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證明范文

時間:2023-03-26 15:16:50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養老保險證明,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養老保險證明

篇1

一、單位和職工參保繳費證明統一由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出具,任何其他部門不得代開。

二、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單位應向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有關年度的統計年報、工資發放表、單位用工合同(勞動合同鑒證花名表)、不在本單位參保的人員或返聘退休人員需提供參保證明或退休證明。相關業務科室必須嚴格審核,認真填寫《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按程序進行審批。

三、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職工統一由單位辦事人員辦理,由相關科室按要求填寫《職工參保繳費證明》,按程序審批。

四、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單位申請后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應及時出具有關證明,加蓋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單位公章。

【養老保險繳費證明辦理流程】

養老保險的繳費證明是需要統一進行辦理的,辦理過程也并不復雜,以下就是養老保險繳費證明的辦理流程。

一、政策依據

《關于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的通知》

二、辦理原則

參保單位、單位負責人評先或其他部門要求對本單位提供參保繳費證明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須審核原因和理由,認為可提供證明時,給予辦理單位繳費的證明手續。

三、需提交的資料

1、有關單位要求提供參保繳費證明的資料和理由及書面申請;

2、單位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情況證明表(一式兩份)。

四、辦事流程

1、參保單位填寫《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表》。

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對養老保險繳費正常的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繳費證明;有欠費的單位,參保單位補繳欠費以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給予辦理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五、辦結時間:

繳費正常的,當天辦理。有欠費的,補繳欠費以后的當天辦理。

六、投訴和監督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在辦理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業務過程中,有違反以上相關政策和規定的行為時,可到省社保局綜合處進行投訴和舉報。

【社會保險及基本醫療保險繳納證明范文】

姓 名 性 別 身份證號

該同志系我公司職工,公司已為其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城鎮人員失業保險、計劃生育險及基本醫療保險。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

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基本醫療保險中心

意見:

社保中心印章

年 月 日

意見:

篇2

歷城社保辦:

茲有我單位員工: ,身份證號碼:

因不是濟南戶口,根據濟南限購房政策,在濟買房需出具職工在濟繳納社保滿一年以上的社保證明。

單位全稱(公章):

個人如何辦理社保

個人:交身份證復印件到現參保單位

現參保單位:執該員工身份證復印件到當地社保領取社保中心銀行帳號開戶行等信息

(有的是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有的是蓋個帳號信息戳,有的是介紹信,反正就是說明其銀行帳號信息,讓社保往這個帳號寄錢。注意:一般來說,需加蓋社保公章)

個人:把當地社保帳號信息交到在原參保單位

原參保單位:執當地社保帳號信息到當地社保辦理轉出手續

所需材料:社保減少表、當地社保帳號信息(有的是聯系函、介紹信等其他形式)、有的還需要本人寫的轉往外地的申請。

當地社保會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部分匯寄到當地社保,并給一份養老保險轉移單(或叫情況證明,上面記錄有參保年限、繳費基數、匯寄個人賬戶部分金額等信息)。有的還有基金轉出確認函等材料。

原參保單位辦結后,將養老保險轉移單(或叫情況證明)、基金轉出確認函等其他材料交給本人。

個人:將養老保險轉移單(或叫情況證明)、基金轉出確認函等其他材料交現參保單位

篇3

一、戶籍遷入的基本原則

1、嚴格控制旗外人口到旗內落戶,禁止旗外旗內人口到農牧區落戶,提倡和鼓勵農牧區人口到城鎮落戶。

2、申請將戶籍遷入到本旗,并已調入或考錄到本旗行政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要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的規定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3、因婚申請將戶籍遷入到本旗的可按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

4、申請將戶籍遷入到本旗,符合落戶條件的其他人員,必須從20歲算起,按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辦法的規定,一次性補充繳納至落戶時年齡段的社會養老保險費。

5、經批準遷入本旗的戶籍,受理派出所只能按“城鎮居民”予以登記。

二、戶籍遷入的基本條件

1、本旗外出上學的學生、復轉軍人和“兩勞”釋放人員,憑遷移證、學生戶籍證明、復員(或轉業)證、釋放證等相關證明,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并報經旗公安局審批后,方可落戶。

2、因婚在本旗各派出所間遷移戶口的,憑結婚證、結婚雙方所在嘎查(農業隊、居委會)和蘇木(鎮、示范園區)的證明,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并報經旗公安局審批后,方可落戶。

3、經組織、人事、教育等部門批準,符合本旗人才引進標準的技術人才及其配偶,憑組織、人事和教育部門的文件和養老保險繳費手冊,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并報經旗公安局審批后,方可落戶。

4、調入或考錄到本旗行政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憑組織人事部門文件,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并報經旗公安局審批后,方可落戶。

5、夫妻投靠的,憑結婚證、房產證、養老保險繳費手冊,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并報經旗公安局審批后,方可落戶。

6、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的,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并報經旗公安局審批后,方可落戶。

7、在旗內居住10年以上,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穩定經濟收入,其子女在旗內接受義務教育的,憑居住地所在嘎查(農業隊、居委會)和蘇木(鎮、示范園區)的證明、養老保險繳費手冊,并公示無異后,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并報經旗公安局審批后,其本人、配偶和子女方可落戶。

8、確屬本旗人口,但在人口信息系統上沒有登記的,憑居住地所在嘎查(農業隊、居委會)和蘇木(鎮、示范園區)的證明并公示無異后,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并報經旗公安局審批后,方可辦理補充登記手續。

9、其他特殊情況申請將戶籍遷入本旗的,旗公安局必須報旗戶籍管理領導小組研究審批。

三、其它

篇4

專家解答:發生這種情況,多是因企業經辦人員責任心不強、工作不細造成的。

處理的方法之一:在企業繳費之后沒有發生退休及轉移人員變動的情況下,可以到地稅部門辦理退費:第一步,持離職員工的離職證明、繳費票據到地稅申請退費,并由地稅部門重新確定繳費基數;第二步,到企業參保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當月做實賬戶刪除;第三步,到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企業處辦理申請退費手續(退費材料中必須包括地稅出具的認定繳費基數錯誤的證明、繳費票據、退費申請表);第四步,辦理完上述的手續之后到地稅退費,并向地稅申報正確繳費。

處理方法之二:企業恰好有新增人員漏保的,可重新報盤,將當月做實賬戶刪除,按正確的繳費人員做實賬戶就可以了。

在工作實踐中,第一種處理方法退費、再繳費時間長,企業履行手續又麻煩,實際按此方法操作的企業也比較少。企業還需針對實際情況,采取合理的解決辦法進行處理。企業和職工也可通過溝通協商自行解決。

企業注銷期間,職工可以辦轉出嗎

來信咨詢:我單位被相關部門列為非正常繳費戶,各項保險不再繼續繳納,企業在未辦完注銷手續之前,最后一個職工是否可以辦理停保轉出手續?

專家解答:根據《社會保險登記暫行辦法》登記和注銷登記的規定,繳費單位在解散、破產、撤銷、合并以及其它情形,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的,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在實際經辦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用人單位不能及時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稅務機關的注銷手續,企業未注銷前不允許養老保險登記空戶,這樣會不同程度地影響職工繳費和接續養老保險關系。而企業按規定辦理完注銷手續,涉及地稅、工商等多個部門,辦理周期較長。針對這種情況,為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及時辦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停保及轉出手續,企業在工商、地稅無法注銷的情況下,除單位法人外所有職工都能辦理轉出,地稅列為非正常繳費戶企業也允許養老保險登記空戶管理。

定居國外還能領取養老保險嗎

來信咨詢:我今年66周歲,1998年正式退休,享有養老保險待遇,加入外國國籍后,是否繼續享有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定居國外后,還能不能領取養老保險?

專家解答:根據國家省市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只要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按月領取退休養老金。至于退休后在哪里居住,是本人的權力。已經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在取得永久居留權或加入外國國籍后,可以繼續享受國家對獲準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規定的養老保險待遇,標準與國內退休人員相同。

社保經辦機構按照本人提供的銀行卡號或存折每月及時注入養老金,遇到國家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政策時,由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統一調整并注入退休人員的銀行卡(或存折)。無論退休人員在國內還是在國外居住,社保經辦機構每年將對所有退休人員進行生存認證,防止冒領養老金,一旦發現冒領養老金,將依法追繳并追究刑事責任。

篇5

關鍵詞:社會養老保障體系;養老保險;保險關系轉接

中圖分類號:F84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03-0089-02

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9月底,全國城鄉居民兩項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達到4.49億人,加上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總計覆蓋人數超過7億人,這標志著覆蓋中國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基本建立。隨著中國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的不斷完善,維護各類社會保險人員的保險權益,保障參保人的合法利益,日益受到人們的重視。2009年末國務院出臺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接的暫行辦法,而參加其他社會保險參保人的保險關系如何進行轉接并未明確,中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已基本實現全覆蓋,盡早明確各類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接政策已經迫在眉睫。本文就如何實現個人社會養老保險關系的有序銜接進行一些探討。

一、明確個人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接辦法的意義

明確個人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接辦法可以有效維護參保人員的保險權益,保障其合法利益,避免保險關系發生中斷,使參保人的養老保險關系能夠有序銜接,辦理退休手續時參保年限得以累計,退休待遇不受影響,體現了社會保障制度的公開、公正、公平,是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透明、均等化、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舉措;有利于促進各類人才的合理流動和交流,解決人才流動的后顧之憂,營造促進就業和鼓勵創業的社會氛圍和社會環境,為構建創新型社會和創新型的國家保駕護航;有利于統籌城鄉和區域發展,引導農村富余勞動力向城鎮有序轉移就業,推動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促進中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有利于推進中國戶籍制度改革,為公民在就業、戶籍等方面實現自由流動創造條件;可以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保險轉接工作提供政策和法律依據,在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接手續時有章可循、有據可依,為參保人員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二、實現個人社會養老保險關系有序轉接的條件

第一,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和養老保險體系,現階段中國已明確了建立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軍人養老保險制度、征(失)地農民保險制度、新型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這幾大制度有的已經全面落實,有的正在試點推行,有的政策正在逐步出臺,各項制度正在不斷得到完善。第二,將包括公務員、企業(含國有壟斷行業)職工、事業單位職工、城鄉居民及無固定職業的各類人員全部納入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管理,打破社會保險對身份、職業、年齡、戶籍、區域的限制,依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金保金卡”工程,為每個公民建立唯一的社會保障號碼,發放一張全國通用的社會保障卡,實現全國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的互聯互通。第三,在全國各級社會保障經辦系統專門設立個人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接機構,為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接手續的人員提供便利和優質的服務,提高個人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接的效率。第四,將社保基金從實現省級統籌逐步過渡到全國統籌管理,避免在辦理個人養老保險關系轉接手續時保險資金出現頻繁轉移,影響社?;鸬氖褂煤屠眯?,要加強對社保基金的監管,提升社?;鸨V翟鲋车哪芰涂臻g。中國已建立了覆蓋全國城鄉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涵蓋中央、省、市、縣(區)、鄉(街道)、村(社區)全國城鄉的社會保險各級經辦機構正在不斷充實和完善,統籌考慮各類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出臺個人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接政策和轉接辦法的具體條件已經具備。

三、個人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接的具體措施

(一)個人養老保險參保關系的轉接辦法

參保人在參加國家開設的任一類別的社會養老保險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參保人的個人身份證信息為參保人建立個人基本社會保障號,個人身份證號碼也是參保人唯一的社會保障號。參照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標準制度,統籌考慮其他各類社會保險辦法,制定全國統一的基本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統一繳費基數和比例、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消除各地區、各行業之間基本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差異,允許各地區根據經濟發展水平適當提高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與比例,鼓勵各地區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制定多標準、多層次和統一的補充社會養老保險辦法。

1.參加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如何轉接。企業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因工作單位變更或戶籍遷移時,如保險關系轉移發生在同一社保統籌區間屬于本區轉接的,可以到原參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證明后至新參保單位的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參保人的個人社會養老保險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不發生轉移,保險資金不進行劃轉;如保險關系轉移前后不在同一社保統籌區域跨區轉接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除為參保人辦理保險關系轉接手續外還要對參保人的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的保險資金依據規定進行跨區劃轉,對基本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可以不轉出,對超出基本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可以劃入轉入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當參保人員在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流動時,企業養老保險與公務員、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轉接辦法可以待全國實施公務員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后作出具體規定,轉接辦法可以參照企業養老保險關系轉接方法制定,逐步打破參保人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時對年齡、身份、區域的限制規定,簡化辦理養老保險參保關系轉接的手續。

2.參加軍人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如何轉接。《關于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對軍人在服役期間參加社會保險和退役之后社會保險關系轉接的具體政策,對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的轉移接續辦法作出了調整和規范。軍人退出現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國家給予退役養老保險補助,軍人服現役期間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中央財政承擔,所需經費由總后勤部列年度預算安排。對退役養老保險補助的范圍作了劃定,明確對轉業到企業工作和復員的軍官、文職干部以及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和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給予退役養老保險補助,退役養老保險補助在軍人退役時一次算清,軍官、文職干部和士官,按本人服現役期間各年度月工資20%的總和計算;義務兵和供給制學員,按本人退出現役時當年下士月工資起點標準的20%乘服現役月數計算。其中,12%作為單位繳費,8%作為個人繳費。轉業到企業工作的軍官、文職干部,除給予退役養老保險補助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仍給予養老保險一次性補貼。對2012年7月1日前已退出現役的軍人,其養老保險辦法按原有“軍齡視同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政策執行。對軍人退役后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其養老保險關系轉接辦法按照公務員、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規定辦理。

3.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如何轉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中斷繳費,參加企業養老保險時,可保留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暫停繳費,直接參加企業養老保險;企業養老保險參保人中斷繳費,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時,可以暫時停止企保繳費,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保留企業養老保險關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被政府征收土地時,應終止保險關系,退還參保人個人繳納的保險費(含財政補貼),納入征(失)地養老保險。參保人達到退休年齡時,如企業保險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符合辦理企業保險退休條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儲存額(含財政補貼)可以全部轉入企業保險,抵算應繳的企業養老保險費,累計合并計算參保年限,辦理企業退休手續;參保人企業保險累計不足十五年,不符合辦理企業保險退休條件的,參保人可以選擇延長繳費至繳足十五年辦理企業退休手續,也可以將企業保險繳費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企業保險年限視同城鄉居民養老保繳費年限,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退休手續。

4.參加征(失)地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如何轉接。農村居民在被政府征收土地后,全部參加征(失)地養老保險,用失地農民的征地補償金設立征(失)地養老保障基金。對未超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退休年齡的農村居民,將其獲得的征地補償金按企業保險歷年繳費基數和金額向前折算成企業保險參保年限,辦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折算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年限累計不超過十五年,折算后征地補償金有余額的可以一次性退還,也可以抵扣以后年度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對超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退休年齡的農村居民,可以直接發放征(失)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費,發放標準可以參照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十五年的退休待遇執行;對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農村居民可以給予一次性征地補償金,不進入征(失)地養老保障體系。

(二)個人社會養老保險退休保險關系的轉接辦法

退休保險關系的轉接相對較簡單,當退休人員戶籍和居住地遷移時,退休人員只要至原發放退休金的社保經辦機構開具退休保險關系轉接證明到遷入地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即可,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仍可以由轉出地的社保經辦機構負責發放,其他涉及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可委托遷入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如退休人員待遇生存驗證、退休人員的免費體檢、文化娛樂工作等。退休保險關系轉移最重要的是做好對退休人員保險關系轉接后的服務,要逐步結束退休制度多頭管理、碎片化現象嚴重的現狀,對全國目前執行的多種保險退休制度進行并軌,建立“保基本、廣覆蓋、多層次、合國情、順民意”的退休養老保險制度;整合老齡工作部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管理部門、軍隊退休人員管理部門和企業退休人員的管理部門,建立全國統一管理、目標職能明確的養老保險退休管理機構,完善退休老年人員管理機制,分類指導開展退休人員管理工作,鼓勵動員全社會參與建立各類老年社會服務機構,對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讓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為”。

參考文獻:

[1] 新華社.全國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總結表彰大會在京召開[N].人民日報,2012-10-13(01).

篇6

1、加強征繳管理,增加基金收入

1.1、強化行政監督,減少欠費發生

繳費收入是養老保險基金最主要的來源,因此,必須在增加繳費收入上大做文章,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應收盡收。

首先,參保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并要求在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鑒證和用工登記備案手續。存在勞動關系但未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補訂勞動合同。這樣,市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才能對單位的用人情況進行掌握,為基金征繳奠定基礎。

其次,勞動保障部門必須加大對參保單位的稽核處罰力度,參保單位繳費意識不強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機構要將參保續保繳費作為對參保單位進行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的重點,依法對拒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不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參保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第三,通過部門配合,強化征繳,減少欠費發生。工商、稅務、公安交警、交通港航、城市客運、安全生產監督等部門在辦理有關證照年檢年審手續時,將參保繳費作為證照年檢年審的內容之一,從而使單位自覺履行應盡的社會保障義務。

1.2、加強基數審核,防范惡意避費

社會保險費征繳基數是征費的基礎。由于法制不健全,監督制約機制不強,單位缺乏法制意識,一些單位在上報給勞動保障部門繳費基數時,存在故意少報基數,惡意避費的問題。解決這一問題,可以從一下幾方面著手:一是要建立科學統一的社會保險信息系統,通過基礎數據的實時監督、數據制約,保證基數的真實性;二是加強工作制約,包括對繳費單位綜合財務報表的審查,勞動保障部門內部工資管理、社會保險、綜合統計等機構的配合,逐步實現以法定統計報表為繳費基數;三是可以聯合地稅部門,使繳費單位的繳費人數、繳費工資和計稅工資相一致,以解決在報養老保險繳費工資時少報,在單位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多報的問題。

1.3、明確部門責任,形成征繳合力

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社會保險費的征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收機構征收,也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相關部門征收。目前,我省社會保險費的征收機構都是勞動部門所轄的社保機構,企業、個體戶、靈活就業人員等由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征收,機關、事業單位由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征收。因此必須明確各部門之間的職責,必須通過市縣政府明確其責任,并通過計算和預算下達具體的征繳任務。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應該把征費擺到重要的位置,事實上,養老保險作為需要財政補充缺口的政府責任,在完善社保預算后,顯然也是一種財政收入。只有通過各部門齊抓共管,才能形成征繳合力。

2、規范支出管理,降低道德風險

2.1、嚴控提前退休

按照養老保險的制度規律,一名職工必須有足夠的工作時間和繳費金額,才能保證他退休以后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一個社會必須有足夠的繳費人群,才能維持現有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支付。目前我國法律規定的退休年齡和國際普遍實行的退休年齡相比本來就較為年輕,不少學者已提出應延長退休年齡,以此化解基金支付壓力,如果在現有退休年齡的基礎上還有大量職工提前退休,這種生之者寡、食之者眾的狀況就無疑會進一步打破養老保險的收支平。

2.2、打擊虛報冒領,加強支付管理

第一,加強對離退休人員的生存認證工作,防止死人領活人的錢??梢圆扇《喾N形式,一是加強和社區的聯系,由社區開展離退休人員生存認證工作,社區每個季度舉行一次與領取養老保險金的離退休人員見面會,對行動不便的離退休人員,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定期上門走訪。對于省內外(含境外)異地居住的離退休人員,應每半年向發放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一份居住地生存證明。對不配合、不參加普查或身份證明材料不全的離退休人員應暫停發放養老金,待確定其身份后再予發放。

第二,實施離退休人員指紋生存認證,逐步實行指紋鑒定發放養老金。對離退休人員的指紋采集可以采取兩種方式:一是直接采集,包括采集每人的頭部影像、指紋以及居住地、聯系方式,驗證身份證等基本信息,輸入到指紋識別系統;二是對于在外地生活、因病或行動不便的離退休人員,則每半年向其親屬發放指紋識別紙,由其親屬采集活體指紋后交社保局進行認證。

通過打擊虛報冒領,降低誠信風險和道德風險,減少基金流失。

3、完善管理制度化解支付壓力

3.1、提高統籌層次,增強調劑功能

實現市級統籌后,要繼續建議實現省級統籌甚至全國統籌。同時要打破勞動保障部門內部及市、縣的利益格局,建議將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不受當地政府的干預,以保證養老保險基金的按時足額征繳和發放。

篇7

【關鍵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資格認證;對策

前言

我國社會經濟正在不斷發展,社會制度也在不斷完善,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逐步提高。在生活水平提高后,許多人開始關心起養老問題。養老問題不但影響國家的經濟發展,更關系到社會的穩定。由于我國老齡化問題開始顯現出來,因此建立起完善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認證體系顯得尤為重要。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資格認證概述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資格認證指的是符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要求的人,經過指定機構辦理的養老保險證明,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有關政策規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資格認證領取人員應從養老保險生效的次年起,定期接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資格認證,而對于逾期沒有辦理資格認證的人員,機構有權暫停發放其養老保險;在經過手續補辦后再給予發放,并對停發期間的養老保險進行補發[1]。

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資格認證中存在的問題

(一)認證隊伍不全,經費得不到保障城鄉養老保險資格認證需要依靠基層組織來維護和實施,提供落實到個人的資格認證服務。但是就目前來看許多地方都未設立基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認證隊伍,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的一些經費沒有到位,有些隊伍的經費甚至是0。上層領導沒有考慮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以及資格認證的特殊性,只是按照正常情況進行撥發經費,經費有限導致基層隊伍無法應聘專業人員,或者應聘的人員因待遇過低而不積極工作,從而使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資格認證隊伍的工作難以開展。

(二)認證手段落后,缺乏專業人才大部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資格認證的手段極其落后,而且沒有建立起網絡認證管理系統,而大部分城鄉居民資格認證采取的是面對面的方式,依靠工作人員對申請資料進行排查審核,難免會出現有人偽造資料冒領資金的情況。而且由于工作人員工作內容多,工作壓力大以及手工操作的程序較多,使得認證進度緩慢。另外還存在著工作人員由于人情原因,對冒領養老金的現象不予制止,使相關部門為老人以后生活有保障所發放的養老金成為他人送人情的工具。由于養老保險資格認證不受上層領導的重視,因此在招聘工作人員的時候難以招到專業人才,養老保險資格認證的工作人員由于認證手段落后、工作量大,且容易出現種種失誤,也很難將在這一崗位長期工作下去。另外由于認證管理信息系統尚未建立,一些人在異地進行認證時,只能通過電話和資料郵寄等方式進行,嚴重影響了居民養老保險資格認證的工作開展。

(三)制度不統一導致工作落后大部分地區對于居民養老保險資格認證沒有制定相應制度,而有關部門也未出臺各項實施準則和具體操作辦法,使得居民養老保險資格認證隊伍在工作過程中只能一邊摸索一邊開展工作,阻礙了工作的進行和開展力度;同時也導致了不同地區的認證手段和程序及所需要的資料的不同,因此許多人民群眾對不同的制度和手段意見非常大。另外由于在資格認證過程中沒有詳細制度制定出臺導致許多不良現象無法追責,比如冒領現象在被識破時也沒有進行追究責任,最后導致居民認為即使冒領被識破也不用擔負責任,使得居民養老保險資格認證工作不能很好地開展下去[2]。

三、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資格認證工作的對策

(一)完善隊伍建設,提供資金保障相關部門應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資格認證隊伍進行整合并提供合理的經費;重視基層認證隊伍的組建和完善,對于沒有專業人才的隊伍可以聘請相關專業的大學生以及村干部兼任認證隊伍的工作成員;設立專職的管理人員,對人員進行培訓,樹立正確的觀念和對居民養老保險資格認證的工作態度,對于表現良好的工作人員可以將其納入事業編制單位,以此吸引專業人才前來就職。此外高層領導也應加強對隊伍的重視,根據隊伍的人數以及服務人數和工作量評定工資和加撥經費,增強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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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覆蓋全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初具雛形。2009年9月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出臺了《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2011年6月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試點在全國范圍內啟動,到2012年9月底全國所有縣級行政區全部納入國家兩項試點,全國兩項制度參保人數達到4.49億人,其中,1.24億城鄉老年居民領取養老金,再加上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養老保險總計覆蓋人數已超過7億,中國基本實現了世界上最大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

2.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尚處起步初始階段,各級保險經辦機構及隊伍建設亟需充實與完善。作為國家普惠式的養老保障制度,中國全面施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時間不長,各地在制度建設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辦能力方面差異懸殊,東部經濟較發達地區在2009年以前已經開展了試點,保險制度和社保經辦機構已得到完善與充實,而西部偏遠地區此項制度則剛剛全面推開,尤其是基層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建設亟需加強,待遇領取資格認證操作流程和認證標準亟需規范,經辦人員的業務技能與專業化水平亟需提高,工作責任心亟待加強。

3.城鄉差異及交通地理條件影響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開展。國務院規定的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是每月55元,雖然實現了從無到有的跨越,但較低的待遇標準影響了領取人認證的主動性,尤其是在中國東部經濟較發達地區,領取人對認證的重視程度不夠,而西部偏遠地區受地廣人稀,居住相對分散,交通不方便,居民外出打工掙錢等因素影響,領取人認證往往需要花費較多的時間和精力,開展認證工作存在一定的難度。

4.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與經濟快速發展的現狀與人們較快的生活節奏不相適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技術和手段較落后,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認證工作仍然停留在傳統的手工操作基礎之上,驗證效率往往“事倍功半”,離認證工作的科學化、信息化、精確化、專業化的要求仍然有一定的差距。

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制度的探索與建議

1.落實各項認證措施,規范操作流程,完善認證制度。中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廣,各地社保經辦機構千差萬別,應當因地制宜,采用集中認證與實時認證相結合的方法開展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各地區可以選擇合適的認證方法,每年規定一個期限集中辦理一次集中認證,認證人本人應到場,并攜帶領取待遇的憑證、本人身份證、戶口薄等證明材料,如實辦理認證手續,對因重病、住院、行動不便、外出暫居住在異地、本人不能親身前來辦理認證的,可以采用異地認證的方法,領取人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受托代辦人按規定提供認證人的生存證明,出示認證人和受托代辦人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由經辦工作人員進行登記備案,在規定期限內進行復查。實時認證則需要借助于完善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和公安、民政、衛生等公共人口信息資源系統,每月定期通過系統進行數據比對來完成。

2.建立崗位目標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強社保經辦機構的經辦能力建設。對社保經辦工作人員加強業務培訓,定期開展業務輪訓,采用定期培訓、以會代訓等多種形式進行業務指導和業務監督,提高經辦工作人員的職業素養和業務技能、提高經辦人員的責任意識和責任心,尤其是基層經辦工作人員要動態掌握本地區領取人員生存狀況及戶籍變動情況,加強與本地區民政殯葬部門、公安戶籍管理部門的聯系協作,對不符合領取資格的人員應及時暫停待遇,做好停發登記備案。對經辦工作人員弄虛作假的,要責令其追回冒領的保障待遇,對當事人進行通報批評教育,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3.明確界定各類保障待遇享受的資格與條件。中國社會保障政策管理政出多門,涉及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衛生部、殘聯、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多個部委部門,國家應統籌考慮各個部門、各項社會保障政策,明確界定哪些社會保障待遇可以同時享受、哪些社會保障待遇不能同時享受,哪些社會保障待遇可以合并發放,比如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的供養親屬與由民政部門集中供養的五保人員不能同時享受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重度殘疾人員領取的傷殘補助金和城鄉居民社會基礎養老金則可以同時享受。保護領取人的正當權益,提高困難人員的保障待遇,減輕其生活困難,保證特殊領取人的保障待遇不降低,生活不受影響。

4.加大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宣傳力度。逐步提高城鄉居民主動進行待遇領取資格認證的意識,營造廣大城鄉居民主動參與待遇領取資格認證的社會環境和氛圍。每年辦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集中認證之前,可以利用電臺、廣播、報刊等新聞媒介認證公告,在本地區各個街道(鎮)、社區(村)及人口集中居住地張貼宣傳告示,讓認證對象充分了解掌握認證信息;集中認證工作結束后,及時將認證結果進行公示,擴大群眾的知曉率,加大群眾監督力度;出臺待遇領取資格認證舉報獎勵政策,對舉報人給予必要的物質和經濟獎勵,對冒領人加強批評教育,責令退還冒領的待遇,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加大法律法規的震懾力度。

5.逐步推廣領取待遇資格實時認證,提高社會保障基金監管績效。完善公共基礎信息資源,建立本地區、本省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跨地區比對系統。首先要制定實施統一的數據比對標準和比對措施,提高采集公安、民政、衛生等部門人口信息的精準度,建立本地區的社會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比對系統,按月定期將認證信息與其他人口信息進行比對,及時查驗出死亡冒領及騙保情況,對篩選出的問題信息數據逐條核查落實;其次要加強與本省社會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比對系統跨地區聯網建設,強化跨部門技術協作,由省級人社部門統一與公安、民政、衛生等相關部門的人口信息比對,以防范省內重復領取養老金行為;最終要加快與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待遇狀態比對查詢服務系統聯網工作,以便在全國更大范圍內防范跨省重復冒領保障待遇的行為,著力提高社會保障人員待遇認證的效率,加大社?;痫L險防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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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養老保險;農民;個人帳戶;給付標準

目前,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滯后,不僅對農民有失公正公平,而且嚴重制約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能否真正建立起來,關鍵在于能否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只有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農民的社會保障才能落到實處,農民才能和城鎮職工一樣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一、多渠道籌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是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基本前提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賴以建立、發展和完善的物質基礎,它對整個社會勞動產品的分配過程和分配結構有直接影響,其規模決定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立的進程和保障水平的高低。

1.國家財政預算中用于社會保障的支出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主要來源。目前,我國各級政府只對城鎮職工的社會保障承擔經濟上的責任,基本上沒有考慮農民這方面的問題,這顯然是不公平的。因此,為維護農民應享有的社會保障權利,必須打破傳統的城鄉二元社會保障體系,將國家財政用于社會保障的支出,按照一定比例在城鄉居民之間進行合理分配。以2005年為例,當年我國財政收入31628億元,假定財政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在這種情況下,若以財政支出的20%(發達國家平均為35%)用于社會保障支出,可籌集社會保障基金6326億元。再按城鄉人口比例進行分配,即使按2010年我國城鄉人口各占50%的比例計算,也能籌集到3163億元農村社會保障基金??紤]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農村社會保障的主體部分,從3163億元農村社會保障基金中拿出80%用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可籌集到2530億元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這是從靜態上分析。如果進行動態分析,以2005年我國財政收入為基數,只要平均增長速度保持現有的20%左右的水平。到2010年,我國財政收入將達68702億元。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若將財政支出用于社會保障的比重提高到25%,屆時可籌集社會保障基金17176億元。若仍以50%的比例作為農村社會保障基金,可籌集8588億元。再按80%的比例,籌集到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便是6870億元,即使按那時6·5億農村人口平攤,人均也有1057元。以2010年的68702億元為基數,只要我國財政收入每年增加10000億元,到2020年,我國財政收入將達168702億元。按上述方法計算籌集到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可達16870億元,以那時5億左右的農村人口計算,人均約3374元。這筆巨額資金,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主要組成部分,是支撐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經濟基礎。

2.實施“工業反哺農業”戰略,直接從各類工商企業積累中提取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我國的工業化是建立在農業支持工業、農村支持城市基礎上的,是農民作出了巨大貢獻,是農業支撐了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現在,農業發展水平仍比較低,農民生活還不富裕,應該說與農業“失血”太多有很大關系。因此,在對待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上,政府應充分考慮到這一點,不失時機地實施發達國家早已實施并被實踐證明卓有成效的“工業反哺農業”戰略,從工商企業積累中拿出一部分資金,彌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不足。可考慮按一定比例每年從各類工商企業利潤總額中提取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以2005年為例,當年第二、三產業國內生產總值為159603億元,假定利潤率為10%,全年各類工商企業實現利潤是15960·3億元,只要從中提取l%,就可籌集到約160億元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因提取比例較低,不會給企業發展構成太大的影響,但對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來說,能產生涓涓細流匯成大海的籌資效應。

3.通過降低行政成本、堵塞漏洞、充盈國庫來籌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1)降低行政成本,減少國家財政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減少國家財政支出,除進一步推進政風建設、降低各種會議經費和出國考察等行政事業經費外,還應精簡機構,裁減行政人員。我國現有4000多萬行政人員,機構臃腫、人浮于事的現象仍比較嚴重。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辦公自動化的迅速發展,實行政府機構撤并、減員節支的條件已成熟。(2)堵塞漏洞,增加財政收入。據統計,我國每年稅收流失約4000億元以上,公款吃喝和公費旅游費用也比較大。要堵塞稅收漏洞,必須加快稅收立法的步伐,實現稅收征管的有法可依,依法治稅,從而堵塞稅收漏洞,確保國家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其次,要狠剎公款吃喝玩樂歪風。長期以來,公款吃喝玩樂之風屢禁不止,與幾千萬農民和城鎮下崗職工沒有解決溫飽問題形成強烈的反差,必須堅決杜絕。如果能把降低行政成本、堵塞漏洞而相應增加的財政收入的一部分作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將進一步緩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不足的壓力。

4.集體負擔和農民個人繳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集體負擔部分,可在鄉村所辦企業的利潤、公益金和管理費用中提取。雖然因地域的差別,農村經濟狀況差別較大,但凡有集體經濟的鄉村,必須承擔為農民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責任。沒有集體經濟的鄉村,要根據統分結合、雙層經營的原則發展和壯大集體經濟,以不斷提高經濟效益來解決農民繳納一部分養老保險費的問題。特別困難的農村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集體負擔部分應由地方政府財政解決。為便于操作,集體繳費數額要有一個起碼的標準,而且要求全國統一。農民個人也要承擔一部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責任。受保個人繳納一定的保險費,這是各國社會保障制度通行的做法和原則。繳費比例應根據農民的收入水平確定。2005年,我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為3255元,并且在未來幾年內將至少以5%的速度遞增。因此,以農民人均純收入4000元作為農民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比較合理??紤]到農民收入低于城鎮居民,按農民人均純收入確定的繳費比例不能太高,以3%為宜。這樣,農民每年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是120元,這是絕大多數農民都能承受的。

二、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是解決農民養老問題的根本保障

為解決農民養老問題,必須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社會統籌,主要解決目前已達60歲年齡農民的養老問題,而個人帳戶的建立,則是為解決農民未來的養老問題。從操作簡便、易行的原則出發,可將基金中國家財政的補貼部分作為社會統籌,集體和個人繳納的部分作為個人賬戶儲存額。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首先必須確定哪些人應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1)年滿25周歲,在農村有固定場所,并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居住達6個月以上的農村居民,必須參加當年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確定投保的初始年齡為25周歲,因為達到這個年齡的農村人口的流動性相對要小一些,有利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建立。(2)農村居民外出務工達6個月以上者,原則上應由雇主為其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雇主未能為其辦理的,只要能提供由雇主出具的相關書面證明,亦應納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范圍。(3)參加興修水利、鐵路、公路和國防建設等國家大型基礎設施建設的農村居民,施工單位不能為其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的,應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2.建立全國統一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賬戶應為實賬戶。實賬就是賬戶實記,由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對個人賬戶持有者的繳費及國家、集體按一定比例給予個人賬戶持有人的補貼情況,必須如實記錄。(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規模。一是繳費年齡和年限的確定。凡年滿25歲的農村居民,必須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投保時間為40年,按年度一次性繳納個人養老保險費。二是個人賬戶基金水平的確定。個人繳費部分,可考慮以上年度公布的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作為基數,按3%的比例確定。集體繳費部分,可考慮確定為個人繳費的50%。集體繳費確有困難的,可申請由地方財政解決。國家補貼部分,其數額可按個人繳費的50%確定,由中央財政轉移支付。三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應以5%的實際年利率遞增。我國目前利率水平低,利率市場化將提升我國的利率水平,甚至不排除若干年后利率會提高。(3)個人賬戶繳費額隨經濟的發展而相應增加。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個人賬戶的繳費額也應增加,這是提高農民養老金待遇的根本保障。為操作簡便易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繳費不實行按一定百分比遞增的辦法,而是采取每隔一段時間增加一定數額的做法。初步考慮可按每隔5年個人繳費部分增加10元,集體補貼和國家補貼部分也各增加10元的辦法來操作。上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都是每年以農民人均純收入4000元的3%為基數設計的,這只是一個參考數據。在實際操作中,如果每年以上一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3%作為個人繳費的計算依據,養老金的積累額還要高一些。

三、合理確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的給付標準是保障老年農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

合理確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的給付標準,關系到老年農民的切身利益。養老保險金給付標準,取決于繳費年限和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兩個因素。在一般情況下,凡從25歲開始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農民,繳費滿40年,到65歲后,所領取的養老金為同一標準;在特殊情況下,繳費年限未滿40年的,領取養老金的年齡愈低,給付的標準也就愈低。將農民領取養老金的年齡規定為65歲,是從以下兩個方面考慮的:一是目前世界上一些國家為擴大養老基金的籌資規模和緩解養老金給付壓力,都已提高退休年齡,如美國、英國和德國等。這些國家不分性別,都把退休年齡提高到65歲以上。其中以美國最高,為67歲。二是領取養老金的年齡應根據人口預期壽命的延長而提高。城鎮職工現行退休年齡是在建國初期確定的,那時我國人口的平均壽命只有42歲,而現在延長到72歲以上,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延長,城鎮職工和農民領取養老金的年齡也應提高。

1.投保時間滿40年,且按時繳足了養老保險費,達到65歲的農民所領取的養老金標準。從25歲開始投保,繳費滿40年,達到65歲的農民,個人賬戶累計余額為25231.90元。假定不存在通貨膨脹風險(風險由政府承擔,仍以5%的實際年利率遞增),又假定養老金的平均支付年限為10年即120個月,按平均支付10年養老金計算,年資本回收額為3268.66元,個人賬戶持有人在達到65歲以后的10年內,每月可領取養老金272元,這與2005年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水平相差無幾,即使是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5000元時,養老金替代率也高達64.80%。投保人領取養老金超過10年保險期后仍健在的,可繼續按以上標準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投保人未滿65歲或領取養老金后不足10年身故的,個人賬戶中屬于本人和集體繳費積累部分的余額,可由繼承人繼承,國家財政補貼積累部分的余額,歸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無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由社會保險機構支付喪葬費,沖抵喪葬費后仍有余額的,一律作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統籌收入。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已滿65歲人員的養老金給付標準??紤]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己達65歲的農村居民沒有承擔繳費義務并且社會對他們以前的個人收入分配作了必要的扣除這一點,已滿65歲的農村居民,可直接從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社會統籌部分中領取相當于個人賬戶養老金標準的60%。這樣規定基于以下兩點理由:一是雖然社會對這部分人以前的個人收入分配作了扣除,但他們畢竟沒有承擔繳費義務,養老金給付標準應有所區別。二是為與越來越接近65歲的農村居民未來領取的養老金標準相銜接。

3.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未滿65歲人員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后的給付標準。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未滿65歲而參加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達到65歲領取養老金時,以個人賬戶養老金標準的60%為基數,再按繳費年限的長短確定養老金領取標準。繳費年限每增加一年,所領取的養老金在162元的基礎上,按個人賬戶養老金標準增加一個百分點。這樣,就恰到好處地解決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老人員的銜接問題。

4.投保人因患嚴重疾病要求提前領取養老金的給付標準。在一般情況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不得提前支取。投保人因患嚴重疾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要求提前領取養老金的,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并由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構做出鑒定并同意后,方可提前領取。領取標準應根據投保年限的長短,參照未滿65歲人員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后的給付標準來確定:一是投保時間未滿15年的,不能提前領取養老金。二是投保時間滿15年以上因病要求提前領取養老金的,以162元為基數,投保時間每增加一年,按個人賬戶領取標準增加一個百分點的養老金。

總之,按上述思路設計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規模偏小,保障水平偏低,但維持農民起碼的生存需要還是可以的。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重要意義不在于保障水平的高低,而在于它實現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從無到有的歷史性突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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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民補充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補充保險”)是在*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農?!保┗A上的一種補充保險,遵循下列原則:

?(一)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

?(二)參保費用由國家和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

?(三)“補充保險”與“農?!毕嘟Y合的原則。

?(四)堅持自愿參保的原則。

二、“補充保險”的參保對象為:本市戶籍參加“農?!辈⒎项I取“農?!别B老金條件的人員,以及已經領取“農?!别B老金或享受政府農村社會養老補貼的人員。

三、“補充保險”實行一次性繳費。繳費標準為:繳費按繳費年的前二年的本市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基數;繳費比率為20%,其中個人繳納9%,市財政補貼9%,鎮(區)財政補貼2%;繳費年限為15年。

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參加“補充保險”人員建立“補充保險”賬戶,個人繳費部分和市鎮(區)兩級財政補貼全部進入賬戶,個人繳費部分按同期城鄉居民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息。賬戶專項用于發放“補充保險”待遇,賬戶資金不足時由市財政承擔。

五、“補充保險”待遇按繳費總額5.5‰的標準計發。從繳費次月起享受,列入“農?!贝鲆徊l放。

六、參加“補充保險”的人員,應在每月15日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勞動保障卡到所在村(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或鎮(區)勞動保障所申報,并在5日內到保險金開戶銀行繳費。

七、參加“補充保險”的參保人員土地被征用并實行“土地換保障”或其它因素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自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起,“補充保險”待遇終止,“補充保險”賬戶中個人繳費儲存額扣除已支付的“補充保險”待遇的余額全額返回。

八、參保人員死亡時,由參保人員親屬或指定受益人憑戶口注銷證明或其它死亡證明材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注銷手續,對繳費總額的50%的儲存額扣除已支付的“補充保險”待遇有余額的予以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