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范文10篇
時間:2024-03-23 0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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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防汛搶險預案
根據今年上級主管部門防汛要求精神,結合我場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分為1、2、3號,屆時執行第幾號預案由場“防指”決定,場防指下設“二條線”,即保鹽保鹵、海堤一條線,負責人趙世聰、李國文;供應、轉移一條線,負責人楊思階、王保平、胡傳祥。3個預案分別為:
一、現狀工程標準等級
1、現狀工程標準以下的風、雨、潮,是指風力在8級(風速17.2-20.7米/秒)以下;日降雨在150mm以下,潮水位在警戒水位3.3米以下(廢黃河基面,下同)執行1號預案。
2、現狀工程標準的風、雨、潮,是指風力在8-11級(風速17.2-32.6米/秒)之間;日降雨在150-300mm之間;潮水位與警戒潮位3.3米基本持平。執行2號預案。
、超標準的風、雨、潮,是指風力在11級(風速32.6米/秒)以上;日降雨量在300mm以上,潮水位高于警戒潮位3.3米。執行3號預案。
電力突發公共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防止和減少電力事故對社會的影響,保證****市電力事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提高****市電力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大面積停電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結合****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國家電網公司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暫行規定》、《甘肅省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本市電力應急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突發地質災害預案
一、總則
1、編制目的及編制依據
為有效處置我縣境內突發地質災害,避免和最大程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第394號令)、《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河北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意見》等規定,制定本預案。
2、適用范圍和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本縣范圍內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和財產安全的地裂縫、地面深降、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
突發公共衛生應急制度
經國務院第7次常務會議通過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分總則、預防與應急準備、報告與信息、應急處理、法律責任、附則等6章,共54條。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經國務院第7次常務會議通過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分總則、預防與應急準備、報告與信息、應急處理、法律責任、附則等6章,共54條。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條例規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國務院設立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和軍隊有關部門組成,國務院主管領導人擔任總指揮,負責對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
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促進“平安**”建設。
(二)編制依據。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分級分類。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
1總則
l.1編制目的
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體系,指導和規范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及時、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撲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最大程度地減輕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造成的危害,確保我省畜牧業健康發展,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安全,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l.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福建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l.3適用范圍
關于突發災害應急方針
為了提高和增強我縣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反應能力,確保在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時能及時、有效地實施救助,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保障我縣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條例》、《貴州省地質環境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本預案所稱地質災害,主要是指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沉降、地裂縫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地質災害應急堅持政府領導、分級管理、部門協作、軍民結合、社會參與的原則。
(三)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以實施緊急救援為重點,以建立起以部門聯動機制為依托,整合資源、形成合力,共同抵制突發性地質災害帶來的損失。
二、應急指揮系統和職責分工
城管突發事件緊急預案
為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提高全體執法人員的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一、準備
1、召開會議,要求全體執法人員堅做到令行禁止、言行規范、相互配合。
2、攝像取證設備,檢查設備運行是否正常。
3、執法文書準備齊全。(證據保存、現場檢查、通知等)
4、執法車輛,檢查車輛運行是否正常。