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性災害應急預案
時間:2022-12-04 10: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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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第4號令)以及省、市有關地質災害防治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區政府成立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由指揮、副指揮、成員組成(名單附后),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二、職責分工
全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由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和組織實施。各街道鎮、區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各自實際成立相應機構,制定應急預案,切實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救災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醫療等方面的準備。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負責全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二)各街道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負責做好本轄區范圍內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
(三)區政府各有關部門承擔區政府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所部署的各項任務。
1、區國土資源分局:負責全區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組織制定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負責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建設,提供地質災害險情和預報;負責及時組織對突發性地質災害區域的地質調查勘查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依法運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竣工驗收;以及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
2、區發展和改革局:協調安排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防治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爭取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投資。
3、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協調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物資調撥和供應,協助區政府抓好企業的搶險救災工作。
4、區商務局:負責協調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編織袋(或麻袋、草袋)等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和供應。
5、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和災后重建工作。
6、區農業局:掌握農業地質災害受災情況,負責災后農業生產的恢復工作。
7、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掌握地質災害對群眾的生活保障影響,組織、健全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基本生活保障意見和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表彰、獎勵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和模范個人。
8、區財政局:負責及時安排和撥付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經費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費用,并監督使用。
9、區民政局:負責地質災害災區災民的生活安置、救災物資發放和搶險救災工作。
10、區衛生局:負責組織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
11、區人武部:根據災情需要,擔負搶險、救災、營救群眾、轉移物資及落實重大防災措施的任務。
12、區公安分局:負責維護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秩序,主動協調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保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車輛暢通無阻;依法查處盜竊、哄搶救災物資及破壞地質災害通信設施的案件,打擊犯罪分子,協助做好地質災害糾紛調處。
13、區交通運輸局:負責運送搶險救災物資設備和防疫人員,確保道路暢通;為緊急搶險和撤離人員及時組織所需車輛等運輸工具。
14、區廣播電視臺:負責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宣傳工作,及時險情預警,普及防災抗災知識。
15、區氣象局:負責監測天氣形勢,及時提供天氣預報及雨情信息,協助做好地質災害險情預報、地質災害預警系統建設。
16、供電公司營業與電費部:負責所轄電力設施的運行安全;保障搶險、救災的電力供應。
17、區人保財險支公司:在汛期來臨之前,及時督促并協助投保單位做好器材、物資、倉庫、房屋等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災后及時做好受災戶的理賠工作。
(四)區政府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搶險救災工作職責,服從指揮部的統一調度、統一指揮。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配備搶險救災第二責任人,兩位責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時外出,第一責任人外出時,應向第二責任人交待好工作。
(五)搶險救災隊伍的組織:
1、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隊伍由各處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負責組織,區國土資源分局協助。
2、醫療救護隊由區衛生局負責組織,區民政局協助。
3、搶險救災突擊隊由區人武部負責組織,民兵應急分隊協助。
4、治安維護隊由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區人武部組織民兵協助。
(六)各街道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以及區政府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對地質災害災情的收集。區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大地質災害的監測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起全區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網絡,防止地質災害的發生或擴大。
(七)區國土資源部門會同區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并聘請有關地質專家盡快查明地質災害發生原因、影響范圍等情況,提出應急治理措施,減輕和控制地質災害災情。
三、險情預測
根據我區地質災害發生的實際情況,現將突發性地質災害主要易發區劃分如下:
(一)巖溶地面塌陷區:
(二)崩塌防范區:區北部山區劉家莊至大河峪一帶。
(三)泥石流、滑坡防范區:路沿線附近山口的陡險坡處及北部山區。
各街道鎮要根據地質災害預測分析的結果和《市區2013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在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監測點,派駐專人,采用設樁、貼紙片、固定標尺和設置監測儀等方法對地面沉降、地面裂縫相對位移進行監測,并結合人工巡視山體內的微地貌、地表植物和建筑物標志的各種微細變化對崩、滑、流地質災害進行監測。以定期監測和汛期強化監測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定期監測為每周一次,汛期強化監測,根據降雨強度,24小時值班監測。并注意收聽收看當地電視臺天氣預報和地質災害預報。
四、應急處置
(一)各監測點發現地質險情時,要及時向當地街道、鎮人民政府或區政府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報告。各街道鎮和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要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險情發生或者擴大,并嚴格按照地質災害速報制度,及時向市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報告。
(二)區政府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接到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報告后,立即啟動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各街道鎮、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應急預案的分工,做好人員財產撤離、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相應的應急工作。
(三)接到突發性地質災害災情、險情時應急的基本程序:
1、由區政府突發性地質災害指揮部下達具體任務,向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以及各街道、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指揮部發出指令。
2、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指揮部指揮和副指揮視情況現場指揮,部署全區搶險救災工作,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堅守崗位,檢查落實各項準備工作。
3、各街道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指揮部、各有關部門按照通知精神,立即行動起來,檢查落實各自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并處于臨戰狀態,對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易發生地帶的學校、居民、倉庫,按照職責分工由相關單位及時做好安全轉移,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4、各級突發性地質災害指揮部、各有關部門要堅持24小時值班,嚴格領導帶班制度。防災通信、傳輸設備全天候開機,確保聯絡暢通,時刻保持與區政府突發性地質災害指揮部的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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