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商業銀行與金融監督部門關于不良貸款的分析

時間:2022-04-26 1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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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商業銀行與金融監督部門關于不良貸款的分析

內容提要本文從日本、中國的國有商業銀行具有高不良貸款的現實出發研究金融監管部門(代表政府,屬于委托人,比如日本的大藏省或現在的金融監管廳)與國有商業銀行各分支機構的經理人員(人)的行為,第一部分的引言強調研究金融監管部門與國有商業銀行各分支機構的經理人員行為的必要性,并且對現有文獻進行了回顧。第二部分研究委托人與人在支付矩陣下的行為,第三部分得出結論:在不考慮市場風險和預算軟約束的情況下,銀行不良貸款的產生是因為金融監管部門與商業銀行在不同的行為參數下,各自依賴自己的行為參數從效用最大化出發進行博弈的結果。

關鍵詞國有商業銀行行為支付矩陣金融監管部門概率

一、引言:研究金融監管部門和國有商業銀行經理行為的必要性

1998年10月,官方報道日本銀行機構的不良貸款達到6000億美元,部分分析家認為日本銀行機構的不良貸款達到10000億美元,占未回收貸款的20%。

國務院總理于2003年1月24日在全國銀行、證券、保險工作會議上指出,金融系統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認清形勢,把握大局,深化金融改革,有步驟地擴大金融對外開放,改進和加強金融監管,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加強金融隊伍建設,確保金融安全、高效、穩健運行。

原中國人民銀行戴相龍行長在2002年3月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宣布,2001年末中國國有商業銀行不良債權為貸款余額的25.37%。

截至2002年底,按五級分類口徑,建行不良貸款率15.36%,比年初下降3.99個百分點;中銀集團不良資產率22.37%,比2001年末下降5.14個百分點;工行不良貸款率25.52%,比年初下降4.26個百分點。與其它三家國有商業銀行相比,農行有其一定的特殊性。盡管如此,去年農行不良貸款占比在連續兩年下降的基礎上再降4.72個百分點,三年下降十幾個百分點。

銀行不良貸款已經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研究銀行不良貸款的文獻也較多。

《新巴塞爾資本協議》把資本充足率、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市場紀律列為三大支柱。

其中資本充足率=資本/(信用風險加權資產+12.5*市場風險資本要求+12.5*操作風險資本要求),《新巴塞爾資本協議》中的信用風險是指由于借款人和市場交易對手違約而導致損失的風險;操作風險是指由于不正確的內部操作流程、人員、系統或外部事件導致損失的風險;市場風險是指由于利率、匯率、證券和商品價格發生變動導致損失的風險。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既監督銀行的資本金與其風險數量相匹配,也監督銀行的資本金與風險管理水平相匹配,以鼓勵銀行開發和采用更好的風險管理技術來監測和管理它們的風險,是對銀行全面風險進行的行業監管。市場紀律對銀行的公開信息披露提出了一整套強制規定要求和建議,是對銀行全面風險進行的社會監管。

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強調如何測算貸款風險,缺少對銀行不良貸款生成機理的分析。

國外研究銀行不良貸款的文獻一部分是在研究銀行危機的文獻中同時討論,如:BrendaGonzales-Hermosillo(1999),HesnaGenay(1998),JENNYCORBETT;JANETMITCHELL;AndrewWinton(2000),JoePeek;EricS.Rosengren(1999)JoePeek;EricS.Rosengren(1999)、《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等。另一部分是在研究金融脆弱性的文獻中討論,如:Minsky,HymanP.(1964,1982,1986,1995)等。國內研究銀行不良貸款的文獻一部分是專門以“銀行不良貸款”為題目的,如:于為群(2001),李玲(1999),林永平、袁桂祥、蔡友才(1998),劉桃生、徐長生、方先明(1998),劉文慶(2001),毛瑞寧(2002),孟猛(2000),彭歆(2000),史建平(1997),薛峰(1997),中央銀行天水市中心支行課題組(2002),周銀華(2000)等。另一部分是在研究金融與信貸風險時、企業的高負債時作為研究的組成部分,如:余永定(2000),謝平(1992)、易綱(1996),袁鋼明(2000),林毅夫(2000),樊會文(1998),杜佳(2001),韓平(2001),蘇同華(1999),張陶偉(2001),陳學彬(1997),張亦春、余運九(1998)等。

上述文獻對金融監管部門(代表政府,屬于委托人)與國有商業銀行各分支機構的經理人員(人)行為的研究不夠。除了上述文獻外,還有眾多的文章,其特點大多與上述文獻相似。所以完全有必要進一步地研究,特別是研究金融監管部門與國有商業銀行各分支機構的經理人員的行為。

由于金融監管部門代表政府對國有商業銀行進行監督檢查,國有商業銀行各分支機構的經理人員與金融監管部門之間屬于委托關系,國有商業銀行各分支機構的經理人員對明知將成為不良貸款的企業借款選擇貸款與不貸款,金融監管部門對明知將成為不良貸款的國有商業銀行各分支機構的經理人員選擇檢查還是不檢查,取決于委托人與人間的利益沖突。

這種利益沖突可用便士博弈模型的變種(監管模型)去研究,即用擴展的監管模型進一步地研究金融監管部門與國有商業銀行各分支機構的經理人員的行為參數,他們的行為參數決定了國有商業銀行各分支機構的經理人員對明知將成為不良貸款的企業借款選擇貸款與不貸款、金融監管部門對明知將成為不良貸款的國有商業銀行各分支機構的經理人員選擇檢查還是不檢查的概率的大小。

二、建立金融監管部門與商業銀行的信貸部經理博弈的監管模型并且分析模型

1、假設與模型的支付矩陣

A.假設有一個企業向一國有商業銀行申請貸款萬元,信貸部的經理人員決定是否發放這一筆貸款,經調查,這個企業不具備還款的能力,這一筆萬元的貸款將成為不良貸款(為了簡化分析,假定一筆萬元的貸款分文不能回收)。

B.這個企業向信貸部的經理人表示,如果這一筆萬元的貸款到帳后將用萬元作為回扣,為每一元貸款的回扣,即回扣率。

如果金融監管部門與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合作,共同分配萬元回扣。如果回扣率與金融監管部門的收益的關系是萬元,為金融監管部門所分配的回扣萬元的倍數(分配的含義是上繳國庫),即金融監管部門可獲得萬元,萬元來自于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的回扣RL萬元,這時,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實際得回扣-=(1-)萬元,C.若金融監管部門檢查這一筆萬元的違規貸款,則檢查成本為萬元,為每一元貸款的檢查成本。金融監管部門可以挽回(L-)萬元的違規貸款損失。并且對商業銀行的信貸部的經理以萬元的罰款,為每一元貸款的罰款,即罰款率,罰款萬元全部上繳金融監管部門。

D.當商業銀行的信貸部的經理不發放貸款給這個企業,同時金融監管部門沒有檢查,商業銀行的信貸部的經理得到萬元的負效用,為每一元可貸款但是未貸款的負效用。

E.參數、、、、可以大于等于零,也可以小于零,假定。

顯然從上面的假定可知,上述博弈不存在納什均衡。假如金融監管部門檢查,則商業銀行的信貸部的經理的最優策略是不貸款;假如金融監管部門沒有檢查,則商業銀行的信貸部的經理的最優策略是貸款,假定滿足;假如商業銀行的信貸部的經理貸款,則金融監管部門的最優策略是檢查;假如商業銀行的信貸部的經理不貸款,則金融監管部門的最優策略是不檢查。

F.假設金融監管部門與商業銀行的信貸部的經理以各自的概率選擇自己的行動,構成混合戰略。假定商業銀行的信貸部的經理的混合戰略為(即商業銀行的信貸部的經理以的概率選擇貸款,以的概率選擇不貸款);假定金融監管部門的混合戰略為(即金融監管部門以的概率選擇檢查,以的概率選擇不檢查)。

由上面的假設可以寫出金融監管部門與商業銀行的信貸部的經理關于不良貸款博弈的支付矩陣。見表2

表2金融監管部門與商業銀行的信貸部的經理關于不良貸款博弈的支付矩陣。

2、關于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部經理對不良貸款選擇貸款與不貸款的行為做分析

根據前面的假設,商業銀行的信貸部的經理行為是最大化效用函數,表示為

由上面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的貸款概率表達式可做如下分析:

(1)、分析

下面分別分析討論:

,即增加,則增加(其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

其意義為:當金融監管部門不檢查,且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不貸款時,當B為每一元可貸款但是未貸款的負效用增加時,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為了最大化效用函數,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貸款的概率增加。

政策意義為:提高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的心理素質,降低感情因素,可以降低不良貸款。

,即增加,則降低(其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

其意義為:當金融監管部門不檢查,且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不貸款時,當B為每一元可貸款但是未貸款的負效用增加時,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為了最大化效用函數,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貸款的概率降低。這一點難以從直觀上理解,通過上面的數學演繹得出了這一明確結論,不過這一種情況在實際中少見。隱含的政策意義為:提高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的心理素質,降低感情因素,反而可以增加不良貸款。

,即增加,則不變(其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

其意義為:當金融監管部門不檢查,且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不貸款時,當B為每一元可貸款但是未貸款的負效用增加時,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為了最大化效用函數,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貸款的概率不變。政策意義為:在這種情況下提高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的心理素質,降低感情因素,不能降低不良貸款。

(2)、分析

下面分別分析討論:

其意義為:當增加,則下降。即當金融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罰款率增加,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為了最大化效用函數,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貸款的概率下降,這比較容易理解。

政策意義為:這種情況下,增加罰款并能夠降低不良貸款。

其意義為:當增加,則增加。即當金融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罰款率增加,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貸款的概率增加,這是建立在假設“當金融監管部門不檢查,且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不貸款時,當為每一元可貸款但是未貸款的負效用為負的情況,即當金融監管部門不檢查,且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不貸款時,不僅不會對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產生負效用,反而對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產生正效用,即”的基礎上。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為了最大化效用函數,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貸款的概率增加,這一點難以從直觀上理解,通過上面的數學演繹得出了這一明確結論,不過這一種情況在實際中少見。

政策意義為:這種情況下,增加罰款并不能降低不良貸款。

其意義為當增加,則不變。即當金融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罰款率增加,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貸款的概率不變,是建立在假設“金融監管部門不檢查,且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不貸款時,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不會因影響人際關系而獲得負效用,也就是負效用為零(為每一元可貸款但是未貸款時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影響人際關系而獲得的負效用)”的基礎上,其原因在于金融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罰款率增加,盡管增加了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的損失,但是由于金融監管部門參與回扣與罰款的分配,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為了最大化效用函數,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貸款的概率不變,這一點難以從直觀上理解,通過上面的數學演繹得出了這一明確結論。

政策意義為:在這種情況下,增加罰款并不能降低不良貸款。

(3)、分析

下面分別分析討論:

,其意義為:當增加,則下降。即當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獲得的回扣增加,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貸款的概率下降。

原因在于:當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獲得的回扣增加時,一方面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要遭受罰款,另一方面金融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要參與回扣的分配,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為了最大化效用函數,所以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貸款的概率下降。這一點難以從直觀上理解,通過上面的數學演繹得出了這一明確結論,不過這一種情況在實際中少見。政策意義為:在這種情況下,增加回扣反而能降低不良貸款。

其意義為當增加,則增加。即當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獲得的回扣增加,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貸款的概率增加。

原因在于:當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獲得的回扣增加時,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為了最大化效用函數,所以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貸款的概率增加。這一點容易從直觀上理解,這一種情況在實際中常見。在這種情況下,降低回扣能降低不良貸款,增加回扣能增加不良貸款。

政策意義:嚴禁國有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收取回扣,降低不良貸款。

其意義為:當增加,則增加。即當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獲得的回扣增加,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貸款的概率增加。

原因在于:當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獲得的回扣增加時,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為了最大化效用函數,所以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貸款的概率增加。這一點容易從直觀上理解,這一種情況在實際中常見。在這種情況下,降低回扣能降低不良貸款,增加回扣能增加不良貸款。

政策意義:嚴禁國有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收取回扣,降低不良貸款。(這種情況的效果實際上與一樣)

其意義為當增加,則增加。即當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獲得的回扣增加,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貸款的概率不變。

原因在于:當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獲得的回扣增加時,金融監管部門不檢查,且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不貸款時,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不會因影響人際關系而獲得負效用,也就是負效用為零(為每一元可貸款但是未貸款時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影響人際關系而獲得的負效用),或者是金融監管部門對回扣全部提取,即,在以上因素的合力作用下,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為了最大化效用函數,所以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貸款的概率不變。這一點容易從直觀上理解,這一種情況在實際中也常見。在這種情況下,降低回扣不能降低不良貸款,增加回扣也不能增加不良貸款。政策意義:嚴禁國有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收取回扣,不能降低不良貸款,也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嚴禁國有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收取回扣,銀行的脆弱性不變。

(4)、分析

下面分別分析討論:

其意義為當增加,則增加(其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

金融監管部門從回扣中提取的比例增加,在保證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最大化效用函數的前提下,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的行為是增加對這一筆不良貸款的貸款概率。這一結論很難從直觀的分析得出,通過前面的模型設定和商銀行信貸部經理最大化其效用函數的演繹得出這一明確的結論。

其原因在于金融監管部門與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已經開始合作(分配回扣),所以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增加對這一筆不良貸款的貸款概率。

政策意義:金融監管部門不能參與分配回扣,否則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將會增加對這一筆不良貸款的貸款概率,從而增加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影響商業銀行的穩定,增加商業銀行的脆弱性。

意義為:當增加,則降低(其它條件不變時)。

金融監管部門從回扣中提取的比例增加,在保證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最大化效用函數的前提下,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的行為是減少對這一筆不良貸款的貸款概率。這一結論很難從直觀的分析得出,通過前面的模型設定和商銀行信貸部經理最大化其效用函數的演繹得出這一明確的結論。

其原因在于金融監管部門與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雖然已經開始合作(分配回扣),但是表示當金融監管部門不檢查,且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不貸款時,當B為每一元可貸款但是未貸款的負效用為負的情況,即當金融監管部門不檢查,且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選擇不貸款時,不僅不會對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產生負效用,反而對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產生正效用,即,通過前面的模型設定和商銀行信貸部經理最大化其效用函數,所以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降低對這一筆不良貸款的貸款概率。(這種情況只有理論意義,實際中很少見)

暗含的政策意義:金融監管部門能參與分配回扣,分配回扣的比例越高,越能使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降低對這一筆不良貸款的貸款概率,從而降低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改善商業銀行的脆弱性。

其意義為當增加,則降低(其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意味著:金融監管部門從回扣中提取的比例增加,在保證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最大化效用函數的前提下,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的行為是減少對這一筆不良貸款的貸款概率。這一結論也很難從直觀的分析得出,通過前面的模型設定和商銀行信貸部經理最大化其效用函數的演繹得出這一明確的結論。

暗含的政策意義:金融監管部門能參與分配回扣,分配回扣的比例越高,越能使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降低對這一筆不良貸款的貸款概率,從而降低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改善商業銀行的脆弱性。

其意義為:當增加,則不變(其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

金融監管部門從回扣中提取的比例增加,在保證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最大化效用函數的前提下,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的行為是不改變對這一筆不良貸款的貸款概率。暗含的政策意義:金融監管部門參與分配回扣,分配回扣的比例越高,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的行為是不改變對這一筆不良貸款的貸款概率,不影響商業銀行的脆弱性。

3、對金融監管部門選擇檢查與不檢查不良貸款的行為做分析

根據前面的假設,金融監管部門的行為是最大化效用函數,表示為

由上面金融監管部門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概率的表達式可做如下分析:

一般我們討論金融監管部門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概率大于零的情況,存在兩種組合。

I

此時要求保證。

II

此時要求以保證。

I種情況是容易在理論和實踐中成立,II種情況理論上可以滿足,但實踐中成立出現的概率較少。

(1)、分析

下面分別分析討論:

經濟學意義是:當回扣率增加時,金融監管部門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降低,因為假設金融監管部門參與回扣的分配,分配的比例大于零,金融監管部門降低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可以最大化金融監管部門的效用函數。

政策意義:嚴禁國有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收取回扣,才能降低不良貸款。

經濟學意義是:當回扣率增加時,因為金融監管部門參與分配的比例小于零,金融監管部門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增加,可以最大化金融監管部門的效用函數。這種情況實際上是少見的,因為的意思是罰款率可能為負數,即金融監管部門不僅不對國有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收取回扣罰款,反而還獎勵。

暗含的政策意義:國有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收取回扣增加時,金融監管部門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增加,因而可以降低不良貸款。

經濟學意義是:當回扣率增加時,雖然金融監管部門參與回扣的分配,分配的比例大于零,因為,表示金融監管部門實際上不罰款,反而倒給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以很大的獎勵,這當然使金融監管部門的收益受損,為了最大化金融監管部門的效用函數,金融監管部門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就必然增加。

暗含的政策意義:國有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收取回扣增加時,金融監管部門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增加,因而可以降低不良貸款。

經濟學意義是:雖然回扣率增加,但是金融監管部門不參與回扣的分配,不會增加金融監管部門的效用,所以金融監管部門不會增加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積極性。政策意義:國有商業銀行信貸部經理收取回扣增加時,金融監管部門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不增加,因而不能降低不良貸款。

(2)、分析

下面分別分析討論:

經濟學意義:當罰款率增加,因為代表,表示雖然金融監管部門參與回扣的分配(分配的含義是上繳國庫),分配的比例,金融監管部門的行為將是降低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

當罰款率增加,盡管金融監管部門會因為不檢查而損失掉的不良貸款(為了簡化分析,假定一筆萬元的貸款分文不能回收),金融監管部門會因為罰款而增加罰款所得萬元,為了最大化金融監管部門的效用函數,金融監管部門的行為將是降低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政策意義:當罰款率增加,在這種情況下,降低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增加了不良貸款,罰款率的增加反而增加了銀行的脆弱性。

經濟學意義:當罰款率增加,因為代表,表示金融監管部門參與回扣的分配,分配的比例,金融監管部門的行為將是增加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

當罰款率增加,金融監管部門盡管會因為罰款而增加罰款所得萬元,金融監管部門會因為不檢查而損失掉萬元的不良貸款(為了簡化分析,假定一筆萬元的貸款分文不能回收),為了最大化金融監管部門的效用函數,金融監管部門的行為將是增加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政策意義:當罰款率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增加金融監管部門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降低了不良貸款,罰款率增加能降低銀行的脆弱性。

經濟學意義:當罰款率增加,因為代表,

此時,金融監管部門盡管會因為罰款而增加罰款所得萬元,金融監管部門會因為不檢查而損失掉萬元的不良貸款(為了簡化分析,假定一筆萬元的貸款分文不能回收)和參與回扣的分配率剛好等于回扣率的倒數的共同作用,為了最大化金融監管部門的效用函數,金融監管部門的行為將是不增加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

政策意義:當罰款率增加,在這種情況下,金融監管部門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不變,不能降低不良貸款,罰款率增加不能降低銀行的脆弱性。

從上面的分析可得出金融監管部門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與的關系,用圖1表示為:

圖1金融監管部門選擇檢查此不良貸款的概率與的關系

在頂點T的左方,;在頂點T的右方,。

(3)、分析

下面分別分析討論:

經濟學意義:當回扣率,罰款率與1之和大于零時,隨著金融監管部門從回扣萬元中提取的比率越高,為了最大化金融監管部門的效用函數,金融監管部門的行為將是降低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政策意義:當金融監管部門從回扣萬元中提取的比率增加,在這種情況下,降低金融監管部門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增加了不良貸款,增加了銀行的脆弱性,所以嚴禁金融監管部門從回扣萬元中提取比例。

經濟學意義:當回扣率,罰款率與1之和大于零時,隨著金融監管部門從回扣萬元中提取的比率越高,為了最大化金融監管部門的效用函數,金融監管部門的行為將是增加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政策意義:當金融監管部門從回扣萬元中提取的比率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增加了金融監管部門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降低了不良貸款,降低了銀行的脆弱性,所以金融監管部門可以從回扣萬元中提取比例。

經濟學意義:當回扣率,罰款率與1之和小于零時,隨著金融監管部門從回扣萬元中提取的比率越高,為了最大化金融監管部門的效用函數,金融監管部門的行為將是增加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政策意義:當金融監管部門從回扣萬元中提取的比率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增加了金融監管部門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降低了不良貸款,改善了銀行的脆弱性,所以金融監管部門可以從回扣萬元中提取比例。

經濟學意義:當回扣率,當金融監管部門可從回扣萬元中提取的比率可以提高,為了最大化金融監管部門的效用函數,金融監管部門的行為將是不改變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政策意義:當金融監管部門從回扣萬元中提取的比率增加,在這種情況下,金融監管部門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不變,不會降低不良貸款,也不會降低銀行的脆弱性,所以金融監管部門可以從回扣萬元中提取比例。

后面三種情況的假設出現的概率較小,出現概率較大的情況是第一種情況,即,政策意義:當金融監管部門從回扣萬元中提取的比率增加,在這種情況下,降低金融監管部門選擇檢查這一筆不良貸款的概率,增加了不良貸款,增加了銀行的脆弱性,所以嚴禁金融監管部門從回扣萬元中提取比例。

三、小結

產生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因素很多,由于篇幅有限,產生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其它因素(如經濟、政治體制、商業銀行與企業的博弈、宏觀經濟環境)只有在其它論文中論述。本文是在現有的體制下從商業銀行與金融監管部門這個側面來討論問題。在不考慮市場風險和預算軟約束的情況下,用一句話概括本文的結論:在我們的研究范圍內(假定與前提條件下),銀行不良貸款的產生是因為金融監管部門與商業銀行在不同的行為參數下,各自依賴自己的行為參數從效用最大化出發進行博弈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