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工作發展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21 0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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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進入了老齡化社會。老齡化社會不僅對社會生活、經濟發展產生了各種影響,也對政府和社會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以""重要思想為指導,進一步發展養老事業是一項重要的課題。
一、養老工作基本情況
是全國率先進入人口老齡化的城市。各級黨委和政府都把老年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致力于逐步完善老年人福利服務網絡,以居家養老為主、機構養老為輔,加快社會福利設施建設,鼓勵并扶持社會力量創辦福利機構,大膽探索建立機構養老和居家養老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進一步推進了老年社會福利社會化的進程。
為加快養老事業的發展,民政部門從政策上、經費上鼓勵社區創辦養老機構。目前全市各街道、鄉鎮基本都有養老機構。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發展勢頭良好,全市各區縣已全部設立居家養老服務熱線。
養老床位以每年3000張的速度遞增,養老床位占老年人口的比例為1.3%左右,養老床位仍呈現供小于求的態勢。據了解,本市"空巢老人"家庭(即無子女或與子女分開居住的老人)已達22萬戶,占老年人家庭的35%左右。由于年事已高,長年獨居,各種老年病以及派生出的一系列就醫難問題、護理難等實際問題相繼出現。
目前,社會各方對養老工作的認識尚不一致,資源分布不均衡,有些矛盾得不到及時解決:市政府頒布的鼓勵社會辦養老機構的優惠政策,有關部門至今尚未落實;養老機構租用的房屋仍以商業用房租金計算;市養老機構中,僅有4.4%的養老機構得到衛生局批準納入就醫聯網,給住養老機構的老人帶來就醫困難;盡管本市已在市區建立了100多個社區示范活動中心,但覆蓋面太小,社區老年人活動基地仍顯不足,尤其是老城區、舊式里弄,人口密集,缺少老人活動場所;居家養老的老人也存在用餐、護理及就醫問題。
很多老人由于年事漸高,體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又由于家庭、住房等原因,在家里得不到很好照料,生活質量下降,尤其是獨居的高齡老人的生活、就醫和護理問題極需社會援助。有些子女道德素質低下,損害老年人權益、拒絕贍養老人、強占老人住房等現象時有發生。
二、進一步推進養老工作建設的思考和建議要在形成"組織在政府、支撐在社會、工作在基層、落實在社區"的工作機制的指導思想下,逐步完善本市養老幫困的社會網絡體系。
(一)加強重視養老工作的宣傳教育,形成全社會尊老愛老的良好風氣1、要加強輿論引導,發揚尊老敬老優良傳統。尊老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方面。老年人是社會的寶貴財富。以媒體開展有關老齡話題的討論為載體,有效地進行相關的理念培養和信息傳播。要宣傳尊老敬老的先進典型;要宣傳老年人在改革發展穩定中的積極作用。一方面提高公眾適應社會老齡化的能力,形成尊老、愛老、助老的良好社會風氣的同時,也要在老齡社會的公眾中樹立起一種理念,即熱心于解決老人的困難;另一方面開展老齡身心健康的宣傳教育,讓老人享受幸福的晚年生活,是每個人生活內容中的一部分,這既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也符合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
2、社會、學校、家庭三方要加強對青少年的愛老、敬老教育。教育他們從身邊做起,從家庭做起。學??梢怨膭顚W生參加一些援助困難老人的活動;團組織可號召共青團員為身邊老人做好事;政府要支持并推動社會志愿者義務為老年人服務的機制,通過民眾互助交流,既幫助老人解決了些困難,又利于逐步形成愛老、敬老的良好社會風氣。
(二)加強領導,統籌規劃,綜合協調,進一步推進社會養老工作3、進一步協調和發揮老齡工作部門的作用。有關涉老工作的部門、單位要各盡其職,多為老年人辦好事、辦實事,多從政治思想上關心,多從生活上照顧,讓老年人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4、加快養老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的進程,使養老事業的發展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加強養老工作的法規、制度建設,完善市老年人權益保護條例,增加保障條款,切實扶持養老機構和為老服務業的發展。養老工作的推進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須由政府有關部門牽頭協調各方,及時研究和解決養老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其中,加快建成一批能在市場經濟規則下健康運作,并且滿足老人需要的養老機構已成為當務之急。
5、政府要制定"扶持和優惠"的政策。給予社會辦的養老機構以一定的財政補貼、用地、貸款和稅收方面的政策傾斜,以調動其積極性。各級領導要進一步關心社會力量辦的養老機構,加大宣傳力度以提高社會辦的養老機構在社會上的地位。6、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本市養老工作的社會化程度還不高,資金來源的渠道還不廣。增加政府的有效投入。適當提高養老保險金的交納數額,可按個人收入總額分等級,高收入者繳納養老金按比例相應地要提高,采取國家、企業、個人各自合理負擔一部分的方式,籌集其中一部分,再按比例地用于社會養老工作;商業保險機構能分別開設居家養老和住養老機構保險業務;對養老保險基金進行商業運營,并加強在這一運作過程中的法律規范與監控,使養老保險基金實現增值。
7、提高政策吸引力,拓寬籌建養老機構的融資渠道。動員社會力量和吸納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機構事業。歡迎企業、社會團體、個人和國內外慈善機構捐助,對提供贊助者給予表彰。給創辦養老機構者享受低息貸款。給予為養老機構提供捐助的企業以稅收優惠的政策。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對養老福利事業的財政投入。
(三)整合社會資源,促進養老事業的健康發展8、建立多元化辦養老機構的機制。政府要給予財力保證和政策的扶植,通過政策引導動員社會力量、社會資源投入養老機構事業,形成社會多元化辦養老機構的鼓勵機制。形成企業、學校、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等多方投資的格局;吸引國(境)外資金,采取獨資或合資等方式辦養老機構。
9、各行各業應落實市政府制定的優惠政策。養老工作是社會公益事業,本市有關部門要積極落實市政府辦公廳轉發的《市民政局等二十二個部門關于加快實現本市社會福利社會化意見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重視和支持本市養老工作的發展。10、政府、社會力量辦的養老機構應有各自不同定位。據預測到2025年,本市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469萬,占總人口的33%。要制定適應這一情況的老年人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府、社會分別辦的養老機構,各自應予以正確的定位,政府在養老工作方面應承擔起主導作用,應屬福利性養老機構。社會力量辦的機構則應本著微利原則發展,可以按不同設施進行收費,滿足經濟條件不同的老人的需求。社會辦的護理院、養老院、敬老院等養老機構,要憑借其高質量的服務水平、較優的硬件設施以及能夠提供更多方面的服務來吸引在生活、文化方面有著更高、更多需要的老人。
11、協調各方解決養老機構發展中的用房問題。目前,社會辦的養老機構處于起步階段,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養老機構的用房困難尤其突出,由于大量經費用以支付房租,使得這部分養老機構收費降不下來,直接導致了入住門檻過高。對此,政府可以對國有的空置房進行統籌調撥,讓一些有辦養老機構愿望者能夠租,且用得起。在小區規劃設計時,要把養老設施列入公建配套范疇;要充分利用養老機構周邊地區現有文化、娛樂設施及場地向養老機構老人開放,適當收取費用,減少重復設置活動場所,降低養老機構建設費用。
12、方便老人就醫以及確保困難老人住進養老機構。將居住在養老機構中并享有醫保待遇的老人納入就醫網絡,方便老人就醫;充分利用區、縣和地段、鎮兩級醫院的床位,考慮開設老年護理病房,要發揮醫院在老年護理工作方面的作用。醫院應更廣泛地開設上門為老年人醫療服務的項目,推行"老人家庭保健醫生"。社會各方要為進一步擴大老人家庭病床的覆蓋面創造條件。每年的體檢應選擇適合老年人健康狀況的項目,使老人支付的體檢費有所值。據了解,有意愿入住養老機構的老人近10%。政府辦的養老機構對經濟困難的老人可實行浮動收費制。對想入住養老機構、但經補貼后仍不足以交付費用的老人,有的可以給予補助,有的可采取將其住房交養老機構為條件等方法,以滿足老人的入住意愿,確保一些生活困難的老人能住進養老機構。對病、殘老人要多考慮給予人性化服務。
13、要充分發揮老齡社會福利服務行業協會的作用。通過行業協會加強對養老機構的服務和管理,協助民辦養老機構科學定位。要將區域內的老人情況、已有養老機構設置情況等資料及時提供給籌辦養老機構的有關方面,通過信息溝通從而避免出現因重復建設養老機構,或由于不明確老人需求而盲目地一味追求建設高標準的養老機構,而招不足入住老人的尷尬境地。根據老年人的需要,可以建立專門類別的養老機構,如針對患老年癡呆癥、癱瘓等需專業護理的老人就應被專業型養老機構接收、看護,以提高護理質量。
14、加強養老工作的理論研究。當前養老工作面臨著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和養老機構向多元化發展,迫切需要創新意識,以推進養老工作的工作研究和理論研究,不斷拓展新視野、提出新思路,以推動和指導實踐。
(四)逐步完善社區養老服務網絡15、加強養老工作信息網絡平臺的建設。在社區構筑由民政、公安、勞動保障等部門參與的覆蓋全市范圍的老齡網絡信息平臺,一方面使有關部門和人員能正確掌握情況,從而更及時地做好關心、幫助工作,另一方面實現信息資源進行優化配置。讓有入住養老機構需求的老人,在選擇前有渠道了解各機構情況。
16、推進社區養老工作的建設。區、縣、街道、鎮要把社區養老工作列入社區發展規劃,并作為建設文明小區考核內容之一。社區要為居家養老的人群提供醫療和生活等諸方面的服務。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社區托老所和老年人日間服務中心的建設。將托老所和老年人日間服務中心列入社區服務工作的日程,并逐步完善,使老年人既有居家的自由,又有可享受服務的便利。
17、建立社區老人聯系檔案。要為社區中60歲以上的老人建立聯系檔案,對每位老人的健康狀況、家庭情況等作詳細記錄,并設立服務熱線,以便為老年人提供相應的服務。社區要充分利用先進的信息技術。做到互通情況、幫助解決困難,整合、優化資源,及時地做好安置、服務老人等方面的信息溝通工作。
18、社區中企業、學校等單位共建老人活動場所。由區、縣和街道與社區所屬范圍的企事業單位進一步因地制宜,共建老人活動場所。由區、街道財政撥出資金,為租用或購置閑置房作活動場所創造條件。
19、加強老年護理工作和人才培養,建設一支熱心于老齡工作的服務隊伍。隨著"四二一"或"四二二"家庭結構的出現,從事老齡工作的隊伍要職業化、專業化、規范化,既要有服務意識,又要有服務技能。收費標準要統一化。要形成激勵機制,表彰在老齡工作中做出成績的奉獻者。建議將介護士(介于護工和護士之間)的培養納入相關的培訓工作規劃。
(五)進一步落實老年人的權益保護工作20、司法部門要重視侵害老年人權益違法事件的處理工作。正確界定老齡問題糾紛的性質,依法保障老年人的權益。某些部門把家庭成員虐待、遺棄老人、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事件視為一般家庭糾紛,不處理或從輕處理的情況,必須要糾正。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追究贍養人和其他家庭成員違法行為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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