲力度,在市城管執法局設立專項資金,對考核優秀的采用“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獎勵,對考核差的進行通報批評直至追究行政責任。

四、認真做好事權交接工作

市政府牽頭負責移交工作的組織、協調、調度、監督。市財政局、住建局、規劃局、城管執法局、“三區”要成立專門的交接班子,負責事權交接、管理機制理順等工作。各級各部門要統籌兼顧,妥善處理各種問題,做到移交與業務工作兩不誤,確保交接工作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