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機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14 09: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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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養老服務機構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根據民政部及省、市、區應對秋冬季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要求,有效應對秋冬季可能出現的疫情反彈風險,持續抓緊抓實養老服務領域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積極應對秋冬季可能發生的疫情流行,切實保障廣大老年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結合我區疫情防控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構建應急處置工作機制
(一)制定應急處置預案
1.根據當前疫情防控新情況、新問題,健全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機制,完善養老服務領域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預案,履行行業監管職責,指導督促轄區內養老機構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應急預案,應知應會民政部《養老機構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指南》,以及省、市民政部門制定的有關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實各項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
2.督促各養老機構制定完善疫情常態化防控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責任到崗,責任到人。要針對出入管理、人員防護、內部管控、消毒隔離、疫情處置、物資保障等重點環節,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組織實施。當養老機構出現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時,養老機構負責人應立即向區民政部門、區衛生健康和區疾控中心報告,即時啟動應急預案。不得出現遲報、瞞報、漏報現象。
(二)加強防疫物資儲備
1.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場所。各養老機構要根據實際,分級分類設立疫情處置應急物資儲備點,科學測算應急物資儲備量,綜合采取實物、協議等方式,備足醫用口罩、防護服、電子體溫計、消殺藥品等疫情處置應急物資。加強對應急儲備物資和存放場所的安全管理,落實好酒精、消毒液等危險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強指導督促養老機構要結合機構內老年人、工作人員情況,做好醫用口罩、電子體溫計、消殺藥品等醫用防護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儲備工作。防疫物資儲備量應當滿足本機構30天滿負荷運轉需要。嚴格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儲備。
二、加強疫情監測預警
(一)加強對住養老年人監測
1.養老機構應堅持每日居室巡查,用體溫槍早晚各為老年人測量1次體溫,并做好記錄。隨時關注老年人身體狀況,重點觀察有無發熱、干咳等癥狀,發現異常及時報告,并做好健康記錄。
2.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應進行核酸檢測或提供核酸檢測相關證明報告后方可入住機構,重點加強對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體狀況監測。
(二)加強對工作人員監測
1.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應具備低風險人員證明(綠色健康碼),在每次進入養老機構時出示并接受體溫監測。外出購買生活物資、陪護老年人就醫等頻繁接觸外界的工作應由專人負責,重點加強對這部分人員發熱、干咳等癥狀監測,做好日常衛生防護并減少與老年人接觸。
2.落實養老機構核酸檢測“應檢盡檢”機制,所有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應接受核酸檢測。工作人員如出現咳嗽、咳痰、咽痛、頭痛、發熱等癥狀,或其接觸的老年人、探視人員及在機構外接觸的其他人員被醫學隔離觀察或核酸檢測為陽性,應及時報告養老機構負責人,做好自我隔離觀察,并排查其近期接觸過的人員。
(三)加強對探視人員監測
1.所有進入養老機構人員必須出示健康碼綠碼,并接受體溫監測。同時,需要提供近15日內的活動軌跡,如有疫情中高風險地區逗留經歷的,不得進入養老機構。孤寡老人、遠郊農村人員等沒有條件申領健康碼的人員,符合低風險人員條件的,可出示加蓋社區(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紙質“健康碼”等證明(有效期14天)。
2.養老機構應控制探視人員的數量、活動區域和探訪頻次及時間,對探訪人員實名登記,必要時實行預約管理。具體探視要求參照執行《市民政局關于印發〈市養老機構老年人返院(新入?。凸と藛T入院及探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德民政發〔2020〕15號)。
3.如老年人與探視人員接觸后出現咳嗽、咳痰、咽痛、頭痛、發熱等疑似癥狀,養老機構在進一步確認老年人身體狀況的同時,應向區衛生健康或區疾控中心通報其近期接觸過的探視人員情況。
(四)加強對食品類物資監測
養老機構所需的食品類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應從未發現肺炎病毒的正規場所及渠道購買,避免采購自疫情高發國家和地區的進口冷鏈食品。安排專人根據食品安全要求負責采購、運輸、儲存、加工食品,在食品加熱成熟前避免不必要的接觸。做好各環節時間、地點、接觸人員記錄,形成可追溯的鏈式管理信息。
三、加強疫情分類處置
(一)常規疾病處置
1.養老機構所在地區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風險等級期間,針對住養老年人非突發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機構內醫務人員處置、電話求助醫療機構、請醫療機構醫生會診等方式保守治療,暫不外出就醫。住養老年人出現咳嗽、咳痰、咽痛、頭痛等癥狀且無加重,并確認無流行病學史的(14天內沒有接觸過肺炎確診患者或疑似患者、沒有出入有確診或疑似患者社區或活動場所),可在機構內按常規疾病治療,暫不外出就醫。
2.住養老年人出現身體不適或疾病發作急需外出診療的(非肺炎疫情疑似癥狀),養老機構應及時與老年人和指定監護人溝通協商,由指定監護人或其他親屬陪同老年人到醫療機構就診并做好有效防護。指定監護人不在、且其他親屬無法陪同就診的,養老機構聯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機構工作人員做好有效防護陪同就診。
(二)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的處置
1.養老機構住養老年人、工作人員被確診為病毒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的,應立即送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并根據疫情監測要求向區政府聯防聯控工作組報告,配合衛生健康部門、疾控中心開展醫學排查和密切接觸者追蹤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觸者(接觸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員等),落實“應檢盡檢”“應隔盡隔”,對密切接觸者實施14天集中隔離觀察,對可能波及的人員開展全員核酸檢測。
2.發生疫情的養老機構應立即實施嚴格的封閉管理,落實人員、物資、車輛進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觸者外,機構其他所有人員均應在院內實施觀察,觀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觀察期間不得外出或探視。要在區疾控中心的指導下對相關場所及個人物品開展全面消殺,規范處置個人物品。對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清洗和消毒處理,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四、加強疫情常態化防控
(一)嚴格落實“四早”“五有”要求
加強監測報告責任制,指導督促養老機構安排專人加強應急值守,負責機構疫情監測報告。嚴格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要求,強化養老機構“有應急預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責任人、有防護物資設備、有醫護力量支持、有隔離轉運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以及突發應急情況的響應和處置。
(二)加強日常健康教育
要通過張貼宣傳海報、發放宣傳手冊、播放宣傳片、微信平臺推送等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肺炎和秋冬季常見疾病尤其是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科學指導老年人、服務對象正確認識和預防疾病,提高健康素養。引導老年人自覺養成“一米線”、勤洗手、科學佩戴口罩等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噴嚏時注意遮擋,避免用未清潔的手觸摸口、眼、鼻。
(三)堅持多病共同預防
1.加大對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種宣傳力度,引導入住老年人主動接種相關疫苗。養老機構要聯合相關醫療機構,加強秋冬季高發呼吸道傳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監測、分析和預警,及時應對處置相關疾病疫情,切實降低肺炎與秋冬季高發傳染病疊加流行風險。
2.加強養老機構內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檔案,做好對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癥狀的監測,提醒慢性病長期服藥老年人要規律服藥,有身體不適及時告知護理人員。對老年人可能出現的健康問題做好預案,提前規劃好就診醫院、時間、乘坐車輛、出行路線、陪同人員、檢查項目等。
(四)開展環境衛生整治
1.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各養老機構要以居住房間、食堂、浴室、室內公共活動區域等為重點,加強環境衛生整治,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做到室內室外衛生整潔,垃圾分類“日產日清”。
2.嚴格按照規定落實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體表面和地面清潔消毒。要嚴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飲具清潔消毒、食品留樣等規定。公用衛生間需配備洗手液,保證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正常工作,有條件的可配備速干手消毒劑或感應式手消毒設備。
(五)加強心理疏導
1.依靠心理咨詢機構,及時提供專業服務。各養老機構要密切關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不僅要通過一系列措施預防老人發生心理疾?。桓诎l現老人有心理問題時,及時協助老人獲取有效的心理疏導。要積極聯系衛生機構,通過網絡、電話等形式為老人提供及時的心理咨詢服務,疏導老人心理問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責任落實。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行業管理責任、養老服務機構主體責任、養老服務機構員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責任。要認真履行民政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職責,堅決避免懈怠松勁情緒;積極協調區衛生健康局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的疫情防控技術指導和醫療服務保障工作。各養老服務機構要進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應急處置預案,明確責任分工,做到人員到位、物資到位、場所到位。
(二)加強政策宣傳。通過政策解讀、開展培訓等多種方式,做好秋冬季節疫情防控政策的宣傳工作,確保機構及時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積極引導養老服務機構主動做好老年人及家屬政策解釋和心理疏導,爭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潛在的不穩定因素。
(三)加強預案處置。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間,指導并督促養老機構制定重大節假日期間的探視方案,制定春節期間養老護理員后備和輪崗方案,制定防疫物資儲備方案、人員防疫能力提升方案。
(四)加強督導落實。鞏固現有經驗做法,妥善運用聯防聯控機制,采取多部門聯合檢查、抽查回查、專項檢查等方式,推動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現場提出并督促其按時整改到位,并建立檢查臺賬做好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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